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急性心力衰竭急诊临床实践指南
中国急性心力衰竭急诊临床实践指南
心力衰竭(heart failure,简称心衰)是由于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导致心室充盈或射血能力受损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其病理生理学特征为肺淤血和(或)体循环淤血、以及组织器官低灌注,主要临床表现为呼吸困难、乏力(活动耐量受限)以及液体潴留(外周水肿)。
急性心力衰竭(acute heart failure,AHF)是指继发于心脏功能异常而迅速发生或恶化的症状和体征并伴有血浆利钠肽水平的升高,既可以是急性起病,也可以表现为慢性心力衰竭急性失代偿(acute decompensated heart failure,ADHF),其中后者更为多见,约占70%~80%。临床上最为常见的AHF是急性左心衰,急性右心衰虽较少见,但近年有增加的趋势。基于右心从胚胎起源、结构及功能皆不同于左心,本指南主要述及急性左心衰竭的相关内容。
AHF是常见急症,常危及生命,必须快速诊断和紧急抢救治疗。AHF预后很差,住院病死率为3%,6个月的再住院率约50%,5年病死率高达60%。近年来,绝大多数AHF患者在急诊科首诊和救治,而目前我国尚缺乏急诊统一规范的AHF诊断及治疗指南,基于此,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分会组织相关专家复习国内外相关学术文献,反复讨论,形成具有我国急诊特色的诊治指南,期望能更好的指导急诊医师对AHF诊治的临床实践。
证据水平:证据来自多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者多项荟萃分析为A级,证据来自单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非随机研究为B级,证据来自小型研究或专家共识为C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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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HF的病因和诱发因素
新发AHF最常见的病因包括由急性缺血、感染和中毒等所致的急性心肌细胞损伤或坏死、急性瓣膜功能不全和急性心包压塞。ADHF可以无诱因,但更多地是由一个或多个诱发因素所引发,例如感染、心律失常、高血压、不恰当地调整或停止药物(治疗依从性差)等,常见病因和诱发因素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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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HF的初始评估和处理流程
2.1 AHF的临床表现
推荐意见:
AHF临床表现是以肺淤血、体循环淤血以及组织器官低灌注为特征的各种症状、体征[I C]。
是由于心力衰竭、肺淤血或肺水肿所导致的严重呼吸功能障碍,引起动脉血氧分压(PaO2)降低,静息状态吸空气时<60 mmHg,伴或不伴有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PaCO2)增高(>50 mmHg)而出现一系列病理生理紊乱的临床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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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AHF的初始评估与处置
推荐意见:
迅速识别出致命性病因的心力衰竭及需要紧急处理的促使心功能恶化的各种可逆性因素,并尽早处理[I C]。
尽快转诊至附近有完备急诊科、心内科和(或)CCU/ICU的大中型医院。
到达急诊科后继续采取进一步的综合措施紧急评估,并给予必要的循环和(或)呼吸支持治疗。在此基础上,应迅速识别出致命性病因的心力衰竭及需要紧急处理的促使心功能恶化的各种可逆性因素(如ACS、高血压危象、急性肺栓塞、严重心律失常等),尽早给予相应处理。
