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 | 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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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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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27人,其中,教师岗位7人、辅导员岗位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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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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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其它条件
1.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01至B0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2.教师岗位(岗位代码B04至B05)年龄及其它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持有与岗位信息表要求相一致的有效期内船舶适任证书。
3.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C01至C02)年龄及其他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在学期间担任过一年及以上学生主干(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或自律会委员会副部长及以上,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
5.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6.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http://www.cscse.edu.cn)。
7.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陆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8.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9.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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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zhaopin@qztc.edu.cn),压缩包文件命名及邮件主题注明“招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其中,报名登记表单独一个附件,其它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图片形式保存在一个PDF文档中。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95-22785695 15906034668
郭老师 电话:0595-22906239 15159512630
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7月22日
报名所需材料
1.《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相片(电子照片直接打印,签字)。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本科及研究生阶段课程成绩表(加盖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初次就业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3.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本科或研究生在学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学生主干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待考试前验证。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名单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www.qzt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接到资格审核结果三天内通过专用邮箱(zhaopin@qztc.edu.cn)进行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一周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考试办法
1.教师岗位(代码为B01至B05),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主要以岗位综合知识技能为主,主要形式包括审核性考核、试讲(10-15分钟)、回答问题、岗位技能测试等。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辅导员岗位(代码为C01至C02),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主要以岗位综合知识技能为主。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学校报教育、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笔试加分
加分手续办理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师范学院网站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2年8月31日前合同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特别说明:①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②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公示及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或调动手续。
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聘期5年(含试用期)。聘期内提出调动、辞职等离校要求的,根据双方协议及学校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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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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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联系人:
林老师 电话:0595-22785695 15906034668
郭老师 电话:0595-22906239 1515951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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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泉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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