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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 | 年收入35w+ | 区(县)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汇总

青政人才工作室 人才引进助手 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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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本条推送汇总了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澄海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企事业单位招聘硕博研究生公告,待遇都非常好,有意向的抓紧报名。




1

金平区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建设提供人才保障,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和名额分配,2021年汕头市金平区企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63名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
招聘对象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其他类型企业单位全职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博士每人每年市给予10万元薪酬补助,发放年限为5年。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博士每人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给予硕士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3.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根据《金平区人才公寓入住管理暂行办法》(汕金人才发〔2020〕2号)的准入条件和分配原则,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入住3年内免租金;未能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期间如入住人才公寓的,则停止领取租房补贴。4.配偶安置。博士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市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硕士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区就业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就业;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区人社局牵头协调安排就业;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给予全日制硕士配偶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5.子女入学。博(硕)士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按自愿和就近原则安排到聿怀中学、东厦小学等区属优质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6.其他服务。引进对象同时享受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请持续关注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网。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进对象一经聘用自动认定为B类人才,发放汕头人才“金凤卡”,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7.发放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和《金平区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贴发放办法》(汕金人才发〔2020〕1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从2020年至2022年,我区区属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企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培养管理措施1.岗位聘用。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岗位聘用按市有关要求执行。硕士工作3年后可聘用至中级岗位。2.跟踪培养。组织部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调任为公务员。
应聘条件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表(附件1、附件2)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招聘方式和时间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组织。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区人才办向市人才办申请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其他类型企业单位自行组织招聘。
聘用管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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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龙湖区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区战略,2021年龙湖区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2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4名。

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薪酬及福利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年工资福利待遇不足35万元的(不含省市住房补助、生活补贴,试用期内按80%计算),不足部分由市补足,发放至首次聘用协议年限,重新续聘的按续聘期新的薪酬待遇执行。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其他类型企业单位全职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聘用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每人每年市给予10万元薪酬补助,发放年限为5年。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9.6万元住房补助和4.8万元生活补贴。3.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单位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其工作性质对口安排;原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协调安排工作;暂时没有工作的,待业期间市每月提供30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4.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入学入托,由属地教育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属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5.其他服务。引进对象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根据《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引进对象一经聘用自动认定为B类人才,发放汕头人才“金凤卡”,享受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补助发放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培养管理措施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措施1.岗位聘用。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聘为管理七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博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推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聘制”。2.职称评审。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职称评审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工作成绩突出的,不受工作年限资历限制,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3.跟踪培养。市委、区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措施1.岗位聘用。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推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聘制”。2.跟踪培养。市委、区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应聘条件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附件1)。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考核方式和时间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具体面试方式和时间另行公告。企业的博(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聘用管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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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澄海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扎实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精神,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和名额分配,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3.同时享受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

4.发放范围。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执行。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培养管理措施

1.岗位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2.跟踪培养。组织部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调任为公务员。


应聘条件

1.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表(附件1)。


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考核方式和时间

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组织。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聘用管理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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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濠江区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和人才发展战略,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招聘18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濠江人才队伍中。 引进对象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待遇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补助发放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从2020年至2022年汕头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培养管理措施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应聘条件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濠江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详情。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考核方式和时间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时间。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后另行公布。 聘用管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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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潮阳区





招聘对象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待遇 、培养管理措施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应聘条件1.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学(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例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考核方式及要求
直接面试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聘用管理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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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潮南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潮南区“1+8”人才政策精神,结合我区企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我区企事业单位。 引进对象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及福利待遇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发放范围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从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培养管理措施1.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推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聘制”。 2.跟踪培养。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按市统一部署,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应聘条件1.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考核方式及要求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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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南澳县





2021年南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名硕士研究生。 招聘对象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薪酬福利待遇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3.同时享受省、市有关人才政策。 培养管理措施1.岗位聘用。县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2.跟踪培养。县委组织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 应聘条件1.县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表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考核方式和时间采取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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