院前和急诊科对于AHF患者的初始评估和处理流程如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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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HF的诊断
推荐意见:
常规实验室检查(全血细胞计数、乳酸、电解质,肌酐、尿素氮,转氨酶、胆红素,D-二聚体,T3、T4、TSH等)与动脉血气分析,综合评估病情[I C]。
AHF的最初诊断(疑诊)大多是基于以呼吸困难为突出临床表现而开始的。早诊断、早治疗可以明显改善预后。
3.1 病史与临床表现
既往基础心脏病史和(或)心力衰竭史,以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为主要症状,若咯出大量粉红色泡沫痰伴两肺湿啰音,基本可明确急性心源性肺水肿。S3或(和)S4奔马律也是心力衰竭较为特异的体征。
虽然肺水肿和外周水肿提示液体负荷过重,外周组织低灌注提示心搏量下降,但是仅仅通过症状和体征评价AHF的特异性和敏感性较差。
3.2 心脏生物学标记物检查
3.2.1 利钠肽(NPs)
血浆B型钠尿肽(BNP)或N末端钠尿肽前体(NT-proBNP)或中段心房利钠肽前体(MR-proANP)有助于鉴别心源性和非心源性呼吸困难[1,2],所有怀疑AHF的呼吸困难患者均应进行检测。利钠肽敏感性较高,阴性预测价值突出[3,4],当血BNP<100 pg/mL、NT-proBNP<300 pg/mL、MR-proANP<120 pg/mL基本可排除AHF[5]。目前利钠肽可在床旁快速检测,操作便捷,其在AHF的诊断与鉴别诊断中的价值日益重要。NPs还有助于心力衰竭严重程度和预后的评估[6,7],心力衰竭程度越重,NPs水平越高。
年龄、性别和体质量指数是影响利钠肽的主要生理因素;许多病理状况如缺血性卒中、肾功能不全、肝硬化伴腹水、肺血栓栓塞症、甲状腺疾病、严重感染与脓毒症等都可引起血浆利钠肽升高,一些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等也可影响血浆利钠肽浓度。因此,要充分结合临床,做出合理解读。也需注意的是,有极少数失代偿的终末期心力衰竭、急性右心衰竭患者的利钠肽水平也可以不升高。
3.2.2 肌钙蛋白I / T(cTn I / T)
对AMI的诊断有明确意义,也用于对肺血栓栓塞危险分层[8],可作为AHF的常规检测项目。虽然多数肌钙蛋白升高的AHF患者没有明显的心肌缺血或急性冠脉事件,但提示存在进行性心肌损伤[9]。重要的是,心肌细胞损伤与心功能恶化或加重往往互为因果,研究认为,与低的cTn I / T患者相比,增高的cTn I / T患者的病死率和再住院率明显增高[10,11]。
还有一些反映炎症、氧化应激、神经内分泌紊乱、心肌和基质重构的生物标志物,如sST2[12,13,14]、copeptin(和肽素)[15,16]等,研究证实对AHF的诊断和预后评估有价值,部分已应用于临床。
3.3 心电图
AHF患者的心电图极少完全正常,因此其阴性预测价值较高[17]。虽然心力衰竭患者的心电图无特征性表现,但心电图异常对于识别基础心脏病(陈旧心肌梗死、高血压心脏病、肥厚型心肌病等)和心力衰竭的诱因(心律失常、急性心肌缺血等)都很有帮助。
3.4 胸部X线
尽管20%左右的AHF患者X线胸片可正常[18],胸部X线检查对AHF的诊断仍很重要,其典型表现为肺静脉淤血、胸腔积液、间质性或肺泡性肺水肿,心影增大。胸部X线检查还能为肺炎、气胸等疾病的鉴别诊断提供依据。仰卧位胸片的诊断价值有限。
患者情况与检查条件许可,也可尽早行肺部CT扫描,以进一步全面了解心肺病理状况。
3.5 超声心动图与急诊肺部超声
超声心动图可准确评价心脏形态、结构、运动与功能,尤其可清晰甄别收缩功能还是舒张功能异常[19]。对于首发AHF的所有患者和心脏功能不明的患者,应当早期(最好在入院24~48 h内)检查;但对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特别是心源性休克的患者、或是怀疑有致命的心脏结构和功能异常的患者(如机械并发症、急性瓣膜反流、主动脉夹层),应紧急行床旁超声心动图检查。
床旁急诊肺部超声可发现肺间质水肿的征象(增多的B线,呈现肺"火箭征")[20],对于临床诊断有良好价值,且操作便捷。
