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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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套,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也可申请!市住房局推出今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

好消息!我市今年首批保障性商品房明天(3月15日)启动意向登记4月7日组织公开摇号本批次房源包括期房和现房,共4000套,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销售价格按照各项目房源市场评估价的45%确定。相较之前批次本批次有两大特点1拓宽了申请范围。根据我市去年新修订的《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规定,本批次申请人员,除了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符合条件的在厦稳定就业家庭(包括非本市户籍)也可以申请。同时,在厦就业满5年本科单身群体申请年龄放宽至30周岁。若本市户籍申请家庭拟通过《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条件申请的,需在意向登记时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社保缴交等材料供核验。点击上图可查看详情2优化了配售流程。将过去“先审后选”模式,改为“先预选后审核”模式,通过“以房找人”方式,精准配售,提高选房分配率。什么是“先预选后审核”模式?为什么要改成这一模式?我们展开说说此前,我市按照“先审后选”模式开展保障性商品房批次配售,按推出房源数的1.2倍确定批次受理家庭户数。但通过公开摇号确定纳入受理范围的意向登记家庭,可能因为可选房源不能满足预期放弃选房,而经摇号排序大于房源数1.2倍的刚需申请家庭,却无法参与选房。本批次调整申请分配流程为①组织意向登记,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预审核通过的作为有效意向登记家庭;②组织公开摇号,产生申请家庭顺序号;③根据申请家庭顺序号开展预选房;④根据申请家庭顺序号分批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结果公示;⑤确认审核通过家庭的轮候资格;⑥办理购房手续。其中,预选房工作将根据本批次意向登记情况分阶段开展!特!别!提!醒!经公开摇号排序大于房源数1.2倍的申请家庭仍有机会参与选房!本批次将先按房源数1∶1.2的比例确定第一阶段预选房范围,即公开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1-4800号的申请家庭参加第一阶段预选房。若本批次房源在第一阶段预选房全部选完,本批次预选房工作结束。若第一阶段预选房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可选房源,将在本批次经公开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在4801号及之后的申请家庭中,确认有意愿参与剩余可选房源选房的申请家庭,并组织第二阶段预选房。注意:未在规定时间参与选房的申请家庭,其本次申请失效。参与预选房的申请家庭经审核取得轮候资格的,预选房源即为最终选定房源,并按规定办理该房源的购房手续。选房过程中已被申请家庭预选后放弃的房源及经审核不符合本批次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所预选房源,不再作为本批次后续可选房源。预选房工作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收回。本批次房源在哪里?销售价格是多少?具体哪些人可以申请?快一起来看看~01房源情况本批次房源4000套,安排在翔安区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现房(二房型320套、三房型70套)、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林前综合体现房(二房型280套、三房型380套),同安区的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现房(二房型100套、三房型1430套),海沧区的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现房(二房型400套、三房型20套)、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工程期房(二房型300套、三房型700套)。具体房源以《预选房手册》所附为准。本批次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所提供的房屋按下列标准进行室内普通装修,具体包括:墙面、地面、天棚装饰到位;水电、照明到位;阳台、厨、卫自来水到位。装修最终以现场实物为准。温馨提示:目前,我市存量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暂无符合新修订的《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二房型、三房型面积标准的房源。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02销售价格本批次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45%,楼层调节价差为每层50元/平方米,具体销售价格详见下表:项目市场评估价(元/平方米)销售均价(元/平方米)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二期3137314118林前综合体保障性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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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召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

3月3日,市住房局召开2022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现场抽点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各5名进行述责述廉、抓基层党建述职,其他同志作书面汇报。述责述廉和述职同志实事求是讲成绩,深入检视差距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局党组班子成员逐一点评,提出具体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指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的出发点是对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客观、准确的考核评价,为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激励监督机制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的一次集中展示和检阅,既能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也为大家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平台。相信通过这次汇报交流,大家思想上应该有所启发、有所触动,也必将推动全局系统工作更好更高效地开展。陈勇在总结中强调:01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效和执行能力要树立雷厉风行、立说立行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执行能力,建立高效率、快节奏、紧密顺畅的运行机制和工作链条。02严格要求,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局中层领导干部是局系统的中坚力量、顶梁柱,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大局、维护团结上发挥好表率作用,始终与上级、局党组保持一致。作为中层干部,也要着力培养自己的决策执行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和领导能力。03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党建工作是业务工作的基础保证,决定着业务工作的政治方向。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使各项举措在部署上相互配合、在实施中相互促进。04扛起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逐级传达压力,不断增强责任意识。要持续深化“住房直通车”党建品牌,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服务中心大局,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05加强监督,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要以严的主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开展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压实岗位责任,用好“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不断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着力打造“廉洁机关”。06实干担当,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按照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的行动要求,对标年度目标任务,提高标准,细化措施,勇立潮头,勇毅前行,狠抓工作落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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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老百姓住上更好的房子!”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接受厦门日报专访

加快推进保障房配租配售今年第一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启动申请抓紧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53个项目全面开工加大住房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市场逐步回暖升温……节后市住房局各项工作全面起跑、全速推进奋力实现“开门稳”“开门红”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近日接受厦门日报记者专访介绍今年全局工作安排陈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市住房局将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争优、创优”,在推进住房工作守正创新上“争先、当先”,在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居住品质上“争效、提效”,奋勇推进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老百姓住上更好的房子。用心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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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大力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市住房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

2月28日,市住房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会议以及省住建厅相关会议要求,部署近期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对近期局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一是继续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分类整治,加快制定出台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管理办法。二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做好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履行值班职责。四是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落实“四门四访”机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后陈勇局长指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这两根弦,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要强化责任担当,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保障社会环境安全稳定。要提前排查、研判风险点,梳理相关问题清单,制订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做到“三个不发生”。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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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买卖双方真实参与,保障交易安全!市住房局升级存量房网签交易服务系统

