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 | 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招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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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报名截止时间:5月22日16:00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报名时间:5月10日09:00-5月23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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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程学院(10人)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将2022年其他专技岗位招聘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二、应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师德品质、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4、身心健康。
5、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6、除附件岗位表中的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所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1、报名网址:http://202.119.160.134/ZPXX/R_2_5_2.ASPX?WYID=2022(请使用IE浏览器登陆网址填报)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2日下午4:00。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尽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资格审核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6、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及组织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组织,分为资格初审、初试、复试三个环节。
(一)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审核的人员将收到考核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2、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 。
(二)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时事政治、人文素养、高校教育管理常识、逻辑推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环节。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初试成绩排名,按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合格人数不足1:5的,均进入复试环节。初试时间与我校今年第一批辅导员招考的笔试时间一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试地点及相关考试要求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另行通知。
初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复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知识或实践操作技能,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再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初试之后,进入复试人员的岗位、姓名、笔试成绩、名次及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最新信息栏另行通知。
五、拟聘人员确定、公示、体检和聘用1、学校人事处组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复审,并报学校审批。
2、公示拟聘人员。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4、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聘人员实行编制外校聘(人事代理)管理。所有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5、若发现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特殊情况,将以发布公告的形式予以延长。
六、招聘政策咨询与监督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招聘政策咨询。招聘咨询电话:025-86118844联系人:朱老师 肖老师招聘监督电话:025-8611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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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工程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他专技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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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3人)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是我国首家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羊山北路1号。
岗位详情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5月10日09:00-5月23日16:00;
2.资格初审:2022年5月10日09:00-5月2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2年5月10日-5月25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2年5月10日09:00-5月25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试讲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和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5月27日9:00-12: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在应聘人员参加试讲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试讲。复审时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论文(原件)两篇。
(二)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包括试讲、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具体考核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85864909、85864908
联系人:潘老师、戴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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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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