3.6 动脉血气分析
急性左心衰时,PaO2常不同程度降低,并且由于组织缺氧产生无氧代谢,致代谢性酸中毒;PaCO2在病情早期多因过度换气而降低,但在病情晚期升高可出现混合性酸中毒。血气分析不能直接用于AHF的诊断,但对于确定呼吸衰竭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并提供酸碱平衡失调等关键信息,是判断AHF病情严重程度、指导治疗的必要检查之一。
临床多功能监护的SpO2虽能及时获得动脉氧供的资料,但在循环(灌注)不良和(或)休克的状况下不能真实反映动脉氧饱和度(SaO2)水平,应以直接测动脉血气为准。
3.7 其他实验室检查
除上述外还应进行以下实验室指标的常规检测,辅助检出可能的AHF病因和诱因,以及综合评价患者病情与预后:全血细胞计数、血乳酸、尿素氮(BUN)、肌酐(Scr)、电解质、肝功能、血糖、甲状腺功能与促甲状腺激素(TSH)。怀疑肺血栓栓塞的患者还应完善D-二聚体(D-dimer),怀疑合并肺部感染的患者尚需完善降钙素原(PCT)检测。
乳酸是葡萄糖无氧酵解的产物。高乳酸血症是急重症患者氧代谢障碍的结果,往往提示存在组织缺氧,且在器官功能障碍早期即可出现,是急重症患者的早期预警指标。增高的血乳酸水平与急重症的严重程度和不良预后密切相关,血乳酸越高,病情越严重,患者的预后越差。组织缺氧与低灌注虽不能等同视之,但多数情况下二者是直接关联的,临床上,与尿量和部分体征相比较,血乳酸是更好反映组织低灌注的替代指标[21,22,23]。
伴有肾功能不全的AHF或是AHF治疗中出现急性肾损伤是预后不良的危险因素。最好在住院期间定期(每1~2 d)测定肌酐、尿素氮和电解质,可以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调整检测频次。与血肌酐相比,半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cystatin C,胱抑素C)不受年龄、性别、肌肉含量等因素的影响,能更好的反映肾小球滤过率以及敏感地反映早期肾损害,是有前景的理想生物学标记物之一[24]。近期的研究还证明,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也是急性肾损伤的早期标志物,有良好价值[25,26]。
由于血流动力学紊乱(心输出量减少和静脉充血增多),肝功能通常是受损的。肝功能检查异常可识别存在预后不良风险的患者,对优化管理可能有用。
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功能亢进都可并发AHF,尤其对新诊断的AHF应检测甲状腺功能。
4 AHF的分型与分级
推荐意见:
基于患者临床特征进行个体化临床分型以评价病情和决定治疗措施[ⅠC]。
依据临床表现特征、血流动力学等进行AHF临床分型,以便于临床医师进行恰当的病情评估和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根据是否存在淤血和外周组织器官低灌注的临床表现,将AHF快速分为四型[27,28],见表2,在上述四型中以暖而湿型最常见。此分类实际上与血液动力学分类是相对应的,其突出优势在于简洁,便于快速应用。
依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心衰可分为LVEF降低(<40%)的心衰(HF-REF)和LVEF保留(≥50%)的心衰(HF-PEF)以及EF中间值(40%~49%)的心衰。一般来说,此分型多用于慢性心衰,且HF-REF指传统概念上的收缩性心衰,而HF-PEF指舒张性心衰,但由于AHF的多数是ADHF,而且早期超声心动图检查可提供依据,保留此种分类对于临床应用正性肌力药物有很好指导意义。仍需注意,LVEF保留或正常的情况下收缩功能仍可能是异常的,部分心衰患者收缩功能异常和舒张功能异常可以共存。
AMI出现AHF可应用Killip-Kimball分级[29],其与患者的近期病死率相关,见表3。
此外,在大多数情况下,AHF患者表现为收缩压正常(90~140 mmHg)收缩压升高(>140 mmHg;高血压性AHF),只有少数(约5%)表现为收缩压降低(<90 mmHg;低血压性AHF)[30]。低血压性AHF与预后不良相关,特别是同时存在低灌注时。
5 AHF的监测
推荐意见:
中心静脉压不作为常规监测[Ⅱb B]。
