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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 | 滨城区事业单位选聘硕博士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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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2022年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80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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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数和范围
选聘数量
计划选聘34名,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
选聘范围
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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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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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对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且应聘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2年10月8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10月8日。
滨州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市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时间不满5年的,不得报考;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需经其工作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工作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需经过招录主管组织人事机关同意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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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程序
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具体报名步骤如下: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滨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10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2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的可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有关材料。①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和本人签字版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上传。报名人员未于10月10日16:00前上传《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PDF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④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彩色扫描件(PDF格式);⑤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材料上传成功,点击提交审核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应聘人员要及时查看审核信息。
资格审查审核人员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10月8日11:00—10月11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cheng.gov.cn/)予以公告,请注意随时关注。
面试评议报名工作结束后,将通过滨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cheng.gov.cn/)发布面试评议公告,明确面试评议办法、时间、地点。面试评议设定合格分数线(最低80分),达到面试评议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评议成绩为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或现场座谈等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察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原件和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原件;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其他证明原件。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公示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最低服务年限为保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滨人社办字〔2018〕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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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及附件
咨询电话:0543-8330105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原文及附件
1.2022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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