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论中国旧戏之应废
今日推送之《论中国旧戏之应废》录自《新青年》第五卷第四号。作者为周作人。五四时期,《新青年》上展开了一场关于旧剧如何评价的论争,这一时期的周作人,对旧剧的看法尖锐而极端,是当时反对旧剧之“新思想”的代表。1924年,周作人又发表了《中国戏剧的三条路》,对其戏曲观做了公开的修正:“眼光太狭窄,办法也太暴虐了……旧剧是民众需要的戏剧,我们不能使他灭亡,只应加以改良而使其兴盛。”
周作人
玄同兄:
《随感录》第十八条中所说关于旧戏的话及某君的话,我都极以为然。我于中国旧戏也全是门外汉,所以技工上的好坏,无话可说。但就表面观察看出两件理由,敢说:中国旧戏没有存在的价值。
第一,我们从世界戏曲发展上看来,不能不说中国戏是野蛮。但先要说明,这野蛮两个字,并非骂人的话;不过是文化程序上的一个区别词,毫不含着恶意。譬如说人年纪大小,某甲还幼稚,某乙已少壮,正是同一用法。中国戏多含原始的宗教的分子,是识者所共见的;我们只要翻开Ridgeway所着《非欧罗巴民族的演剧舞蹈》就能看出这些五光十色的脸,舞蹈般的动作,夸张的象征的科白:凡中国戏上的精华,在野蛮民族的戏中,无不全备。在现今文明国的古代,也曾有过。野蛮是尚未文明的民族,正同尚未长成的小孩一般;文明国的古代,就同少壮的人经过的儿时一般,也是野蛮社会时代:中国的戏,因此也不免得一个野蛮的名称。原来野蛮时代,也是民族进化上必经的一阶级,譬如个人长成,必须经过小儿时代。所以我们对于原始民族与古代的戏,并不说他是野蛮,便一概抹杀;因他在某一社会某一时期上,正相适合:在那时原有存在的理由,在后世也有可研究的价值。小孩应了年岁的差别,自有各种游戏。这游戏在大人看来,不免幼稚,但在小孩却正适应,所以我们承认他在儿童社会中,有存在的理由;而且我们也可以研究他,于儿童心理学上,很有益处。但我们自己却决不去一同玩耍;因年纪长了,识见自然更进,觉得小时的游戏没有意味了。倘若二三十岁的人,还在那里做那些小儿的游戏,便觉不甚相宜;虽不能说他是件恶事,却不能不说是件坏事——不是道德上的不善,是实际上的有害——我们因此可以断定这人的精神不发达,还在小儿时代那一阶级:是退化的征候。中国虽然久已看惯了旧戏,换点花样怕就要不“惯”;但在现今时代,已不甚相宜,应该努力求点长进,收起了千年老谱才是。人不能做小孩过一世,民族也不能老做野蛮,反以自己的“丑”骄人:这都是自然所不容许的。若世上果有如此现象,那便是违反自然的事,是病的现象-——退化衰亡的预兆。
旧戏应废的第二理由,是有害于“世道人心”。我因为不懂旧戏,举不出详细的例,但约略计算,内中有害分子,可分作下列四类:淫,杀,皇帝,鬼神。(这四种,可称做儒道二派思想的结晶。用别一名称,发现在现今社会上的,就是:一“房中”,二“武力”,三“复辟”,四“灵学”。)在中国民间传布有害思想的,本有“下等小说”及各种说书;但民间有不识字不听过说书的人,却没有不曾看过戏的人,所以还要算戏的势力最大。希望真命天子,归依玉皇大帝(及“道教捂绅录”上的人物),想做“好汉”,这宗民间思想,全从戏上得来;至于传布淫的思想,方面虽多,终以戏为最甚:唱说之外,加以扮演,据个人所见,已很有奇怪的实例。皇帝与鬼神的思想,中国或尚有不以为非的人;淫杀二事,当然非“精神文明最好”的中国所应有,其为“世道人心”之害,毫无可疑,当在应禁之列了。中国向来固然也曾禁止,却有什么效果呢?因为这两件——皇帝与鬼神的两件,也是如此——是根本的野蛮思想,也就是野蛮戏的根本精神:做了那种戏,自然不能缺这两件一或四件;要除这两件也只有不做那种戏。
我对于旧戏的意见,略如上面所说,想兄也以为然。至于建设一面,也只有兴行欧洲式的新戏一法。现在有一种大惊小怪的人,最怕说欧洲式,最怕说“欧化”。其实将他国的文艺学术运到本国,决不是被别国征服的意思;不过是经过了野蛮阶级蜕化出来的文明事物在欧洲先发现,所以便跳了一步,将他拿来,省却自己的许多力气。既然拿到本国,便是我的东西,没有什么欧化不欧化了。倘若亚洲有了比欧洲更进化的戏,自然不必去舍近求远;只可惜没有这样如意的事。
周作人
民国七年十一月一日
(《新青年》第五卷第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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