AHF患者均应监测症状和体征,并首先应用无创性方法严密监测心率和心律、呼吸频率、SpO2和血压。严格控制与记录出入液量,每日称体质量,反复评估患者的容量状态、淤血证据。动态监测肾功能和电解质。
血流动力学监测一般分为无创性和有创性两大类:无创性监测(non-invasive hemodynamic monitoring)方法使用安全方便,患者易于接受,可获得相关的心血管功能参数;有创性监测(invasive hemodynamic monitoring)包括动脉内血压监测、肺动脉导管、脉搏波指示连续心排量(PiCCO)等,能够获得较为全面、准确的血流动力学参数,有利于深入和全面地了解病情,尤其适用于危重患者的诊治,其缺点是对机体有一定损伤,操作不当会引起并发症。临床上,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与治疗的需要充分权衡利弊,选择实施具体的监测方法[31]。医务人员须准确地理解所监测指标的含义,并正确解读。
中心静脉压(CVP)是上、下腔静脉进入右心房处的压力,多年来一直是临床评价血液动力学的主要指标之一。然而,CVP的变化不仅仅依赖于容量状态,还受总容量、腹内压及血管张力的影响,而且,研究表明CVP在接近正常(8~12 mmHg)时是难以预测液体反应性的[32],目前不作为常规监测与评价。
6 AHF的治疗
6.1 AHF的治疗目标与治疗原则
推荐意见:
AHF的治疗目标依据心力衰竭的不同阶段而采取不同的策略[ⅠC]。
AHF治疗目标依据心力衰竭的不同阶段而不同,早期急诊抢救阶段以迅速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纠正低氧、改善症状、维护重要脏器灌注和功能、预防血栓栓塞为主要治疗目标;后续阶段应进一步明确心力衰竭的病因和诱因给予相应处理、控制症状和淤血,并优化血压,制定随访计划,改善远期预后。
AHF治疗原则为减轻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脏收缩与舒张功能、积极去除诱因以及治疗原发病变。
AHF危及生命,对疑诊AHF的患者,在完善检查的同时即应开始药物和非药物治疗。
6.2 一般处理
无创性多功能心电监测,建立静脉通路等。
允许患者采取最舒适的体位,通常为端坐位,两下肢下垂,保持此体位10~20 min后,可使肺血容量降低约25%(单纯坐位而下肢不下垂收益不大)。
6.3 氧疗与通气支持
推荐意见:
经积极治疗后病情仍继续恶化、或者不能耐受NIPPV或是存在NIPPV治疗禁忌证者,应气管插管,行有创机械通气[Ⅰ C]。
氧疗适用于呼吸困难明显伴低氧血症(SaO2<90%或PO2<60 mmHg)的患者。
②面罩吸氧:适用于伴呼吸性碱中毒的患者。
呼吸频率>25次/min,SpO2<90%的患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尽早使用无创正压通气(NIPPV)。早先的一项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中,L’Her等[33]比较、评估了89例由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急性低氧型呼吸衰竭(PaO2/FiO2≤300)老年患者接受标准面罩氧疗与7.5 mmHg面罩CPAP(持续气道正压)治疗的结果,中期评估时即显示,两组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具有可比性,但CPAP组对气管内插管通气的需要率(7%)与接受标准氧疗组(24%)相比,减少了17%,48 h早期病死率CPAP组(9%)比标准氧疗组(30%)降低了21%。其后的多项研究皆显示,NIPPV治疗急性心源性肺水肿可改善氧合,减轻呼吸困难,缓解呼吸肌疲劳、降低呼吸功耗,降低插管率。NIPPV有两种方式包括CPAP和BiPAP(双水平气道正压),孰优孰劣,尚待进一步研究[34,35],不过,对于有二氧化碳潴留者,应首先考虑BiPAP模式。
经积极治疗后病情仍继续恶化(意识障碍,呼吸节律异常,或呼吸频率<8次/min,自主呼吸微弱或消失,PaCO2进行性升高者)、不能耐受NIPPV或是存在NIPPV治疗禁忌证者,应气管插管,行有创机械通气(IPPV)。
④与NIPPV相比,NHFO有更高的舒适度和耐受性,无胃胀气、呕吐、误吸、痰液干涸、无幽闭感等症状,不影响咳痰、进食水及交谈,可持续不间断治疗[36]。
