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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弄清楚这几个问题可能无法享受10月份的个税政策红利

汪道平 财税评论
2024-08-26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纳税人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通知规定的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2018年10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8年10月1日以后由扣缴单位申报入库,均适用税法修改前的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旧税率表。

按以上测算可以看出,不含社保实发工资在3万元左右的减税额度最明显,今年10月起每月可增加2千多的收入,而月工资越高,减税幅度也趋平

然而,要享受10月份的个税政策红利,如果公司个税申报或工资发放时点有误,都有可能落空。 

一、区分劳动所属期和税款所属期的概念

劳动所属期(公司工资所属期)

劳动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工作的月份。纳税人在哪几个月工作,那么工作的这几个月就分别是每月工资的劳动所属期,比如王某2018年8月只在甲单位工作了一个月,那么2018年8月就是王某的这笔工钱的劳动所属期。

税款所属期

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人领取工资的月份,纳税人在哪一个月拿到工资,那么拿到工资的这个月就是税款所属期,王某在2018年10月5号才拿到8月的劳动工资,那么该笔工资的税款所属期就是2018年10月。

 新旧税法的执行时间,是以工资的税款所属期进行划分,而不是以劳动所属期来划分。

因此,是否按照通知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实际拿到钱的时间来划分,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拿到工资的,无论属于哪个月的劳动所得,都按照通知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一般公司有以下几种发放公司的方式:

1、最常见的模式。9月计算工资,9月底或10月初发放。比如在9月下旬确定一个考勤或工资结算日,如8月26-9月25日为一个工资核算期间,对每位员工的出勤、考核等确定一个工资发放数,做好工资发放清册,内部流程走完后通知银行打款。一般在下月申报期做个税扣缴申报。

按通知规定,如果银行发放时点是10月1日之后,则原则上可以适用新标准。如果发放时间点在10月1日之前,则无法适用。

2、当月上旬发放当月工资。一些单位当月中上旬就发放当月工资,在当月申报期就做个税扣缴申报,也就是9月份工资计算后9月就发放并申报个税了。

3、当月申报上上月工资。少数比较抠或拖欠薪资的企业,如工资计算期为7月15日到8月15日,8月计算审批后9月15日发放,然后到10月申报期申报该笔收入。

按新规定,以上模式中,仅有方式1,在10月份发放的模式才可以享受个税政策红利。

 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设置可能存在障碍

个税申报和增值税等税种申报有个很大区别,比如增值税9月15日申报期申报的税款所属期只能是8月,而个税不同公司工资发放政策不同,多数也是申报8月,可以有部分公司可申报9月。

lawping找了一家公司试了一下,除了可申报所属期8月的报表,也可以申报所属期9月的报表。而所属期10月的则不可选。 

可申报税款所属期8、9月申报表。

 

这就会有一个问题,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如果9月计算工资,10月发放,可以享受个税政策红利。但是税款所属期该选择9月还是10月呢?

如果税款所属期选择10月,毋庸置疑可以享受新政策。

如果税款所属期选择9月,因为多数公司9月申报的时候税款所属期选的是8月(和增值税等申报一个逻辑),虽然发放时间在10月份,但能否享受新政策扣减就有软件操作上的问题了。

因为现在软件设置上,9月份申报期就可以选择9月税款所属期申报,且有很多公司也已经在9月申报过9月所属期。

那么10月申报期时,软件设置上对于选择9月税款所属期需要有两个选项,一是对于9月份发放工资的按老标准,对于10月份发放工资的企业按新标准。软件设置和操作上是否可行?我觉得可行性不大。

三、我的建议

1、如果申报软件不支持税款所属期9月份按新标准,就会有一个问题,如果要在10月申报期享受新政策,必须把10月份发放的9月工资的税款所属期选择在10月,就会存在9月税款所属期空白,操作上只能零申报补足。这对于北京上海等需要连续缴纳个税等记录的员工可能是不能接受的,而且税局可能也会有风险预警提示。

2、对企业而言,由于申报细节等不确定性,HR部分9月底做工资发放清册时,按新标准或老标准也是一个问题,按新标准如果10月申报有问题,会导致多发,而按老标准则会少发工资,也需要内部协调,保险起见,建议按老标准先发放后续再补足,或是等申报确定后再定。

3、申报系统调整如果技术上能实现新老标准选择还好,否则会存在企业对10月份发放的工资要不享受不了新政策红利,或不得不就9月份做零申报。建议税局调整系统时做充分考虑,让政策落地,也尊重企业个税申报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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