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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甘孜州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为持续强化“不敢”氛围,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落地,四川省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甘孜州1起:
1.甘孜州公路局党委书记赵景红、局长刘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9月12日,赵景红到甘孜州公路局任职报到。州公路局党委原书记、局长刘江提议并安排办公室通知州公路局新老领导班子成员聚餐。赵景红、刘江等10人到康定市某会所就餐,共计消费6908元,以“接待费”名义使用公款报销。甘孜州纪委分别给予赵景红、刘江党内警告处分。全部费用由参与公款吃喝的10人个人承担。
2.泸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荣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中秋节前,郑荣华在泸州市江阳区福音养老护理院检查工作时,收受其院长所送现金1万元;2016年元旦节前,郑荣华在泸州市江阳区仁爱养老护理院检查工作时,收受其院长所送现金1万元,共计2万元。郑荣华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问题。泸州市纪委给予郑荣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收缴。
3.阿坝州地税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蔡云耀违规操办其女婚宴问题。2016年4月,蔡云耀通过多种方式主动邀请阿坝州地税局和曾经工作地地税系统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其女婚宴。2016年5月2日,蔡云耀在都江堰为其女举办婚宴,州地税局和所辖县地税局部分干部职工参加婚宴。蔡云耀违规收受96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1200元。阿坝州纪委给予蔡云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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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廉洁四川
编辑:甘小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