对于非低氧血症的AHF患者,可不常规给氧[37,38]。
6.4 心源性休克的救治
推荐意见:
根据患者的年龄、合并症和神经功能情况,可考虑使用短期机械循环支持以治疗难治性心源性休克[Ⅱb C]。
6.4.1 扩容
心源性休克时,心脏泵功能及外周循环功能障碍并存,此时补液应严格掌握补液量及补液速度,最好在血流动力学监测下指导补液。若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和CVP等提示血容量不足且有相应临床表现时,可选用晶体液如生理盐水或平衡液适当补充血容量;无临床征象提示容量负荷增多的情况下,首先在15~30 min内给予生理盐水或平衡盐溶液200 ml。进行容量负荷试验时,心输出量增加至少10%~15%提示患者对输液有反应。
6.4.2 正性肌力药物
见下文详述。
6.4.3 血管收缩药物
应用了正性肌力药物仍然存在低血压的心源性休克患者,可给予去甲肾上腺素增加血压和重要器官灌注,然而这可能将以增加左室后负荷为代价。有研究提示,与多巴胺相比,去甲肾上腺素组具有不增加心室率、不增加心肌氧耗的优势,不良反应较少且病死率较低[39]。
因血管收缩药物可致心律失常、心肌缺血,除常规监测心电图和无创血压等外,最好能监测动脉内血压。
6.4.4 机械辅助装置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可有效改善心肌灌注,降低心肌耗氧量和增加心输出量,常规适应证包括外科手术解决急性机械问题(如室间隔穿孔和急性二尖瓣反流)前、重症急性心肌炎、急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患者在PCI或手术血运重建之前、之中和之后,用以循环支持。目前无证据表明在其他原因所致的心源性休克患者中IABP可以改善预后,不推荐常规使用IABP治疗心源性休克。
根据患者的年龄、合并症和神经功能情况,可考虑使用短期机械循环支持以治疗难治性心源性休克。临床研究表明,体外模式人工肺氧合器(ECMO)可以部分或全部代替心肺功能,短期应用可改善预后。
6.5 识别并紧急处理导致AHF的急性可逆病因和诱因
推荐意见:
早期识别并处理AHF的急性病因或者诱因,可以避免心功能的进一步恶化[Ⅰ C]。
早期识别AHF的病因或诱因,并积极处理部分急性可逆性因素,可以避免心功能的进一步恶化,有利于控制心衰。STEMI或NSTEMI的AHF患者应积极进行再灌注治疗;高血压急症所致的AHF应尽早应用血管扩张剂积极控制血压;因快速型心律失常或严重的缓慢型心律失常所致AHF应通过药物或电转复、临时起搏等纠正心律失常[40,41,42],对于急性心脏机械并发症所致AHF应急诊给予机械循环支持,而急性肺血栓栓塞合并AHF者应给予药物溶栓、介入或外科取栓治疗[8]。
6.6 药物治疗
推荐意见:
AHF的药物治疗主要基于其病理生理学特征或临床分型(见图2)[Ⅰ C]。
关于利尿剂:
④应注意由于过度利尿可能发生的低血容量、休克与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等[Ⅰ C]。
关于血管扩张剂:
④有明显二尖瓣或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血管扩张剂应慎用[Ⅱa C]。
关于正性肌力药物:
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限用于心输出量严重降低导致组织器官低灌注的患者[Ⅱb C]。
其他:
④AHF患者发生持续的心肌缺血或心动过速,可考虑谨慎地静脉使用美托洛尔或艾司洛尔[Ⅱa C]。
高血压导致速发型肺水肿的患者需要积极的扩血管、降压治疗。对于血压正常的容量超负荷患者,最佳的治疗方案是利尿剂联合血管扩张剂。低血压的血管内容量超负荷患者无法耐受血管扩张剂,单用利尿剂或利尿剂联合正性肌力药物可能有效。正性肌力药不适用于LVEF保留的心力衰竭患者。
6.6.1 利尿剂
利尿剂是治疗心衰的重要基石,通过增加尿量和减轻水肿有效治疗AHF的作用已被临床观察所证实。无论病因为何,有容量超负荷证据的AHF患者均应在初始治疗中采用静脉利尿剂[43,44]。但对于有低灌注表现的AHF患者,在达到足够的灌注前,应避免用利尿剂。
