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跑快办!这项审批事项可在市住房局窗口直接办理
最新消息!
福建省住建厅已将
“省外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
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事项
委托下放厦门市办理
目前该事项申办
实现全程网办或一窗受理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向福州市、厦门市下放部分省级审批事项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下放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住房局承接“省外房地产估价机构(一级)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这一审批事项。
机构若需办理,可直接在网上申办,也可到市住房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申请备案需满足哪些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一级资质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称采用“房地产估价机构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划名+分公司(分所)”的形式;
(二)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当是注册后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并无不良执业记录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三)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五)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
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市住房局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规范审批服务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方式,推动承接事项实现当场办理、即时办结,对不含特殊环节的承接事项,均推行“即来即办”。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机构提起申请
网上申请方式:申请机构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申报。
现场申请方式:申请机构可准备好申请材料,前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C厅34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材料:
1.《一级备案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登记表》
2.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副本
4.分支机构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分支机构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
受理、审查与决定
市住房局收件后,将根据审批依据对申请机构的申请主体、人员、场所、制度等进行受理和审查,符合审查标准的作出审批意见,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在《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并核发分支机构备案证书(标注等级为“分支机构”),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向申请人提出补交材料。
备注
业务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92-2859088
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
市住房局将继续加强审批服务方式创新,简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相关事项“网上办”“秒批秒办”;推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改革;推出更多高效便民举措,持续优化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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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东航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厦门晚报社联合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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