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9月15日、16日咸阳市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关于启动污染天气机动车
单双号限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预警,9月14日—16日咸阳可能出现污染天气,依据《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落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咸阳赛区环境质量保障重点管控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9月15日7时至9月16日20时,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控和公交车免费便民措施。现就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1年9月15日—16日,每日7:00—20:00实施机动车车牌尾号单双号限行。
二、限行区域:咸阳市城区东风路一扶苏路(含)以西,文林路一文林路西延段(含)以南,城西快速干道以东,世纪大道沣河桥(含)一世纪西路秦都桥南口十字(含)以北所有城市道路为限行区域。
三、限行规定:在市城区限行区域内机动车按公历日期实行单双号限行(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单日限单号,双日限双号。9月15日限行车牌尾号为1、3、5、7、9的车辆,9月16日限行车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四、限行对象:在本市市区区域内行驶的全部机动车(含公务用车及外埠机动车等),使用临时号牌的机动车。外埠机动车进入上述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商砼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车辆,重型柴油车及国 IV (含)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汽车,国1和国 II (含)以下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在本市市区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以下类型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9座以上(不含9座)中、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核发通行证,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使”“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七、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14日
编辑:庞茜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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