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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检察院多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检察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维护司法公正,预防和减少再犯罪,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陇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开展、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切实把法律监督职责落到实处,多举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2020年7月1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地位和作用,对于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教育、帮扶、改造社区矫正人员,保障刑罚顺利执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陇县检察院迅速与司法机关举办学习班,组织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与司法所及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审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厘清县、乡(镇)司法部门的职责分工,深刻领会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重要意义。

二是实地走访,考察监督。每年两次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考察,同时采用突击式检察监督,随机抽取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检察。一方面检察干警实地走访到户了解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改造情况,谈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向矫正对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与其“拉家常”“话改造”“谈体会”,同时向矫正对象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了解改造情况;另一方面直接到当地司法所随机抽查定位、查阅台账、查询档案、查看思想汇报等方式,掌握司法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督、学习情况及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或者检察建议书督促司法机关予以改正。

三是各方联动,强化效果。针对近几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案件中,存在因不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被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之类的问题陇县检察院积极联合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厘清各自职责,明确收监执行程序。首先,司法机关对自行发现或检察机关抽查发现的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沟通谈话了解情况,向基层社区矫正小组了解实情,评估该罪犯能否继续适用缓刑接受社区矫正;其次,对于多次警告屡教不改、无法取得联系、有再犯罪危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提请撤销缓刑建议;再次,由检察机关核实情况,出具提请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最后,由县法院裁定收监执行,如果社区矫正对象下落不明则需要公安机关配合实施追捕,将社区矫正对象送交执行刑罚,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近几年,在检司法公的通力协作下,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案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字:李婷婷

编辑:陈阳

审核:杜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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