袢利尿剂(如呋塞米、布美他尼和托拉塞米)作为治疗AHF的一线药物,AHF时多首选静脉注射,呋塞米静脉注射后5 min出现利尿效果,30~60 min达到高峰,作用持续约2 h。一般首剂量为20~40 mg,对正在使用呋塞米或有大量水钠潴留或高血压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首剂量可加倍。单次给药和持续输注在有效性及安全性终点上均无显著差异[45]。也可以用布美他尼(丁尿胺)1~2 mg、或依他尼酸25~100 mg、或托拉塞米5~10 mg静脉注射。利尿剂剂量应个体化,并根据疗效和患者状态逐步调整。长期使用袢利尿剂的患者在紧急情况下可能需要更高剂量;静脉给药剂量应等于或者大于(如2.5倍)口服维持剂量,然后根据治疗反应进行调整。
应注意由于过度利尿可能发生的低血容量、休克与电解质紊乱如低钾血症等。
新型利尿剂托伐普坦(tolvaptan)是血管加压素受体拮抗剂,选择性阻断肾小管上的精氨酸血管加压素受体,具有排水不排钠的特点,能减轻容量负荷加重诱发的呼吸困难和水肿[46],并使低钠血症患者的血钠正常化,特别适用于心力衰竭合并低钠血症的患者。其不良反应主要是血钠增高。
6.6.2 血管扩张剂
①硝酸甘油与硝酸异山梨酯:
其作用主要是扩张静脉容量血管、降低心脏前负荷,较大剂量时可同时降低心脏后负荷,在不减少每搏输出量和不增加心肌耗氧的情况下减轻肺淤血。虽然硝酸盐类一直用于AHF的治疗,但只是2000年前后的几个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肯定了对AHF的疗效[47,48],尤其是适用于ACS伴心衰的患者。硝酸甘油静脉给药,一般采用微量泵输注,从10~20 μg/min开始,以后每5 min递增5~10 μg/min,直至心力衰竭的症状缓解或收缩压降至100 mmHg左右;硝酸异山梨酯静脉滴注剂量1 mg/h,根据症状体征可以增加到不超过10 mg /h。病情稳定后逐步减量至停用,突然终止用药可能会出现反跳现象。硝酸酯类药物长期应用均可能产生耐药。收缩压<90 mmHg或较基础血压降低>30%、严重心动过缓(<40次/min)或心动过速(>120次/min)患者不宜使用硝酸酯类药物。
②硝普钠:
能均衡的扩张动脉和静脉,同时降低心脏前、后负荷,适用于严重心衰、有高血压以及伴肺淤血或肺水肿患者。宜从小剂量10~20 μg/min开始静脉滴注,以后酌情每5~10 min递增5~10 μg,直至症状缓解、血压由原水平下降30 mmHg或血压降至100 mmHg左右为止。由于具有强的降压效应,用药过程中要密切监测血压,调整剂量;停药应逐渐减量,以免反跳。通常疗程不超过72 h。长期用药可引起氰化物和硫氰酸盐中毒,合并肾功能不全患者尤其谨慎。静脉输注时需要避光。
③重组人利钠肽--奈西立肽(nesritide)、新活素:
是重组人BNP,具有扩张静脉、动脉和冠脉,降低前、后负荷,增加心排量,增加钠盐排泄,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和交感神经系统的作用,无直接正性肌力作用。几项随机、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显示,AHF患者静脉输注重组人利钠肽可获有益的临床与血流动力学效果:左室充盈压或PCWP降低、心排量增加,呼吸困难症状改善,安全性良好[49,50,51]。该药可作为血管扩张剂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血管扩张剂(如硝酸酯类)合用,还可与正性肌力药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或米力农等)合用。给药方法:1.5~2 μg/ kg负荷剂量缓慢静脉注射,继以0.01 μg/(kg·min)持续静脉滴注;也可不用负荷剂量而直接静脉滴注,给药时间在3 d以内。
④乌拉地尔:
主要阻断突触后α1受体,使外周阻力降低,同时激活中枢5-羟色胺1A受体,降低延髓心血管中枢的交感反馈调节,外周交感张力下降。可降低心脏负荷和平均肺动脉压,改善心功能,对心率无明显影响[52。通常静脉注射12.5~25 mg,如血压无明显降低可重复注射,然后50~100 mg于100 ml液体中静脉滴注维持,速度为0.4~2 mg/min,根据血压调整速度。
6.6.3 正性肌力药物
临床上应用的正性肌力药物主要包括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磷酸二酯酶抑制剂、新型钙增敏剂,传统的洋地黄类制剂已很少作为正性肌力药物用于AHF治疗。对于收缩功能障碍的ADHF患者,如果存在低血压,或在采取吸氧、利尿和可耐受血管扩张剂治疗的情况下仍有肺水肿,静脉给予正性肌力药物以缓解症状。使用静脉正性肌力药物时需要持续或频繁监测血压,并持续监测心律。