加入人脸认证新增信用展示功能自动弹跳风险提示......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市住房局对存量房网签交易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调整新系统将于3月6日正式上线运行2月20日,市住房局发布《关于做好存量房网签交易服务管理系统升级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告知系统上线运行安排,保证新、旧系统的平稳衔接和安全过渡。上下滑动查看通知原文为确保新系统有效运行,2月21-23日,市住房局对全市经纪机构人员集中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左右滑动查看更多图片新系统上线后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流程将更加规范买卖双方权益将更有保障!一起来看看具体的新变化加入人脸识别功能真实认证保障买卖双方权益此次系统升级一大变化就是加入了买卖双方的移动端身份认证功能。经纪机构通过网签系统发布房源时,卖方要通过手机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认,方可对外发布;经纪机构协助网签交易合同时,也须由买卖双方当事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确认后,方可提交。以往,受技术条件限制,买卖双方当事人参与度低,交易网签基本由经纪人员通过电脑端进行操作,存在潜在交易风险。新系统中,经纪人员发起网签后,买卖双方可通过手机端登录i厦门APP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并对房屋交易网签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后,再上传房屋网签相关信息。这不仅确保了买卖双方身份的真实性,也保障交易各方的权益,真实参与交易网签。新增信用展示功能实现存量房交易信用监管新系统可让买卖双方更直观地看到经纪人员信用情况。买卖双方经认证登录交易服务合同网签系统后,经当事人授权同意后,系统会向其推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的行业信用评价情况。此举不仅能保护买卖双方权益,也能鞭策经纪人员提供诚信、规范服务。信用好的经纪人员,将因其诚实守信得到更多的信任;而信用较差者,将会感受到步履难行。增设系统告知功能提高交易透明度新系统在重要环节增设告知功能,打破经纪机构和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让交易更加透明。经纪机构进行交易网签时,系统会根据实际情况,向各方推送相关信息、提醒告知。如,买方购房资格初审结果以及房产限制信息(限售、抵押、查封、权属异议登记、行政机关协助执行等),并根据相应情况提示交易风险,让买卖双方更加心里有底。人脸识别+信息推送风险告知,能够有效避免买卖双方掉入一些二手房交易的坑。此前有炒房客联合经纪人员不让买卖双方见面,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隐瞒真实交易价格,赚取差价。现在,只要买卖双方和经纪机构规范地通过系统进行交易服务合同网签,就能较好避免诸如问题房源、炒房客等损害买卖双方权益的问题。点击上图查看相关报道可直接申办“带押过户”减少当事人交易成本目前,我市可实现同一银行之间的“带押过户”。新系统中也有相应操作功能,即“权属转移及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功能模块。市住房局已发布通知,要求交易房屋在监管银行尚有未结清抵押贷款的,各经纪机构要积极引导并协助交易当事人申请权属转移及抵押登记合并办理,减少当事人的交易成本。点击上图可查看“带押过户”模式介绍特别提醒通过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交易的一定要先提交居间服务信息我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之前,需先提交通过经纪机构居间的相关信息,由系统直接读取到网签买卖合同,再进行网签。居间服务信息的填写,是经纪机构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前置环节!经纪机构未进行居间服务合同网签的,无法进行后续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只有在经纪机构被取消网签资格和未通过中介自行成交的买卖,方能通过交易网签服务窗口直接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凡是依法登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可向市住房局申请网签资格。若有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却未引导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交居间信息的,直接引导至交易网签服务窗口进行网签的,可能存在三种情况:一是经纪机构虽有网签资格,但存在不规范经纪行为,故意不提交居间服务信息以规避监管;二是经纪机构被取消网签资格;三是经纪机构是未进行工商登记的“黑中介”。所以买卖双方交易时,为保障自己的权益,有通过经纪机构交易的,一定不要漏了提交居间服务信息环节!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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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房窗口前移至保障房小区,市住房局不断优化保障房配租模式

今日上午9时2022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工作在新阳居住区正式开启本批次选房持续至2月19日共涉及1757户申请家庭争优!争先!争效!为提高保障房配租效率市住房局不断优化保障房配租流程该批次保障性租赁房推出2个创新做法:01首次单一项目房源即批次房源都在同一个保障房小区02首次前移窗口将选房窗口前移至保障房小区双管齐下既可实现精准分配也能让申请家庭更省时省力单一项目精准配租极大提高选房成功率今日上午8时许,在新阳居住区二期晨曦园选房现场,第一批可办理选房的申请家庭正手持选房通知书,在选房等候厅签到。签到后,他们依次来到选房大厅就座,等待叫号。上午9点,尹女士第一个上前提交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选定心仪房源,签署选房确认书,申领交房通知书。整个过程不到10分钟。“今天选房办理速度很快。本批房源都在一个小区,很方便看房。我先后看了三次,所以很快选定了一套。”选房结束,尹女士高兴地说。尹女士目前住在岛内,为短视频从业者。此前,她也曾参加过一次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因为纠结错过时间没选上,很是遗憾。市住房局工作人员:保障性租赁房批次房源一般包括多个小区的房源。每个小区房源有限,有些申请家庭因为心仪小区的房源被选走,就放弃了选房资格。本次采用单一项目房源配租,按项目意向登记预约,实现了精准分配,选房分配成功率大大提高。据了解,本批次之所以选择新阳居住区作为单一项目房源试点,是因为新阳居住区环境好、交通便捷,内外均有商业配套,作为单一项目房源试点条件成熟。今后,如有合适的保障性租赁房房源,将考虑采用此次试点配租模式,进一步满足群众需求,提高分配效率。选房窗口前移让申请家庭更加省时省力保障性租赁房选房一般要到建设大厦3楼大厅。这次,市住房局直接将选房窗口搬至保障房小区现场,群众选房更节省时间、精力。“在小区现场选房更直观,拿不准的,还可以再过去看看。”顺序号排为第26号的申请户刘先生,对在小区现场选房的做法连连称道。他说自己是自由职业者,家里两口人,目前上千元的月租金让他感觉压力较大,此次申请到两房型保障性租赁房,能帮助自己做好3至5年的过渡。市住房局工作人员:窗口前移,一方面,能让群众更直观感受小区环境,不至于盲目选房,影响后面的居住。另一方面,也方便部分住在附近的群众进行办理,节省他们进岛的时间、精力。据了解,为做好选房窗口前移工作,春节前,市住房局工作人员多次来到新阳保障房小区,布置选房现场、调试线上选房系统。特别安排补选环节建议申请家庭实地体验多些备选方案我市2022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时间:从2月14日持续至2月19日,每天安排6个场次,每个场次安排50户申请家庭选房。为提高选房成功率,本次选房安排了补选环节。温馨提示选房人因个人特殊原因未在规定场次参加选房,或选房人在规定选房场次中未选定房号,可在2月19日下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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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即起跑,起跑就加速!市住房局奋力实现“开门稳”“开门红”

市住房局传达学习落实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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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谋快动,建设“法治住房”!市住房局召开法治工作推进会

