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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 | 河口县、绿春县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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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10人)
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招聘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
报名及资格审查1.网络报名:2022年9月29日00时至10月10日18时,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压缩在一个文件夹内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邮箱:hekouzjk@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均为:“岗位代码+姓名”。)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高学历招聘报考人员名册》(附件3)。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附件2);(2)《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高学历招聘报考人员名册》(附件3);(3)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结合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考生体检前的核酸要求,以河口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体检医院最新要求为准。
3.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选岗、公示和聘用1.选岗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岗。
2.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体检环、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3.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分别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5.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0873—3124264通讯地址:河口县北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公告原文及附件1: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2: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3:河口县2022年第二轮高学历招聘报考人员名册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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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县(2人)
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要求;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7.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31日后出生)。
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08:00至2022年10月14日24: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lcxwzzbrc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报名联系电话:0873—4224714、0873—4225689。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绿春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绿春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等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3)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资格审查:由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将通过电话告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上进行公示。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组织考试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则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点进行计算,以此类推。
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3.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由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与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递补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1.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原因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递补。
2.办理审批手续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等,否则不予办理。
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
3.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4.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中共绿春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224714,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7楼。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0873—4225689,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行政中心A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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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绿春县2022年第二轮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2:绿春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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