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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不让垃圾臭味成为“上海味道”?

2017-09-02 中政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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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上没有臭味,但其他小马路却有味道。”上海市人大代表王志强指出,垃圾分类的问题影响到市民生活以及城市形象。近日,在上海市人大代表座谈会上,垃圾分类的问题再次成了会场的焦点。不要让垃圾的臭味成为“上海味道”,成为与会代表共同的心声。


立法导向法规要有操作性


2000年上海被列为全国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01年上海开始垃圾分类试点,上海也是全国最早开始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城市之一。然而,十多年过去了,上海的垃圾分类工作似乎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大多数市民没有垃圾分类的行动。


对此,不少人大代表认为,在垃圾分类工作上,首先要补足法律的短板。市人大代表丁明指出,目前市人大正在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绿化市容局等相关部门,应当一起加快完善政策、法规配套,尽早构建相关的政策体系,从法律法规层面上加强垃圾分类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违法的约束力。


刘震华代表提出垃圾分类的工作中还有一个重要的角色——小区物业。他表示,在目前垃圾分类工作中忽视了物业的职能作用。“很多的征求意见,包括听取居民的意见以及社区基层单位的意见当中,物业部门参加讨论的情况比较少。”刘震华认为,物业对社区管理能起到大的作用,对垃圾分类也有一定的发言权,比如对垃圾的固定投放点设置等。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应多听听物业单位的想法,使得法条更具操作性。


激励机制从要我分到我要分


如何提高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也是代表们所关心的问题。丁明建议对已实行垃圾分类的部分小区严格管理。“宣传和教育要落实到人,监督和管理要专门负责,并岗负责,通过环卫作业公司专门招聘人员,承担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分捡、清洁垃圾箱等相关工作。”丁明希望通过配以相关的激励机制,在两三年内使这部分小区成为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典范,成为其他小区的榜样。


邱孟瑜代表则分析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得好的小区的特征:人口流动量不太大,方便居委会挨家挨户进行教育引导。但市区中人口流动量大的小区,怎么充分发挥居委会对一家一户管理的职能,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邱孟瑜还特别提到了垃圾回收的人员。她指出,有很多可回收的垃圾,包括塑料瓶、报纸、杂志、废铜烂铁,但现在国家回购价定的标准很低,导致回收的积极性不高,市民只能一丢了之。她建议给予垃圾回收人员适当的补贴,适当提高回收的标准,增加回收的积极性。


科技手段监控混运垃圾行为


“南京路上肯定闻不到垃圾的味道。但是你到周边的马路去走一走,还是有些臭味的。”王志强代表分析,这是由于一些小店随意把垃圾扔在路旁,饭店将厨余垃圾直排下水道所造成。王志强认为,垃圾分类不应只关注地标性的区域,而应深入到申城各个生活的角落。


刘震华指出,尽管对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政府有规定,但政府相关部门却没有执行到位。“居民将垃圾分完类后,环保部门来收的时候也不分类,所有的垃圾又全部混装在一辆车里拉走。”刘震华说,这样的混装行为,大大打击了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他建议对垃圾分类也要进行一定的考核,比如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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