2月6日,市住房局召开2023年度法治工作第一次推进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江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和法治联络员参加会议。陈江生副局长指出,2023年市住房局开展“整合优化年”活动,“法治住房”建设是一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业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迅速把各项法治工作落实下去。要有“争”的意识,“敢”的作为,“快”的动作,比学赶超、争先创优,为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基石。会议听取了各处室、单位新一年法治工作思路及安排。总体来说,2023年市住房局法治工作将紧紧围绕提升房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法治住房”,全面提升局法治建设的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科学化水平。一是高质量立法围绕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房地产市场等实际工作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推动相关规章政策的更新。二是高标准执法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效果,提升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三是高效率用法培训干部职工掌握运用法治思维办理业务的技能,持续推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探索创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陈江生副局长对做好“法治住房”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责任落实制度化要严格按照省、市和局2023年法治工作任务和要求,按照2023年法治工作的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进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二、程序合法规范化全面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各类政策措施特别是新兴领域或者法律法规尚且空白的政策补充,应提前做好可行性论证和风险性评估,加强与局法规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作用。三、行业管理体系化梳理分析现有的行业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的系统性、适应性和适用性,提出立改废计划,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突出管理重点、难点、关键点,不应付式、被动式地进行制度更新和补充。四、学法用法常态化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和学习。法律法规不能只成为“救命稻草”或者工具词典,而是应该成为日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底线。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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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住房局领导带头讲党课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市住房局党组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全局开展系列活动,通过专题宣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日前,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为全局党员上了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进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党课。如何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陈勇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重点讲解:1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的鲜明主题2深刻领会把握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3深刻领会把握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4深刻领会把握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5深刻领会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6深刻领会把握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如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住房实际工作中?陈勇指出,要坚持知行合一,以务实有力的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持续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陈勇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把握“讲政治”第一要求,紧跟计划学,系统结合学,领导带头学,学深悟透,务求内化于心。二要抓住“干实事”第一要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改革创新精神破解难题,踔厉奋发,持续外化于行。三要抓住“严纪律”第一要害,清正廉洁,全面从严治党。扛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提高干部职工的精气神,鼓励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课后,广大党员同志表示,要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以思想之“变”引领行动之“变”,以行动之“变”助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新时代赶考之路上展现新作为、铸就新辉煌。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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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套!都在岛内!市住房局推出2023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

农历新年刚过市住房局立马开启住房保障工作“加速键”推出2023年第一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本批次房源共计763套,地点均在岛内,专门面向2021年度思明区或湖里区“纳税大户”企业(由思明区财政局、湖里区财政局认定)的无住房职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按7折计算。需注意的是,本批次房源由职工所在企业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一起来看看批次方案具体内容吧~房源情况本批次房源项目为高林居住区、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万景公寓、虎仔山庄,租赁期限为三年。项目房型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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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命在肩,唯有奋斗!市住房局召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年终岁尾,盘点丰成。今天,市住房局召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议回顾总结了2022年工作成绩,全面部署了2023年工作,表彰了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提质增效年”活动优秀项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指出,2022年,市住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党建引领,把握职能定位,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平稳协调发展。2022年度“成绩单”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高分值通过中央财补试点验收,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拓宽了保障性商品房保障范围,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为近三年新高;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房屋安全治理手段更加丰富有效;公房管理迈上新台阶,国有资产专项巡察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抓引领,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住房直通车”党建品牌建设,完成17个“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全力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巡察整改。二、强保障,住有所居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已筹集8.67万套房源,“五年五折租房”政策惠及3.75万人(次)。修订《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约1.1万套(间),为近3年新高。我市作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已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三、保平稳,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规范市场秩序,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四、重治理,守牢房屋安全底线扎实做好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加强房屋安全长效管理。五、促发展,惠民助企纾困解难落实稳经济、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措施,免除非住宅直管公房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6个月租金9173万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向1035户低保对象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助249.49万元。推进公房政策更新。六、抓管理,强基固本提质增效开展“提质增效年”活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工作质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精准“双报到”、参与疫情防控,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推动信息化建设,完成房屋大数据(一期)初验,初步搭建覆盖全市约43.3万幢的存量房源统一楼盘表。2023年工作思路陈勇指出,2023年市住房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住房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实施厦门“一二三”战略规划,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开展“整合优化年”活动,着力打造“法治住房”“智慧住房”“网格住房”,推动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元肇始,万事可期;使命在肩,唯有奋斗!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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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按下加速键!已有120笔房产交易顺利完成

