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诱骗前员工扮演房主,骗取购房款60万元,南昌一房产中介老板栽了!

南昌一房产中介老板

诱骗两名前员工

合伙骗取他人60万购房款!



近日

南昌县法院审结一起

房屋买卖诈骗案



案件详情


陈某在南昌县经营一家地产中介店。



2022年2月

陈某经前员工熊某介绍,认识了正在寻找学区房房源的赵某夫妇,陈某便将相关售房信息以大幅低于房主的报价,介绍给了赵某夫妇,并以签订阴阳合同赚取4万元差价的方式,诱骗前员工施某和熊某配合扮演房主,最终骗取赵某夫妇购房款人民币60万元。



2022年3月

陈某将所得人民币6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2年7月

赵某夫妇在陈某店里发现被骗后报警。



2022年8月

陈某退赔赵某夫妇损失人民币5万元。熊某、施某赔偿赵某夫妇共计人民币15万元。


法院审理


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报警后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从宽处罚。被告人陈某退赔了部分赃款,对被告人陈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为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被害人赵某夫妇人民币40万元。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购房需谨慎

切勿贪图便宜

以免上当受骗


m


编辑:李玉帆

校对:程   婷

核发:戴   峻


往期推荐

@“搬砖人”,一文教你劳动争议官司怎么打!

“刀片嗓”“水泥鼻”等不适?试试这些方法→

可真刑!因为这事儿,打断“我”四根肋骨!!!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