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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璧山区、江北区、石柱县事业单位招聘40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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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璧山区: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江北区:7月5日9:00时至7月9日18:00
石柱县: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8:00


1

璧山区(201人)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名。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工作经历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放宽3周岁。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岗位表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称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程序等安排有调整的,将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考生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报名及资格审查(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5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rsj.bishan.gov.cn/ExtendService_PerE_UserLogin.asp)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面试前再进行资格复审。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电话:023-41412132)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6日17:00前在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璧山区人力社保局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7月27日9:00起至7月31日9:00登录重庆市璧山区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及各岗位开考情况等情况将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左右,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招考录用栏目(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笔试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各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3)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3.教育类岗位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卫生类岗位及其他岗位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7月31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包括模拟上课、专业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结构化面试时间均不少于10分钟。


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硕士学历及相应学位人员,须在璧山区工作5年(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1.2022年三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2.2015年下半年修订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3.2021年重庆市璧山区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4.重庆市璧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须知5.2022年三季度璧山区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6.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2

江北区(172人)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5名。


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工作经历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等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年龄计算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附件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6)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说明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指未满36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层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jb.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报名及资格初审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5日9:00时至7月9日18:00时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所有电子材料均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0-30K之间)。有关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网上报名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2年7月10日12:00前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成功后,须在2022年7月1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的,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其余招聘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2年7月15日9:00起至7月17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
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2022年4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一览表》。


面试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包括试讲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2。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


聘用及待遇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县)或本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公告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区教委:023-67854760;区卫生健康委:023-67721924;区人力社保局:023-6775731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7757315。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1.江北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教育)2.江北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卫生)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7.重庆市江北区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3

石柱县(36人)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各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时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均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境内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2022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简章所指2022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就读且在2021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之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人员,需先将《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7)到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及县民政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盖章后的扫描件。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7月13日9:00至2022年7月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网址:http://183.230.145.181:8081/wsbm/index.html#/index)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9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由石柱县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2年7月21日10:00至2022年7月30日8:00登录重庆市石柱县人事考试网络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均需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3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若有调整,将通过石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2.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考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市石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cqszx.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聘用岗位类别结合实际岗位空缺确定。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人员一经聘用,在石柱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调动,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石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3-73332853(人社局)、023-73337951(县卫健委)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3339515(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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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6: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7:石柱县202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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