随着我市二手房交易引入“带押过户”模式,市住房局积极引导有网签资格的经纪机构,拓展“带押过户”业务;各大银行迅速响应,推出相关服务产品。目前,我市已有120笔房产交易顺利“带押过户”。“带押过户”模式越来越受到群众关注近期,市住房局陆续收到一些群众关于“带押过户”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到哪去办的问题民有所呼,我必有应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我们做了详细梳理并逐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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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厦门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若干措施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近年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为您解读《厦门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若干措施》。2021年7月20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厦府办规〔2021〕6号),围绕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着重解决新市民群体住房困难、加强租金管理等方面出台具体意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加大土地政策支持1进一步加快推进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集中区、交通枢纽区周边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通过自建、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预留发展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2支持市区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性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建或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3支持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新供应土地的工业项目,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的部分主要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严禁建设成套商品住宅;鼓励将产业园区中各工业项目的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设面积集中起来,统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4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按程序报批后,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5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在编制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指标、优先安排、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其以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的,应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价格及调整方式作为出让或租赁的前置条件,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或分年收取;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落实税费和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政策1积极争取通过中央现有经费渠道,持续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的资金支持。2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3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或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在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完善金融政策配套1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建设、自持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2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住房租赁专项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以用于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贷款投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3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改造、运营企业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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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有群众,肩上有担当!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陈松泉获评首届“鹭岛好公仆”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厦门市近日举行“鹭岛好公仆”发布仪式暨先进事迹报告会24名公务员获评“鹭岛好公仆”我局住房公积金中心陈松泉位列其中2018年,陈松泉服从组织安排到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在一线服务过程中他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他同许许多多的我局干部职工一样兢兢业业、提质增效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展现了一名“住房人”的不懈追求和使命担当接下来,一起来看看他的为民服务暖心故事吧~在人来人往的市行政服务大厅里,经常有一个忙碌的身影,他时而协调解决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等事项时遇到的疑难杂症,时而耐心解答办事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他是陈松泉,时任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服务科科长、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们要坚持换位思考,如果我们自己去办事,会想要怎样的办事体验,那就是我们需要为职工提供的服务。调整!刻不容缓!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职工不敢来或是不能来。但是,职工依旧有需求,事情还是要办,怎么办?陈松泉和科室几个骨干商量后,提出打造“担当作为团队”的意见,针对疫情期间特殊情况,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审批方式,为职工排忧解难。✔一是通过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告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多种线上渠道,让职工可以“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二是对于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职工,简化办事流程,推出“邮寄办”新方式;✔三是打造“线上专班小组”,及时调配增加线上服务人员,增设线上审批小组、咨询导办小组、应急处置小组,为激增的线上业务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疫情发生以来,中心审批窗口已累计办理线上业务23万余笔,累计“邮寄办”1417笔。尽管办事职工没有面对面接触窗口工作人员,但是依然能从电话中、网络上享受优质服务,如沐春风。陈松泉(中)引导群众推动!办好实事!职工田女士我真心实意地要为你们“跨省通办”业务点赞,太方便了,节省了我到济南往返的路费和时间。2021年8月,职工田女士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但她前两个月才将其公积金从济南转移到厦门,并注销了济南公积金账户。厦门的工作人员查看不到其在济南账户余额及缴存明细,无法为其办理该业务,除非济南公积金中心出具缴存明细。正当田女士为此事发愁时,厦门的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可以通过“跨省通办”的方式,由中心向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出业务需求进行办理。很快,田女士办好了业务。这项“跨省通办”业务,和陈松泉同志的积极推动及审批科所有人员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为解决职工办事存在的跨省办理“难点”“痛点”,审批科在线下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采用“收办分离”模式,向异地公积金中心申请,采用“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方式,实现8项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办理不受地域限制。2021年启动“跨省通办”以来,已累计办理跨省通办171笔,其中代收代办86笔,两地联办85笔,为办事职工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和往返路费,极大方便了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陈松泉(中)与科室人员研究优化流程改进!他山之石!职工办事,很多时候都需要复印件。可是多数职工都是到了办事窗口,才想起来,只好多花时间到处寻找设备复印材料。为解决这个问题,陈松泉想了多种办法——刚开始是通过放置宣传牌告知办事职工需要提供复印件,可以在等候叫号的时候去复印,可是职工对宣传牌视而不见。他就又想,在取号机旁边张贴提示卡,这下来办事的职工应该都能瞧见吧!但不少职工只顾着埋头取号,没注意看。有什么办法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呢?陈松泉把这个问题放在了心上。一次,他到银行办理业务时,看到了银行柜台的“高拍仪”,不需要复印机即可留存电子资料,他马上想到了审批业务中也可以用上同款“高科技”。说做就做,汇报、审批、招标、购买、组装等一系列的流程结束后,终于,每个住房公积金窗口都用上了“高拍仪”,从此职工办理业务无需再提供复印件,省时又省力。事情虽小,但是陈松泉却开心地说:“能惠及每个办事职工的‘小事’,就是我们工作人员需要办的‘大事’。”诸如此类的事还有许多。今年,陈松泉换了新岗位,但他始终牢记“心中有群众、肩上有责任”,一如既往用行动履行一名人民公仆的担当作为。正如他的名字“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他用心用情、脚踏实地,从点滴小事做起,始终如一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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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为您解读《厦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和管理操作细则》。适用对象1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项目;2领取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的租赁住房项目;3按照厦门市《存量非住宅类房屋临时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厦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和《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等建设、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4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的未纳入省级和国家公租房计划固化清单的公租房项目;5未享受奖补的利用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项目;6其他可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的租赁住房项目。政策措施符合以上六个条件之一的租赁住房,可按程序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项目主体可凭认定书按规定申请享受金融、税费、水电价格等优惠政策。申请方式项目主体向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的房屋事务中心分中心申请,经“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联合审查通过后,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项目主体发放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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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产业园区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为您解读《厦门市产业园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适用对象适用于本市产业园区范围内新批、已批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宗地内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审批。政策措施1工业项目宗地内允许配建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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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尽保!市住房局推出今年第五批保障性租赁房

住房保障再加力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刚进入申请受理环节市住房局紧接着推出第五批保障性租赁房12月16日将启动意向登记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专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下简称“低保家庭”)。岛内岛外均有房源,符合批次申请条件的低保家庭,将全部纳入受理范围。为解决低保家庭的居住困难问题我市提供实物保障、货币保障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保障:指的是市住房局定期推出保障性租赁房批次,面向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配租。今年第五批保障性租赁房,是今年我市第二次面向低保家庭推出的专门批次。在其他批次中,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可以优先分配。目前正在享受实物保障的低保家庭共1793户。货币保障:指的是廉租住房租金补助。市住房局向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提供一定的租金补助,由其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宅房屋。市住房局运用大数据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廉租住房租金补助249.5万元,受补助对象1035户次。双管齐下力求让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能“应保尽保”改善其家庭居住条件为更好地方便低保家庭办理,市住房局还将实物保障、货币保障的办理窗口搬到了群众“家门口”,由各镇(街)受理申请。快来看看最新的第五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规则~各环节时间安排意向登记: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公开摇号:2022年12月28日申请受理: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房源情况岛内房源:安排在思明区的虎仔山庄、古楼公寓等项目,湖里区的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等项目。岛外房源:安排在集美区的滨水小区、华铃花园等项目,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等项目,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祥平地铁社区等项目,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九溪小区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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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试点!市住房局推出“住房公积金在线抵扣房租”服务

在支付界面勾选“使用公积金抵扣”,就可用住房公积金直接抵扣部分租金;最后,租客只需在线补齐租金账单差额,即可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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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套房源均已售罄!湖滨一里项目完成摇号选房工作

最新消息湖滨一里项目摇号选房工作结束328套房源均已售罄12月7日,湖滨一里项目在厦门市开元公证处监督下,按照摇号排序结果组织第二轮意向登记购房人选房。第二轮次可售房源共204套,选房参加对象为12月5日摇号抽取的可售房源1.3倍意向登记人,共计266户。根据公证结果,本轮次选房共有效办理认购177个意向登记编号,未到场、主动放弃、被动放弃共89个意向登记编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该轮次选房结果第二轮次可售房源数量1.3倍的意向登记购房人选房销售结束后,剩余27套房源。当天,在公证处监督下依序组织摇号未入围的意向登记购房人选房,剩余房源全部售罄。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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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新”更入心!市住房局开展多种形式宪法宣传活动

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宪法实施宪法宣传周期间市住房局融合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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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一里项目公布第二轮公证摇号结果

最新消息湖滨一里项目公证摇号工作全部完成湖滨一里项目的公证摇号分为两轮,均进行现场直播。第一轮为优先购房人公证摇号,已在11月29日进行。12月5日进行第二轮普通购房人(含第一轮次未摇号入围的优先购房人)公证摇号。第二轮次可售房源共204套,参与摇号的家庭共2751户。现场先按照本轮次可售房源数量的1.3倍摇出266户的号码排序,再继续摇出剩余2485户的号码排序。第二轮公证摇号结果可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据了解,本项目摇号形式采用手动摇号机随机摇取号码。公开摇号过程由厦门市开元公证处全程监督,意向登记购房人代表参与现场监督,整个摇号过程网络全程直播、录像。摇号排序结果及公证书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企业微信公众号及销售现场公示。湖滨一里项目第二轮次选房销售工作将从12月7日9:00正式开始。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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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摇号结果出炉!