①儿茶酚胺类:
常用者为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
多巴胺(dopamine)小剂量[1~4 μg/(kg·min)]时主要是多巴胺样激动剂作用,有轻度正性肌力和肾血管扩张作用,5~10 μg/(kg·min)时主要兴奋β受体,可增加心肌收缩力和心输出量,10~20 μg/(kg·min)时α受体激动效应占主导地位,使外周血管阻力增加。静脉内应用。可引起低氧血症,宜监测SaO2。
多巴酚丁胺(dobutamine)主要通过激动β1受体发挥作用,具有很强的正性肌力效应,在增加心排出量的同时伴有左室充盈压的下降,且具有剂量依赖性,常用于严重收缩性心力衰竭的治疗。用量与用法与多巴胺相似,一般在2~20 μg/(kg·min),但对急重症患者来讲,药物反应的个体差异较大,老年患者对多巴酚丁胺的反应显著下降。常见不良反应有心律失常、心动过速。用药72 h后可出现耐受。
正在应用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不宜应用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
②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选择性抑制心肌和平滑肌的磷酸二酯酶同工酶Ⅲ,减少cAMP的降解而提高细胞内cAMP的含量,发挥强心与直接扩血管作用。常用药物有米力农、依诺昔酮等。米力农首剂25~75 μg/ kg静脉注射(>10 min),继以0.375~0.75 μg/(kg·min)滴注。常见不良反应有低血压和心律失常,有研究表明米力农可能增加心脏不良事件和病死率[53,54]。
③新型钙增敏剂-左西孟旦:
与Tnc结合,增加Tnc与Ca2+复合物的构象稳定性而不增加细胞内Ca2+浓度,促进横桥与细肌丝的结合,增强心肌收缩力而不增加心肌耗氧量,并能改善心脏舒张功能;同时激活血管平滑肌的K+通道,扩张组织血管。几项研究结果显示,左西孟旦增加急性失代偿心力衰竭患者的每搏输出量与左室射血分数,改善临床症状,使患者的BNP水平明显下降,安全性良好[55,56,57,58,59]。左西孟旦宜在低心排血量或低灌注时尽早使用,负荷量12 μg/kg静脉注射(>10 min),继以0.1~0.2 μg/(kg·min)滴注,维持用药24 h;如血压偏低患者,可不予负荷量,直接静脉滴注维持量24 h。应用期间一旦出现快速心律失常应立即停药。
④洋地黄类制剂:
主要适应证是房颤伴快速心室率(>110次/min)的AHF患者。可选用毛花甙丙(西地兰)0.2~0.4 mg缓慢静注;必要时2~4 h后再给0.2~0.4 mg,直至心室率控制在80次/min左右或24 h总量达到1.0~1.4 mg。使用洋地黄之前,应描记心电图确定心律,了解是否有AMI、心肌炎或低血钾等,AMI后24 h内应尽量避免用洋地黄药物;单纯性二尖瓣狭窄合并急性肺水肿时,如为窦性心律不宜使用洋地黄制剂,因洋地黄能增加心肌收缩力,使右室排血量增加,加重肺水肿;但若二尖瓣狭窄合并二尖瓣关闭不全的肺水肿患者,可用洋地黄制剂。此外,要注意其他禁忌证。
6.6.4 阿片类药物
阿片类药物(吗啡)主要作用在于抑制中枢交感神经,反射性地降低周围血管阻力,扩张静脉而减少回心血量;其他作用包括减轻焦虑、烦躁,抑制呼吸中枢兴奋、避免呼吸过频,直接松弛支气管平滑肌,改善通气。主要不良反应是低血压与呼吸抑制,并呈剂量依赖性。急性失代偿心衰国家注册研究(ADHERE)结果提示[60],AHF应用吗啡者(14.1%)其机械通气比例增多、在ICU时间和住院时间延长、以及病死率更高。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吗啡能改善预后,不推荐常规使用。但对烦躁不安又除外持续低血压、意识障碍、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可小剂量缓慢静脉注射吗啡,也可皮下注射,同时需注意个体化。
6.6.5 抗凝治疗
