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2024(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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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我委组织对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9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卫健委: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视频:医学不是万能的
指标一、ICU 床位使用率(ICU-01)
指标二、ICU 医师床位比(ICU-02)
指标三、ICU 护士床位比(ICU-03)
指标四、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APACHEI评分)15 分患者收治率(ICU-04)
指标五,感染性休克患者集束化治疗(bundle)完成率(1CU-05)
指标六、抗菌药物治疗前病原学送检率(ICU-06)
指标七、深静脉血栓(DVT)预防率(ICU-07)
指标八、中重度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俯卧位通气实施率(ICU-08)
指标九、ICU 镇痛评估率(ICU-09)
指标十、ICU 镇静评估率(ICU-10)
指标十一、ICU 患者标化病死指数(ICU-11)
指标十二、ICU 非计划气管插管拔管率(ICU-12)
指标十三、ICU 气管插管拔管后48h 再插管率(ICU-13)
指标十四、非计划转入 ICU 率(ICU-14)
指标十五、转出 ICU 后 48h 内重返率(ICU-15)
指标十六、ICU 呼吸机相关肺炎(VAP)发病率(ICU-16)
指标十七、ICU 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RBSI)发病率(ICU-17)
指标十八、ICU 急性脑损伤患者意识评估率(ICU-18)
指标十九、48h 内肠内营养(EN)启动率(ICU-19)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症医学
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的通知》解读
一、质控指标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质控指标体系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强科学化、精细化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我委印发《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对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行业发展,重症医学领域产生了一些新的高质量循证证据,推动重症医学诊疗理念不断进步,相关诊疗指南也进行了多次更新,原有的质控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根据行业发展现状,结合既往工作经验,我委组织国家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修订了《重症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年版)》。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了部分反映重症资源配置结构的指标,如医师床位比、护士床位比,加强对重症医学资源变化情况的监测。二是将近年来行业高度关注的,影响患者预后功能的关键技术,如:俯卧位通气、镇静镇痛等纳入。三是对部分原有指标的定义、计算公式、意义根据既往使用情况和行业发展进行了更新,并充分考虑指标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便于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后续,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行业发展,不断健全和优化重症医学专业质控指标体系。
三、指标的应用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质控指标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质控指标的定位和内涵,发挥质控指标的工具性作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利用质控指标开展自我管理,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持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要根据质控工作需要,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培训和指导,规范指标应用,避免将质控指标异化为对监测对象的约束性要求,促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