最新消息!2022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今天上午完成摇号长按识别上方二维码即可查看摇号结果12月5日(下周一)起将正式受理申请!今天上午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批次后续审核、公示、选房工作及今年保障房分配情况进行解读本批次共安排岛外房源约2200套为进一步满足住房困难群众居住需求,市住房局进一步提高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效率,于11月16日启动2022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工作。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面向本市户籍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放申请。房源安排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共安排房源约2200套,均为岛外房源。主要集中在海沧区新阳居住区、翔安区黎安居住区、同安区祥平地铁社区,另有零星房源在岛外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房型面积标准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按照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水平,可按市场租金标准的40%、70%、80%、90%,分四档享受租金补助。祥平地铁社区摇号结果出炉2478户家庭纳入该批次受理范围11月16日至29日,通过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本批共受理有效意向登记7306户。其中,思明区受理1533户;湖里区受理558户;集美区受理1428户;海沧区受理1230户;同安区受理1386户;翔安区受理1171户。今天上午,经公证处、我市主要媒体和意向登记代表现场见证,该批次申请家庭进行了公开摇号,共产生纳入该批次保障性租赁房受理范围的家庭共2478户。其中,排序前2200号的家庭2200户;排序在2200号以后,属于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单列分配情形,以及申请之日前3年均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家庭278户。申请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或者在工作时间拨打968383热线查询摇号结果。新阳居住区二期该批次后续申请受理工作将在今年内完成该批次正式申请受理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30日。请进入批次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供完整资料,办理正式申请手续。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公示,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市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组织选房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为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住房局将积极推进选房配租工作,切实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好、落实快,尽快把保障房交到申请家庭手中。特别提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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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一里项目完成优先购房人选房,下周一进行第二轮公证摇号

湖滨一里项目再传新消息优先购房人选房工作已完成11月30日,湖滨一里项目在厦门市开元公证处监督下,按照摇号排序结果组织165户优先购房人选房。根据公证结果,本次选房共有效办理认购124个意向登记编号,未到场、主动放弃、被动放弃共41个意向登记编号。湖滨一里项目优先购房人选房销售结果公证书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根据公证结果41套剩余优先房源和163套普通房源均为第二轮次可售房源,合计204套。未入围优先购房人342户及普通购房人2409户为第二轮次摇号的参加人,合计2751户。湖滨一里项目普通批次房源及可参与摇号购房人公证书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可查看。第二轮次公证摇号将于下周一(12月5日)上午9:30进行,将先按照本轮次可售房源数量的1.3倍摇出266户的号码排序,再继续摇出剩余2485户的号码排序,公证摇号依旧全程直播、录音录像。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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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厦门在全国率先上线住房公积金云执行平台

好消息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云执行平台正式上线啦!这是全国首个完全嵌入法院办案系统的住房公积金执行线上平台可实现住房公积金查控的全业务全流程一体化办理上线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云执行平台是市住房局和厦门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协力合作提升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11月18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云执行平台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这标志着经过3年的打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云执行平台正式上线,对提升执行质效、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大有助益!该平台雏形早在2019年生成经过多次调试、优化、升级才最终正式上线一起来认识一下吧~全程网办、秒批秒办平台带来诸多利好财产查控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是案件能否执行到位的关键。住房公积金也属于个人财产的一部分,在执行工作中,法院要查控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查指的是查询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控指的是对被执行人名下住房公积金账户采取冻结、续冻、解冻和扣划等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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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登记结果出炉,明日启动公证摇号!湖滨一里项目有新进展

备受关注的湖滨一里项目最新进展来了!该项目意向登记昨日结束公证摇号即将启动据统计,湖滨一里项目可售房源共6栋住宅328套,参与意向登记的有5572户,最后经购房资格审核并冻结意向金的有2916户,其中优先购房人507户,普通购房人2409户。昨日购房意向登记结束后在厦门市开元公证处的监督下从意向登记系统中生成《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并出具《公证书》《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今天公示一天该项目的公证摇号环节即将启动摇号将进行现场直播第一轮进行优先购房人公证摇号摇号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上午9:30第二轮进行普通购房人公证摇号含第一轮次未摇号入围的优先购房人,摇号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上午9:30摇号地点为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里区云顶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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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厦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为您解读“厦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适用对象本市行政区内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政策措施在本市行政区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空置土地,在保持权属不变、满足规划和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可申请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须为已取得土地权证或用地批文等合法批准的土地,且符合厦门市空间布局规划相关要求等。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原则上不得少于200套(间)、且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每套户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以建筑面积30-45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经批准允许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为满足项目生活和商业配套需求,在重新核定规划条件时,可按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8%的上限比例合理配建食堂、文体和商业等配套设施。申请方式项目主体向厦门市住房局交易租赁处申请。咨询电话0592-28591790592-2859077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关注更多政策详情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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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200套!市住房局再推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线上线下均可意向登记

我市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将于明日启动意向登记本批次均为岛外房源,共约2200套,面向我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申请家庭配租。本次意向登记线上、线下均可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请注意办理时间市住房局已发布方案通知快来一起看看方案具体情况房源情况本批次均为岛外房源,共约2200套,主要集中安排在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翔安区的黎安居住区(一房型、二房型、三房型);同安区的祥平地铁社区(二房型、三房型);另有岛外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零星房源。注意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将根据取得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各房型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各房型面积标准为:一房型建筑面积约45平方米;二房型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1人户可以配租一房型;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祥平地铁社区申请条件一家庭申请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2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其中一人应当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2.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住房或者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4.申请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二单身居民申请1.年满30周岁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单身居民,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2.在本市无住房或者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家庭收入的平均值和上一自然年度(即2021年)家庭收入均符合规定的标准;4.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5.为保障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正常生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共同申请(监护人属于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等非自然人情形的,由履行监护职责的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出具监护证明)。申请之日前已被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且符合前款第1项、第2项和第5项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备注向上滑动阅览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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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购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如何进行意向登记?要摇号吗?

