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大龄未婚男明星的瓜,我是这么看的
北游独立评论 思辨 洞见
请把我【设为星标】 第一时间收到推送
多看戏,少看瓜
只要你认为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只要他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有正常的生理需求,那么你可以继续往下看。
接下来的问题就应该变成,大龄未婚男明星如何解决生理需求的问题了?
我想,即使圣人如朝阳群众,也是有这种需求的,他们是断然不会把解决需求本身当做问题的,这不人道,也反人性。
为什么今天来谈这个问题呢,是因为昨天中秋某个三字男明星的传言一度引爆网络。
鉴于某个大龄未婚男明星的传言还未得到证实,我们不去提他的名字,那些八卦本身也没啥意思,无非男女之间那点破事儿。
比较有意思的,是吃瓜群众对此的态度。
吃瓜群众比较普遍性的一个看法是,一个男明星,长得帅又有钱,为何不找个女朋友好好谈个恋爱呢?
持这种看法的多半都是幼稚天真的小女孩吧。
国内娱乐圈是什么风气和氛围,这些小女孩应该比我这个中年大叔熟悉吧?但往往她们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看待事物为何往往要跳脱出来才能看得清,所以像我这样的旁观者才清楚。
还未证实的我们不方便说,我们说已经证实的,比如国际钢琴大师李云迪。
很多人会说,李云迪英俊潇洒又多金,还是国际知名的钢琴家,随便打个响指,就有无数美女蜂拥而至,何至于交不上一个女朋友?只要过上正常的情侣生活,最后走入婚姻的殿堂,哪里至于搞到要去嫖娼那么惨。
我想说的是,名人要交个女朋友,要走入婚姻,有时候,比普通人要难很多的,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那真是个高难度动作。
你可以设身处地的想象一下,明星谈个恋爱,要么像在录真人秀,假模假式的按照剧本演戏;要么就是口罩帽子捂得严严实实,像搞地下工作。
他们不能像我们普通人一样,正常的跟朋友聚会、聊天、看电影,因为要随时防着身边是不是有手机、录音机、摄像机在偷拍,把你生活的一举一动都放到网上去供所有人观赏评论,否则你随时可能因为某个不当的言行瞬间“社死”,例子不用举了,只要你对现在的社会生态有基本了解,都明白我说的是事实。
你之所以觉得无所谓,只不过是你不是明星名人,没有几个人关心你的私生活,享受不到这种“待遇”而已。
互联网社会的特点是什么?流量为王。
流量能够迅速成就你,也能瞬间毁掉你,在你不经意之间。
所以,不是李云迪不去找女朋友解决生理需求,而是明星找女朋友成本极高,是一个需要非常谨慎、需要考虑异常周翔的过程,如果不是确定找到一个可以相伴终生的伴侣,找到一个不会在未来给你写“小作文”的伴侣,明星相对普通人而言是很难轻易走入婚姻殿堂的。
你当然可以说,这是当明星必须付出的代价,谁让他们是明星呢?明星挣那么多钱,就应该是道德楷模,就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就应该不是渣男,不是绿茶,不当小三。
好吧,如果法律有这条规定,那你说的对,因为我们的自由需要仰赖法律,即使认为某些法条有商榷和完善的空间,在修改之前,我们也依然会服从。
因为法律是保障我们自由的,即使法律一直在完善,永远不完美,但我们依然尊重法律,原因就是因为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法无禁止即可为”能使我们的自由空间最大化,所以,我们服从并仅仅服从法律。
放到今天文章的主题上来说,意思就是,既然法律规定嫖娼违法,那么这些男明星做了这种事,该为之接受法律惩罚,我完全赞同。
但是,如果明明没有法律规定,仅仅因为你看不惯,你认为不应该,就在网上喊着封杀,喊着清除出圈,而不需要法律依据的,这种越过法律给与他人不当惩罚的行为和观念,就是我要反对的了。
你不喜欢某个明星,你大可不必为他消费,不去看他演的电影,不去听他唱的歌,你家的电视看到他就可以自由换台,这都是你的自由选择,你不喜欢没人可以强迫你看。
但你不喜欢的明星,你就高喊封杀,高喊扫地出圈,连带他参与的所有影视剧都被消灭,不顾那些和他一起演出的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和正当权益,这样的惩罚真的是正当的惩罚吗?这样的舆论环境是正常的舆论环境吗?
我可以断言,这种舆论环境造就的娱乐圈一定是个假货遍地的娱乐圈,每个人为了自保都必须戴着厚厚的面具,保持着虚假的、刻意训练出来的笑容,把真实的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你想看什么样的,我就演给你看,即使人人都知道,这就是个假货。
久而久之,我们习惯了看假货,假货也习惯了当假货,大家乐此不彼、生生不息。
但即便如此,假的总归是假的,一旦露馅,就会瞬间塌房。
所以,国内娱乐圈的塌房现象,一个接一个,明星们不是在塌房,就是走在准备塌房的路上。
这是明星的私德问题吗?
当然不是,而是道德贼遍地的环境,让人人都变成了伪君子。
吃瓜群众嚼着明星那点破事儿,享受着把明星踩在脚下的爽快,瞬间觉得自己卑微的生活也高大了起来?自己可怜的道德感在明星的幻灭中得到了升华?
只可惜,假的就是假的,不但你看到的明星给你呈现出来的是假的,你从明星塌房中得到的道德感也是假的,都是假的,又何必因此而兴高采烈呢?
看待此类问题,我的观点一直简单明确:
1、对于大龄未婚男明星,社会舆论能不能多关注他们演绎的作品本身,对他们的婚恋少操点心,交给他们自己处理?毕竟作品才是一个演员和艺人的本职工作,如果网络动不动就“小作文”乱飞,渣男、绿茶、小三的帽子动辄扣上,一扣上就要事业尽毁,请问他们还怎么专心钻研作品?
2、对于一个违法行为,我支持“罪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不管是一个普通人还是明星,都应该为之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问题在于,他们在付出应付的法律惩罚后,是否还需要付出事业全毁并连累作品的惩罚?
如果吃瓜群众对我提出的这两个问题都不以为然,那么回到文章的开头,我建议娱乐圈的男明星都做好禁欲的心理建设吧。
既然吃瓜群众就是想看假货,你们又非要挣这碗饭,那就随便吧。
对于明星来说,红几个月就可以挣够别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财富,即使塌房了也不亏。
对于吃瓜群众来说,更无所谓,原本消费的就是假货,这批假货倒了,还有其他假货源源不断的补上,着个什么急?
对于我来说,更加无所谓,反正我又不看假货的作品来嗨,你们愿意看一些假装连恋爱都没有过的“圣人明星”,来给你演绎爱情,那假的还不得恶心的我想吐啊。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