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结率97.5%!咸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稳步推进
7月10日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咸阳市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中
通过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建设
提高机构配置、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等
使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显著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建设上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积极开展各项调研座谈工作,形成了《关于咸阳市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分局传达了《关于设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的批复》。目前,机构更名、公章更换等工作已全部完成。
提高机构配置上
严格按照“三定”规定,通过对照梳理,内设机构名称、数量、性质、规格、隶属关系等,执法职责整合划转落实到位。“局队合一”执法体制到位,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市支队内设机构高新大队、经开大队分别负责各自区域执法监管,市支队派出机构秦都大队、渭城大队分别负责各区执法监管。县级层面,市局派驻市辖区综合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人、财、物统一调整上划至市级管理。目前,县级“局队合一”均已落实到位。
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上
开展“进一次门办多项事”的检查方式,推行一体化执法行动,全流程、多要素的执法检查,提前制定检查计划,整合检查事项,突出联合检查,增强检查的精准性和协同性,减少检查频次,基本避免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问题。去年,共接到环境投诉举报问题660件,受理398件,不受理297件,已按期办结388件,办结率97.5%。共向77名投诉人发放举报奖励资金2.33万元。截至2022年6月20日,市级共接到投诉374件,受理99件,已办结80件,还有19件正在办理中。
编辑:胡梦迪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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