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 | 青海大学招聘工作人员7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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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9日9时-5月13日18时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2〕32号)等政策规定,青海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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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26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4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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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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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岗位要求必备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5月9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五)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设置专业相一致,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考生的学历证书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招聘岗位详见《青海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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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时-5月13日18时。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无需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点击“网上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3)。
2.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时-5月13日18时,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时-5月15日23时30分。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交费”的考生为有效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3)。
3.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附件4),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时至5月21日24时。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期间未持有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5.应聘者可同时申报2个岗位,如考核时间相冲突,自行抉择应聘岗位。每位考生不得在报名系统中重复报考同一个岗位。
6.报名结束后,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6比例,其他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足1:3比例,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由学校视专业考核和面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用。相关结果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除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且一年内取得岗位所需资格证件,并报学校备案,一年内仍未取得的考生,学校将予以辞退。
3.现场资格审查。
(1)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核时,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专职辅导员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结束10天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由专业考核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博士研究生岗位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40%。专业考核成绩、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硕士研究生岗位(含报考相应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专职实验员岗位
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管理岗位
(1)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由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专职辅导员岗位,由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职业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职业能力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能力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内容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考核
(1)博士研究生岗位
专业考核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学术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试讲、说课等方式,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2)硕士研究生岗位(含报考相应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专业考核主要由专业学术素质评估(主要采取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和学术成果展示、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和综合素质测评(主要采取试讲、说课等方式)等内容组成,由学校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3)专职实验员岗位
专业考核主要结合专业岗位需求,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由学校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管理岗位
(1)综合素质测试
Ⅰ.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综合素质测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方式,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占测试成绩的40%)和报考岗位职责相关写作能力测试(占测试成绩的60%)。
Ⅱ.专职辅导员岗位,综合素质测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方式,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占测试成绩的40%)和报考岗位职责相关写作能力测试(占测试成绩的60%)。
(2)专业能力考核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专业能力考核主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岗位职责,采取专业技能展示、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考核,由学校及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3.面试
(1)高层次人才面试
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由学校人才发展与评价委员会具体实施。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Ⅰ.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含报考该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专职实验员岗位的考生,按照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Ⅱ.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6,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Ⅲ.应聘学校财务管理部门管理岗的考生,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该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3)职业能力面试
职业能力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能力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6的,全部进入职业能力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1.应聘专业技术岗位、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的考生,专业考核及结构化面试于5月至6月进行,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2.应聘全校职能部门(除学校财务管理岗位)管理岗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9时—11时;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14时—16时;地点以准考证为主。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方案为准。
(六)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与《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为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组织复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对应聘者个人诚信情况进行审查,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八)公示。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九)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专业考核和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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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联 系 人:关老师、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5310674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4000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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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大学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青海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日程计划表
3:青海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
4:2022年应聘青海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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