由于病理性血管、血液成分异常、血流动力学改变、纤溶系统激活、炎症等诸多因素,心力衰竭存在血液高凝状态,易于血栓形成,并与年龄、肥胖等人群特征相关[61]。血栓栓塞是心力衰竭患者重要的并发症,心力衰竭患者血栓栓塞风险估计为每年1%~4.5%[62]。住院的心力衰竭患者发生有症状的肺动脉栓塞的风险为非心力衰竭患者的2.15倍,发生有症状的深静脉血栓栓塞的风险为非心力衰竭患者的1.21倍,且由于临床表现不一,鉴别困难,心力衰竭患者发生肺动脉栓塞及深静脉血栓形成的风险可能较上述数值偏高[63]。MEDENOX研究发现,353例心力衰竭住院患者给予依诺肝素40 mg,每日1次,与安慰剂组相比,深静脉血栓风险从14.5%降低到4%[62,63,64]。
6.6.6 抗心律失常与抗心肌缺血治疗
房颤合并快速心室率的AHF患者,洋地黄和(或)β-受体阻滞剂是控制心率的一线选择,若无效或存在禁忌证,可用胺碘酮。
目前尚无随机临床研究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AHF改善急性期病情。若AHF患者发生持续的心肌缺血或心动过速,可考虑谨慎地静脉使用美托洛尔或艾司洛尔。EF降低的AHF,若未长期行β-受体阻滞剂治疗,不宜在早期治疗阶段使用β-阻滞剂;若是平时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除明显低血压或有明显灌注不足证据,β-阻滞剂可根据耐受情况继续使用,部分研究[65,66,67]表明,对于AHF住院的患者,停用β-阻滞剂与住院病死率、短期病死率和短期再住院或死亡联合终点增高相关。严重的容量超负荷和(或)需要正性肌力药物支持的患者,不能用β-受体阻滞剂。
6.6.7 其他药物治疗
因其会增加心肌耗氧量,AMI和心肌缺血者不宜使用,老年人与肝肾功能不全者用量酌减。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低血压与休克、甚至室性心律失常而猝死。目前临床已少用。
6.7 肾脏替代治疗
推荐意见:
出现下列情况者建议进行肾脏替代治疗:严重高钾血症(K+≥6.5 mmol/L)、严重酸中毒(pH<7.2)、血清尿素氮水平≥25 mmol/L(≥150 mg/dL)和血肌酐≥300 mmol/L(≥3.4 mg/dL)的患者[Ⅱa C]。
肾脏替代治疗可以清除血浆水分,对于治疗AHF患者减轻容量负荷很有效,但是不建议代替袢利尿剂作为AHF患者的一线治疗[68,69],而是应用于对利尿剂无效的患者。
6.8 其他机械辅助装置
对于AHF经常规药物治疗无明显改善时,有条件的还可应用其他心室机械辅助装置技术如心室辅助泵(可置入式电动左心辅搏泵、全人工心脏)。根据AHF的不同类型,可选择应用不同种类的心室辅助装置,在积极治疗基础心脏疾病的前提下,短期辅助心脏功能,也可作为心脏移植或心肺移植的过渡。
7 AHF患者出院标准
AHF患者符合下述标准可考虑出院[70]:①血流动力学稳定、恰当的容量、已加用有明确循证学证据的口服药物以及肾功能至少稳定24 h;②已给患者制定了个体化的健康宣教方案和自我管理的方案。
AHF 是常见急重症,须快速诊断评估和紧急救治。《中国急性心力衰竭急诊临床实践指南(2017)》的发布对于指导急诊医师科学化、规范化的 AHF 评估、诊断与治疗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急诊医学专业学术理论与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心衰诊断、评估和治疗已是急诊“全程化”管理的重要工作,原“指南”有更新之必要。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急诊医学分会协同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中国医师协会急诊医师分会、解放军急救医学专业委员会等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急性心力衰竭中国急诊管理指南(2022)》指导组、撰写组、审定组,在充分遵循“中国制订 / 修订临床诊疗指南的指导原则(2022 版)”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和函审修改,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新版 AHF 急诊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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