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败诉,输在对规则的错误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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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看了WADA(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首席律师理查德·杨,对孙杨方证人的发问全过程,有点小感慨。
让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这位大律师的强大气场和高超的询问技巧——理查德·杨曾经把大名鼎鼎的自行车王阿姆斯特丹拉下马,而是孙杨团队在面对对方律师提问时,普遍暴露出的对规则的无知,对规则的内在逻辑毫无理解力的灾难性表现。
难怪仲裁官Philippe Sands教授对此大惑不解,作为知名的国际公法学者及律师,Sands教授在听证会后表示难以置信——“孙杨团队将关乎一名世界顶尖运动员职业生涯,完全系于己方对规则的主观理解”。
甚至作为孙杨的支持方——FINA(国际泳联),他们一直在谋求孙杨避免禁赛结局的途径,然而最后他们只有沮丧的表示,孙杨团队把这场复杂局面的应对,“系于和主检官辩论谁对谁错”之上,实在是“愚蠢至极”。
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看出来这些“中立者”的态度来没有?
他们更多不是在批评孙杨团队的应对失策,而是在表达以下潜台词:
你们为什么会表现的如此“幼稚和不成熟”?你们的应对方式为何如此匪夷所思?
也就是说,孙杨团队给仲裁法庭留下的形象,更多的不是成年人的无知,而是孩童般的莽撞。
孙杨团队在听证会之前之所以信心满满,仅仅是因为他们手上有一份《ISTI血样采集指南》里对检测人员的资质有一些理想化的建议,而据编纂ISTI的工作人员介绍,此指南实为对“最佳实践”的建议,而非与ISTI具备同等效力的强制规定,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按照该最佳实践操作是不可能的。
但是,孙杨团队居然就这样把一份并不具备强制效力的“完美版”建议书,当成了检测人员违规的证据,甚至拿到了法庭当成了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这在仲裁法庭看来,完全属于不负责任的儿戏,败诉毫不意外。
实际上,不只是孙杨团队表现出对规则理解上的幼稚无力,看看国内公众对此事的理解上,也普遍存在跑偏的情况。
我们的某些同胞甚至都不知道此次仲裁的目的是什么,就开始绑架国家民族给孙杨团队的不成熟买单了。
他们总是一厢情愿的说,没有证据表明孙杨服用了兴奋剂,所以禁赛不合理,是西方的故意打压。
然而,此次仲裁的关键本来不在于孙杨是否服用兴奋剂,而在于孙杨是否违反检查规则。
本案的焦点一直都是:孙杨是否有权以IDTM人员资质不足的理由拒绝接受其检查,而非孙杨是否服用兴奋剂。
而后面的问题,同样是国际组织的FINA内部反兴奋剂机构于2019年1月3日就已经做了有利于孙杨的结论:孙杨在2018年9月4日的事件中没有兴奋剂违规。
从此次仲裁庭决定保留他在裁决下达日(即2020年2月29日)前取得的所有成绩,也可以看出,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此次听证,并无任何指控孙杨服用兴奋剂的内容,判决孙杨禁赛8年仅仅是因为所有方面都认可的基本事实——孙杨拒检!
孙杨败诉不是因为被怀疑服用兴奋剂,而是违反了《世界反兴奋剂条例(2015版)》第2.5条,即“干扰兴奋剂检测程序”。
这条规则明确规定,“只要身体、卫生和道德条件允许,运动员即便有异议也需要提供样本”,其中的逻辑是,如果运动员因各种理由拒绝检查,那么将会形成示范效应,导致整个检测规则无法执行。
那么有人会有疑问,在检测过程中,如果真的出现检测程序瑕疵,运动员的正当权利就被放弃了吗?
并没有,WADA的规则里同样有相应的救济措施,运动员可以在配合检测的同时明确表达异议,可以有事后申诉之渠道来保障运动员的权利。
再退一步说,即使对这些现有的规则不满意,认为有瑕疵,需要修正,那么也应该去推动规则的修改,而不是以违反规则的方式去表达不满。
So,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非要去争辩一些原本不存在的低级问题呢?
我们说,小孩子才分对错,成年人都看规则。
孩童因为思维不成熟,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过于复杂,所以只有把世人分成好人、坏人,才能稍加理解,成年了还这样理解世界,那就需要检讨了。
哈耶克说,人是一个遵循规则的动物。
无论是明规则还是潜规则,人的本性中对规则自觉遵守的倾向,是人类秩序得以延续和扩展的主要条件之一。
你很难想象,一群人如果没有一个大家明文或默契形成的规则,还能和谐共存的景象。一个没有规则的社会,相互猜忌仇视,一定是一切人对一切人战争的人间地狱,这并不符合人趋利避害的本性。
小孩子不成熟、会任性,需要老师和家长慢慢教会他们遵守规则,偶有不遵守规则的时候,大人都会体谅,父母会附上监护人的责任,这是合理的。
但如果,已经长大成人,那就没有辩解的理由,就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了,即使你可能面对很多迫不得已的情景。
世界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没有对错,对错也是没有意义的,你要做的就是用成年人的思维,勇敢面对,权衡利弊,并承担后果,一味抱怨别人不理解你,不了解你的内心,这是没有意义的。
如同Sands教授在听证会上苦口婆心的再三发问: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万一你们对规则理解有误,运动员将会付出巨大的代价,这难道不应该三思吗?”
其实Sands教授说错了,按照我的中国生活常识,孙杨团队并非没有三思,他们思考了可不止三次,只是每次思考都没触及规则的内在逻辑,或者说,规则并不在他们真正考虑的范围。
这可能是导致他们败诉的原因。
某些时候,“生活经验”会让人获得一些什么,但“生活经验”也会让人产生错觉,以为某些让你成功的原因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奏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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