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督查组对都匀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及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
4月27日, 黔南州教育局党委委员、州人民政府正县级督学何建宏一行对都匀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及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
据了解,本次督查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专项资金管理、配送企业招投标、食材询价定价公示公开及食品安全监管;二是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及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拨付及发放(支出)情况;三是2022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质量评估问题整改情况。
当日,督查组先后深入都匀市教育局、都匀市欣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贵州天天向上中心厨房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匀东镇王司小学、匀东镇匀东中学,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督查。
在市教育局,督查组对资助资金及相关教育经费的拨付、配送企业进入招投标与合同的签订、配送食材询价定价、食堂工人配置及社保缴纳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在两家食材配送企业,督查组调阅了4月25日的果蔬农残二次检测记录、食谱和食材配送单,通过比对了解配送企业是否每天对配送食材开展自查自检、果蔬农残是否应检尽检、是否按照食谱给学校配送食材。同时,督查组还通过调阅进货单、索票索证凭证、支付供货商的付款凭证,了解配送企业食材采购及供货商食材款结算情况,并要求配送企业严把食品质量关,做好溯源管理,确保食材质量。
在学校,督查组调阅了教师陪餐费交费明细、教师在校就餐生活费交费明细以及学生生活费等交教育局结算中心的凭证,核查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是否执行校财局管,陪餐是否与学生同菜同价,校长是否陪餐,是否存在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调阅了食材配送单验货签收记录,督查食材查验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学校是否落实双人对配送进校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进行查验并签收。调阅学校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表,督查学校是否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督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要求举一反三在县域内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督查组要求,一是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学校食堂财务活动纳入“校财局管”实行分账核算,真实反映收支情况。校长、教师付费陪餐,同菜同价,原则上每天陪餐人员不得低于2人。二是要进一步提高供餐质量,参照《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推荐带量食谱(试行)的通知》,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食谱,提高供餐质量。三是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配送企业要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配送的食材质量合格。学校要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执行“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制度,严格食材验收、入库出库、贮存保管、加工烹饪、餐食分发、学生就餐等全过程监管,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