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中纪委“每月通报”今年共276起 其中:四川12起甘孜1起!是谁榜上有名?
近日,中央纪委集中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7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71起88人。
小编统计了一下,中央纪委“每月通报”今年共276起,其中四川12起、甘孜1起,最新通报是第23次“每月通报”。
【四川12起详情】
四川省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1月)
1.泸定县泸桥镇押卓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洪华挪用扶贫资金问题。朱洪华利用职务便利,指定其妻等人分别担任村贫困社区互助社出纳、会计、监督小组长、执行小组长,同时违规私自将扶贫资金1万元借给村民,并反复挪用扶贫资金5次,用于个人开支,其中挪用金额最高一次为12万元。朱洪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2.新津县花源镇梁筏村原村组干部陈向勇侵占企业赞助款问题。陈向勇以村民需缴纳农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由,收取数家砂石经营部或建筑公司赞助款共计7.64万元,将其中4.924万元用于缴纳村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春节慰问困难户,剩余2.716万元据为己有。陈向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违纪违法所得被追缴。
3.邻水县兴仁林业技术推广站原负责人彭觅豪超标准收取管护费等问题。彭觅豪在任职期间,超标准收取公益林管护费4174.75元;违规收取4380.75元公益林管护费用于公务接待。此外,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过程中,其利用职务便利,截留补偿金1万余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彭觅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返还。
4.广元市昭化区朝阳乡群峰村党支部副书记翟斌帮助亲属骗取建房补助款问题。翟斌利用职务便利,编造亲属进行土坯房改造资料,帮助2人违规领取补助金共2万元。翟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补助款被追缴。(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2月)
1.平武县锁江羌族自治乡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王发民套取专项资金问题。王发民在担任乡财政所长兼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构项目支出、伪造银行票据等手段,多次套取用于低保等民政资金、客运站建设资金、财政运行资金等共310余万元,用于个人开支。王发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盐边县渔门镇龙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晓龙优亲厚友问题。马晓龙利用职务便利,在精准扶贫识别中,未按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评比评定,私自将8户亲戚评定为精准扶贫对象上报。在全省精准扶贫对象识别“回头看”中,未进行自查整改再次上报。后经上级查核,仅1户符合扶贫标准。马晓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自贡市大安区庙坝镇红光村党支部原书记王斗西、原妇女主任谢朝利挪用村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问题。2人商量决定,以某村民危房改造不符合有关政策标准为由,将其补助款1.58万元收回村上,用于修建村委会办公楼院坝。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3月)
1.木里县列瓦乡羊棚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毛能安收受好处费等问题。毛能安在水窖修建项目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以编造项目建设补助花名册手段,套取补助资金20.555万元,并将其中5万元以辛苦费名义分给相关人员,余下15.555万元据为己有。此外,审查发现,毛能安在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接受工程承建商请托,并收受好处费合计5万元。毛能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乐至县龙门乡烟火店村党支部原书记唐继胜收受感谢费等问题。唐继胜违规收受4户低保户和危房改造户感谢费合计1300元;利用职务便利,在村民谢某、喻某不知情情况下,将其申报为低保户套取低保金合计1.9万余元,并将其中9312元据为己有,剩余资金用于该村其他开支。唐继胜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3.达州市通川区龙滩乡三太场村村委会主任王治高等人优亲厚友问题。王治高在该村实施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将父亲王某某和大哥王某(均位于非滑坡点范围)申报为避让搬迁户,乡国土所所长肖东和乡党政办主任张波对此予以默认,致使王某某、王某违规享受补助资金每人3万元;3人违规将本应在2015年享受补助搬迁户李某调整到2016年享受补助,并将李某名字和账号换为杜某某,致使杜某某违规享受补助资金3万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补助资金被追缴。(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4月)
1.平武县水务局机关党委原书记何安全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金问题。何安全在任土城藏族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人大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过程中,通过虚构保险标的和投保面积手段,骗取政策性农业保险金合计11.347万元,个人分得5.747万元。何安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米易县撒莲镇海塔村七组组长李福祥侵占村民粮食直补款问题。李福祥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核对村民粮食直补银行账户工作中,私自将两名村民银行账号更换为自己亲属账号,进而侵占村民应得粮食直补款合计5246.01元。李福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责令退赔。(四川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甘小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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