购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要在哪里进行意向登记?什么情况下购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需要参与摇号?如何确保摇号公平公正?近期,不少群众咨询购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摇号事宜。为此,我们进行了详细解答,快看过来!购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如何进行意向登记?QA去年11月市住房局发布《厦门市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实施方案》。今年3月1日、5月27日市住房局又发布相关文件调整方案的适用范围。这一系列文件明确了2021年12月1日后出让的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购房意向登记,区分优先购房人和普通购房人。购房意向登记分为预登记和购房意向金冻结两个阶段。预登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楼盘表搭建后,可启动购房意向登记。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市住房局官方系统,参与意向登记。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进行登记:(1)进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综合服务——一手房市场——购房意向登记”。(2)登录“i厦门”APP依次进入“服务——住房保障专区——购房意向登记”模块,再根据个人真实情况填写购房预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购房资格的,将在10分钟之内反馈初步结果,购房者可以依据这个结果进行不同的操作。购房意向金冻结:意向购房所属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售许可后,开发企业会通知预登记通过的意向登记购房人,办理购房意向金冻结等手续。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系统生成《购房意向人登记名册》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后续选房销售活动。冻结在意向登记购房人账户的购房意向金,未成功选房的,在选房结束之日起2日内解冻。什么情况下购买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需要参与摇号?QA岛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是否要进行摇号,市住房局上述相关文件已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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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我们继续解读市住房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为适应新形势下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需要,今年6月,我市新修订《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与原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相比,《管理办法》新增房源筹建方式,优化房型面积标准,扩大保障范围。保障对象本市无住房家庭,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申请人本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2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3申请人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受取得本市户籍、家庭成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人数以及年限的限制,但在申请前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满60个月且申购时仍在保,发生中断情况的累计不超过6个月且相应的月份不计在内。申请人单身需年满30周岁。4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骨干人才。5经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认定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申请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由市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另行制定。保障措施按每批次房源市场评估价45%的价格申购保障性商品房。房型面积标准为70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9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型。符合条件的保障性商品房申请家庭,可申购不高于80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申请人育有2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2个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申请家庭,可申购不高于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经人社部门认定的骨干人才,可申购不高于95平方米的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方式保障性商品房实行批次轮候配售制度,具体以公布的批次方案要求为准。目前,我市存量可分配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为60平方米二房型和70平方米三房型,暂无新办法规定的70平方米左右二房型、8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95平方米左右三房型面积标准的房源。咨询电话0592-968383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关注更多政策详情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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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已有近40笔房产“带押过户”!市住房局着眼利民便民,推动二手房交易手续简化

近期“带押过户”成为全国多地二手房交易政策中的高频词我市已有近40笔二手房交易通过同一银行成功办理“带押过户”涉及卖方未结清贷款约4000万元买方新贷款金额约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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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我市住房公积金可直接支付一手房首付款

市住房局今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用于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10月25日开始施行!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可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款项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具体有哪些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如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快看过来!办理条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已携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承诺书》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信息报备。2.开发企业已与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提交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程序1.购房职工线上或线下查询打印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证明,作为财力辅助证明,与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购房职工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授权委托书》至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3.公积金中心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并将购房职工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约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需要注意的事项开发企业须在住房公积金划转后及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购房职工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为截至《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时购房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首付款。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并入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额度。购房职工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以购买本套房产名义申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转入开发企业的住房公积金,仅作为购房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开发企业无权支付给购房职工。若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将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购房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开发企业违反该规定的,应返还相应款项的住房公积金,并赔偿由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据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房购房首付款新模式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1办理程序更利民。实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购房职工无需先行自筹资金,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2支付方式更便捷。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免去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中间环节,提升购房职工办事便捷度。3资金安全有保障。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受预售主管部门监管,有效保障资金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住房人全力以赴点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通知原文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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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我市推出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优惠政策

学习报告精髓,厚植为民情怀!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市住房局党员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记者/陈歆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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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刘东航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晚报社联合出品长按二维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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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跑快办!这项审批事项可在市住房局窗口直接办理

最新消息!福建省住建厅已将“省外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事项委托下放厦门市办理目前该事项申办实现全程网办或一窗受理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向福州市、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住房局承接“省外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这一审批事项。机构若需办理,可直接在网上申办,也可到市住房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申请备案需满足哪些条件?按照《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一级资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具体要求如下:(一)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五)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市住房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规范审批服务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推动承接事项实现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不含特殊环节的承接事项,均推行“即来即办”。具体办理流程如下:机构提起申请网上申请方式:申请机构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申报。现场申请方式:申请机构可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C厅34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报材料:1.《一级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登记表》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3.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4.分支机构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5.分支机构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受理、审查与决定市住房局收件后,将根据审批依据对申请机构的申请主体、人员、场所、制度等进行受理和审查,符合审查标准的作出审批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在《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并核发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标注等级为“分支机构”),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向申请人提出补交材料。备注业务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2859088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市住房局将继续加强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简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相关事项“网上办”“秒批秒办”;推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改革;推出更多高效便民举措,持续优化服务质量。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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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报告精髓,厚植为民情怀!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市住房局党员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

10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市住房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广播电视、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等不同方式收听收看二十大开幕会盛况。市住房局党组班子、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集中收看二十大开幕会直播这两天根据局机关党委要求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通过各种媒体聆听报告、收看播报干部职工满怀激动心情畅谈学习体会一起听听他们的心声!邱惠锦市住房局资金管理处副处长,2021年获评“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时间镌刻不朽,奋斗成就永恒。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指引作用。作为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我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工作实际,践行初心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好新时代的“赶考路”。余薛锋市住房局机关党委四级调研员、获评2022年第二季度“福建好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我们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精髓要义,在学习贯彻中厚植住房人的为民情怀,时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以更强自觉、更大担当,钻研业务、锤炼本领,努力提高本职工作水平。徐友群市房屋事务中心三级主任科员,曾入围“中国好人榜”,获得厦门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获评福建省五星级志愿者认真聆听党的二十大报告,备受鼓舞、倍感振奋、干劲倍增,为生活在这个伟大的时代而自豪。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奋斗、不负使命,时刻保持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作为局“理论轻骑兵”一员,我会带头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继续“讲好红色故事、赓续红色血脉”,把住房红色文化志愿服务队打造得更有活力、更具特色。陈小壮市住房保障中心住房事务科副科长,2019年获评“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时代的华章总是在接续奋进中书写。作为一名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一线工作者和青年党员,我深知唯有奋斗才能实现梦想。接下来,我会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努力转化为工作思路。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扬不怕艰辛、奋勇向前精神,敢担当、善作为,为续写保障性住房“厦门蓝本”全新亮丽篇章奉献力量,用实际行动彰显住房局年轻干部的担当作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记者/陈歆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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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保障更有力,让安居更安心!市住房局交出暖心民生答卷

