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市住建局重磅发布!在漳州买房的注意!
重磅!
漳州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再升级!
在市区买房的注意啦
日前,市住建局印发了
《市直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以保障预售资金安全为核心
预售资金收支全过程监管
确保预售资金专款用于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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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重点突出优化强化
以下七个方面监管措施:
商品房预售资金指购房人依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全部房价款,监管账户是预售资金收存的唯一账户,购房人应将全部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购房资金安全。
预售资金必须专项用于预售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主要包括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甲供设备材料构配件款、依法应由开发企业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费用(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等,并要求支出款项必须直接转入相关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工程建设及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来源。
监管银行必须是注册在漳州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高新区、台投区)且有固定合法经营网点(取得金融许可证)的商业银行,保障预售资金收支过程的高效、便利和安全。原则上一个预售许可申请只设立一个监管账户,可以避免购房人混淆“监管账户”。按揭贷款应全部直接划入监管账户,按揭贷款合作银行不再限于监管银行,方便购房人灵活选择按揭贷款银行。
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售楼场所公开监管账户信息及市住建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市住建局通过官网、推送短信等方式公开监管账户信息;监管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公开监管账户信息,多渠道保障购房人知情权。
△图为市住建局官网预售许可证及监管账户信息查询界面
△图为商品房合同网签后系统自动发送给购房人的提醒短信
△图为某楼盘销售现场公开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强化“互联网+监管”,监管银行资金收付系统与市住建局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对接联网运行,实时交互收存与拨付信息。增加审批信息“线上”推送与核验环节,开发企业申请支取监管账户资金,均须通过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发起业务申请,并对每个环节对应的申请材料作了明确且详细规定,形成线上线下闭环管理,实现预售资金从收存到拨付全过程信息化、可追溯。通过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实时监测监管账户动态,做到一目了然,提高预售资金监管效能。
根据工程建设资金实际需求和当前行业资金环境,结合工程建安造价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监管额度标准和拨付节点要求,同时增加了自筹资金支付工程款的预售项目资金拨付规定,提高预售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细化三方监管协议,将开发企业与监管银行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惩戒措施写入监管协议,从法律角度推动各方履约到位。
●如监管银行未经市住建局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账户资金的,或因工作失职导致监管账户资金被骗(套)取的,承担相应责任并由市住建局通报人民银行漳州分行、银保监分局,同时停止其监管银行资格两年,两年内不得承接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又如开发企业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工程停工、预售项目有严重质量问题、未按期交房或存在逾期交房风险等情形,住建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开发企业预售资金拨付申请,并暂停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
来 源/市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记 者/刘小婷
编 辑/陈吟秋
监 制/程 序
小编嗷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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