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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男子“六进宫”后,又偷72个电瓶,“刑”!

“骑上我心爱的的‘小摩托’

我永远不会……咦?我电瓶呢?!”

出门办点事的功夫

电动车电瓶被偷了

心痛到无以复加

愿世界不再有“电瓶小偷”




近日 南昌县法院审结一起

盗窃电动车电瓶案

涉案男子因此案件“七进宫”





案件详情


2021年4月中旬至2021年5月14日,涂某分别在农贸市场门口、店铺门口、多个住宅小区等地盗窃电动车电瓶,共作案18起,盗取电动车电瓶18组共72个。该72个电瓶被涂某以2440元的价格全部出售给开废品收购站的张某(另行处理)。经南昌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的72个电瓶价值2970元。


另查明,涂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8年至2019年期间,先后6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5月14日,涂某被小区保安现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涂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9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涂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涂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均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涂某多次盗窃,可依法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判决被告人涂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依法追缴被告人涂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440元。


偷盗行为给他人带来苦恼

也给自己的人生蒙上阴影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违法犯罪分子

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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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万明之、王海波

编辑:李玉帆

校对:程   婷

核发:戴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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