住有所居“十四五”期间,我市计划新增保障性住房供应29万套,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市民住有安居厦门已初步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47万多栋房屋纳入房屋安全信息系统管理城市风光旖旎,百姓安居乐业住房事业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关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住房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住房事业发展硕果累累,绘就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安居”“住有宜居”的美好生活图景,更多老百姓从“盼居”到“安居”,从“忧居”到“宜居”。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紧紧围绕这一民生大事,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奋力谱写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贡献力量,交出一份温暖人心的民生答卷。我市持续优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陈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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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安全隐患,压实安全责任!市住房局全面展开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连日来,市住房局迅速落实上级要求,全面展开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漏补缺,管控风险,推进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成效,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制定方案、推进落实从快从严从实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兵马未动,方案先行。国庆前,市住房局结合前段时间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际,按照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制定《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检查重点,落实任务分工。《方案》明确,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为重点,突出检查人员密集、违规改建扩建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十类”经营性自建房,尤其是排查复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房屋,包括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方案》强调,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通过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分类整治。统一思想,明确分工。9月29日,市住房局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要以高度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做好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防汛防台风、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不落一户、不漏一栋跟踪检查督导推进“回头看”工作落实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区自查,市抽查的方式,对经营性自建房全覆盖复查。区级组织人员现场入户100%检查,市对区按不少于30%的标准,抽查督导。目前,复核与指导监督工作已全面铺开。自9月22日起,各区派出大批工作人员不落一户、不漏一栋,认真推进检查复核工作。注重专家指导,加强技术保障。市住房局聘请多位房屋安全鉴定专家、第三方技术单位专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解答检查中的技术问题,全方位跟进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推进落实,检验成果。区级复核、市级指导监督。自10月11日起,市住房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6区检查“回头看”工作。他们深入复核现场,指导区级工作人员核查方式;与区级房屋管理部门分管领导面对面座谈,分析协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以及修正后的复查信息,全部录入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截至目前,我市各区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18500栋,市级抽查4000余栋,房屋安全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夯实,为后续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网格管理、立体宣传形成齐抓共管住房安全的良好局面住房安全检查,重在长期、经常。大检查过程中,我市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服务企业等的前哨和探头作用,通过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严格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本次住房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市住房局加大宣传力度,专门推出房屋安全应知应会短片。短片向公众普及房屋安全知识,介绍识别、应对重大安全隐患征兆,以及应急避险逃生方法。10月5日起,短片开始在我市公交、地铁移动电视上滚动播放。链接今年以来,我市扎实推进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方案,细化服务,严格检查督导,逐楼逐栋排查。6-8月,利用3个月时间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攻坚任务。全市共排查并归集经营性自建房85742栋。住房安全我有责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城市社会安全稳定!让我们一起参与住房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推进平安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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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构筑来厦新市民“住有所居”新路径,市住房局“5年5折租房”政策效果显著

厦门市推出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5折租房”政策,拿出真金白银,真心实意引才留才聚才,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三个批次,发放租金补贴约1.1亿元,保障近3万人次,有力助推五湖四海的优秀人才来厦筑梦、留厦腾飞。政策推出一年来企业引才留才效果如何?享受政策的青年群体有何感受?厦门电视台“视点”栏目特别推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视点——新就业大学生“5年5折租房”政策:发放补贴超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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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住房公积金缓缴和贷款逾期罚息退还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我们继续解读市住房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方便市民更深入了解相关信息。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6月1日,市住房局出台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这一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01保障对象在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无房职工。02保障措施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计逾期利息。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3.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原来提取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03申报方式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单位经办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在归还全部欠款后,可向贷款银行申请退还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逾期罚息。3.无房职工免申即享。咨询电话12329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关注更多政策详情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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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启动!快来申请市住房局“5年5折租房”第五批租金补贴!

厦门新就业大学生注意啦!“5年5折租房”第五批(2022年第四批)租金补贴明日启动申请本批次受理申请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到12月15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市住房局微信公众号在“综合服务”专区里点击进入“大学生5折租房”系统申请已领取第三批(即2022年第二批,批次号:20220401002)补贴依旧符合申领条件的青年朋友们请记得及时进行接续申请!去年,我市推出“5年5折租房”政策,拿出真金白银,真心实意引才留才聚才。截至目前,该政策保障近3万人次青年,已累计发放三个批次租金补贴约1.1亿元,第四批次租金补贴将于10月底开始发放,预计发放补贴3400万元。政策暖人心吸引年轻人来厦筑梦吴仪的老家在漳州芗城区,2021年毕业后,她来到了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的球实贸易有限公司上班,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单身公寓,每月租金1300元。吴仪说,租金占到收入的25%,房租压力挺大,后面从同事口中得知“5年5折租房”政策,马上就去申请,很快,共计4000元的半年补贴就到账了。对她而言,租金负担少了近一半。这让她感觉厦门这个城市很有温度。吴仪还把厦门新就业大学生“5年5折租房”政策告诉了同学,有好几个同学因此从外地跳槽到厦门工作。政策有力度让来厦新市民安下心、扎下根厦门天马光电子有限公司有3家生产基地,现在每年新招收员工数百人,企业还有一个产业基地即将投建,需要的人才会越来越多。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存金介绍,在公司招聘环节,人事部同事都会向应聘者介绍厦门的各类人才政策,从实际效果来看,政策留人效果显著。特别是厦门推出的新就业大学生“5年5折租房”等政策,切中了“新厦门人”在住房方面的痛点,对求职者有很大吸引力。目前公司已有近200名职工成功申请这一租房保障福利。这个政策受众范围非常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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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减免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本期我们继续解读市住房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方便市民更深入了解相关政策。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市住房局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多措并举,积极为企业群众纾困解难,并于今年4月发布了面向全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最终承租人的相关扶持措施。1扶持对象全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最终承租人。2扶持措施减免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租金。承租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包括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及其配套的车库等其它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自2022年3月起,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3申报方式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实际使用人)向公房管理单位提交租金减免申请。4咨询电话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0592-2859245厦门市旧城保护开发公司:0592-2996110广悦建兴公司:0592-2020665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了解更多政策详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的通知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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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市住房局新推一批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573.1元起

为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困难市住房局推出162套公共租赁住房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为后吴公寓项目(厦门市同安区西福一里,位于滨海西大道与西福路交叉口西北侧),租赁期限至2023年8月31日止。房源均已装修每月租金573.1元起申请家庭自行配备家具家电后即可入住申请工作将于10月10日启动快一起来了解下具体的批次~01申请对象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的家庭年收入为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具体申请条件向上滑动阅览(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不限户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共同申请。(二)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且家庭成员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含新就业大学生“五年内五折租房”租金补贴)。(三)申请家庭2021年度的家庭收入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即: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8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30万元。(四)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0周岁。02房源概况和租金标准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市场租金标准为19元/㎡/月,租金优惠比例为30%。一房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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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 | 市住房局政策解读:新就业大学生群体“5年5折租房”

益企服务市住房局惠企利民政策解读今年以来,市住房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主动担责,积极行动,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开展益企服务,切实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扎实推动稳经济、促发展。今天起,我们将对市住房局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惠企利民政策进行解读,方便市民更深入了解相关政策。2021年7月30日,为进一步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的保障力度,解决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以下简称大学生群体)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我市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不限应届、不限户籍、不限生源地,为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提供“5年5折租房”住房保障,有助于我市企业引才、留才、聚才。一、保障对象与条件(一)保障对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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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住得进”更要“住得好”!市住房局加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

厦门是全国最早提出“社会保障性住房”概念的城市。党的十八大以来,厦门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形成符合厦门实际、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被中央媒体称为“厦门蓝本”。洋唐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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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企服务|市住房局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

积极行动靠前服务,益企惠企推动发展!贯彻落实我市“益企服务”专项行动,近日,市住房局邀请11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传达了上级关于房地产市场相关工作要求,听取与会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会议指出要提高认识,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选取政策,下调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支持人才购房,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商品住房价格未出现大起大落,城市住房空置率保持较低水平。7月份以来,岛内新建商品房项目开盘去化情况较好,和悦东方2号楼触发公证摇号。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厦门是人口净流入城市,房地产市场相比国内大部分城市更平稳健康,对厦门住房市场信心坚定,企业将深耕厦门,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问企业之所需、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会上,企业代表反映了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优化审批服务等相关意见建议。一直以来,市住房局聚焦企业关心关切,精心做好服务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提前介入协调、全程专业指导、协同审批并联办理等方式,不断压缩房地产相关事项的审批时限。接下来,市住房局将继续推动益企服务,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积极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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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市住房局编制的这份房屋安全应知应会手册,请查收!

