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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将“黑手”伸向伯父,父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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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



罗某系南昌县人,曾因盗窃罪、抢夺罪多次入狱。2022年9月,罗某考虑到对舅舅邓某和伯父熊某家中较为熟悉,且自认为偷盗后不会报警,便决定前往邓某和熊某家中盗窃。


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罗某进入邓某家偷盗未果,便通过爬树进入熊某家中,在熊某家中盗得两整箱李渡酒和另四瓶酒(规格不明)。经南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被盗的两箱李渡酒价值15600元。



案发后,邓某查看家中监控,发现系其外甥罗某所为,后邓某将情况告知于罗某父亲,罗某父亲报警。


2022年10月20日,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5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罗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罗某退赔被害人熊某经济损失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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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谢欢欢

编辑:李玉帆

校对:程   婷

核发:戴   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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