聚焦民生,生命至上市住房局近期专门编制房屋安全应知应会手册进一步向公众普及房屋安全知识加强公众识别、应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能力发动公众积极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房屋垮塌有哪些预兆?房屋裂缝如何识别?房屋安全责任人有哪些义务?什么情况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这些问题在这本手册里都有简单易懂的解答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快转发这条微信给您的亲朋好友一起学习房屋安全知识识别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避险不断提升安全感!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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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住房公积金可直缴保障房房租,市住房局与110名承租人现场完成“一件事”签约

好消息市住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承租保障性租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有了新进展!首批110名保障性租赁房承租户在家门口完成“一件事”签约将享受公积金直缴房租的便利8月27日-31日,住房公积金窗口前移至洋唐居住区三期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签订及交房手续办理现场,为新租户办理“一件事”签约。此前,租户用住房公积金交房租,需要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到账后再支付房租。完成“一件事”签约后,他们的住房公积金将按月自动划拨至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对公收款账户。体验“一件事”签约租户直呼“太快了!”8月30日上午,陈先生一家来办理合同签订。签完合同后,负责住房保障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保障性租赁房现有两种房租支付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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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骗局!他们高价收房,仅付部分房款还急着过户......

今年以来部分城市出现一种新型二手房交易骗局不法分子高价收房,先付部分房款,急于过户,然后拿着过户的房子抵押、贷款套取资金,最后跑路,卖房者却再也收不回后续款项。案例警示房子不好卖,却遇到不还价的买方,结果“房财两空”据浙江绍兴媒体报道,老泳(化名)在绍兴柯桥有套房,在网上挂了近半年,一直没有卖出。今年3月初,一家中介给他打电话,说有了购房意向客户。“客户”购房意向很强烈,来了两个人看房,匆匆看了两次,也没有讨价还价,但提出先付30%的房款,说过户后再用房子抵押贷款,贷款成功再一次性付清尾款。老泳觉得,去年银行房贷政策比较紧,贷款半年下来也是常事。于是,中介拟定合同,根据合同,买方通过银行转账,将30%的定金支付给老泳,并迅速办理了过户手续,明确剩下的钱4个月内打给老泳。4月初,老泳联系不上买房人和中介,意识到情况不对,赶紧报警,发现房子已经被人抵押借贷、典当,在合同上签名的其实是收了佣金的“代持人”,真正的“买家”套取现金后已经跑路,老泳70%的房款打了水漂。老泳到涉事中介门店,已找不到当时的中介人员套路拆解急着过户、只付部分房款,剩下房款约半年后才给分析老泳遇到的骗局,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01专门找急售、不好卖的房子,出价高于市场价骗子谎称,先付部分房款,房子过户后,尾款在3-6个月后一次性支付。为给卖方吃定心丸,骗子还用尾款没付清期间“不必交房”“租金仍由卖方收取”或“交房另付租金”等话术,骗取卖方信任。02第三人“代持”在交易过程中,骗子通常找无资产且征信没有问题的白户,作为第三方“代持人”,与自己一起看房,并签订合同进行房屋买卖,以套取资金。03急于过户、拿到权属证书在这类交易中,骗子会在支付首付款后,就急着催卖方去过户,方便下一步套钱。04过户后,通过房屋权属的合法“代持人”办理各类贷款在套取大额现金后,骗子跑路。房子已经卖出并被抵押,卖房人收不到后续房款,可谓是“房财两空”;“代持人”仅为了赚点外快,结果成了名下全是债务的“被执行人”。温馨提醒卖家:提高警惕,识别套路,做好资金监管中介:抵制诱惑,规范服务代持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据了解,绍兴已有多人陷入此类二手房买卖骗局。而且,类似的骗局还在其他城市上演。据厦门某房产中介反映:近期,他们遇到声称“可高价收房,但要分期付款”的买家,考虑到风险性,该中介拒绝了这笔生意。在此市住房局提醒各位卖房人卖房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贪小便宜。当买方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收房,频繁强调“价钱不是问题”,却需要分期付款,且急着过户时,一定要警惕小心,三思而后行!建议各位卖家: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做好资金监管。按照流程,卖家要等到买方拿到按揭贷款的贷款承诺函才去过户;过户以后还要紧盯房产是否抵押给银行,即确认后续流程是否按银行按揭贷款流程走;同时要密切关注贷款何时发放,直到收到尾款为止。市住房局提醒各中介机构要警惕类似套路,规避风险;必须设置风控岗位,从业人员要充分学习交易风险相关知识,交易过程应尽到风险告知义务;交易中遇到此类买方,特别是遇到存在“代持人”的情况,不提供居间及手续办理服务;要诚信经营,不要被高佣金所诱惑,不要跨越法律红线,发现买方有类似套路和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局举报。最后也提醒大家不要帮他人“代持”买房“代持人”冲着骗子许诺的好处费替骗子假扮“买方”,由于购房余款欠条以及抵押贷款协议均由“代持人”签字,也给“代持人”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很可能因此背上巨额债务。近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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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读|企业经营受疫情影响,如何缓缴住房公积金?会不会影响职工贷款、提取?

疫情发生以来市住房局打出政策“组合拳”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切实履行稳定经济职责扎实推动护稳定、促发展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要在哪里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后会不会影响职工的贷款和提取?近期市住房局官微后台收到了不少关于住房公积金缓缴的咨询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关于缓缴的问题我们做了详细解答快来看看吧~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申请条件?答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问企业申请缓缴期限是多长时间?答符合条件的企业,自2022年6月1日起可办理申请,缓缴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问企业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答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gjj.xm.gov.cn),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登记与账户设立—单位缓缴受理”办理。窗口办理:单位经办人可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4个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疫情专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对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有什么影响?答阶段性支持政策施行期间,企业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问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是否可以提前解除缓缴,恢复缴存?答缓缴期间,单位经办人可持《单位解除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下载中心”下载)和身份证件原件到缴存银行经办网点申请提前解除缓缴。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