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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都跑不掉!金融业“大清算”来了!

2018-01-31 韬略哥 财经韬略

 

在当代汉语体系里,“勿谓言之不预也”,是最高规格的警告。

 

它的含义是,“世上没有后悔药,别说没有提醒过你。”这句话的版权属于太平天国的“忠王”李秀成,出自他的《再致上海各领事书》。中国当年对印度和越南开战之前,都用这句话发出过最后通牒。

 

种种迹象显示,官方对金融圈的“野蛮人”的警告,也达到了“勿谓言之不预也”的程度。最近有两名金融高官发出了这种警告。

 


第一次是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时间是2018117日,方式是通过“人民日报专访”的形式,在《人民日报》二版头条的位置(见上图)做出了如下喊话: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规范的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没有同步跟上。既存在股东不作为、不到位,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发生了少数股东乱越位、胡作为,随意干预银行正常经营的问题。有的股东甚至把银行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肆意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复杂架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构建庞大的金融集团,已经成为深化金融改革和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的严重障碍,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次是今天(131日),保监会通过官网公布了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厦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以下几句话值得关注:

 

必须深刻反思过去一段时间行业个别激进公司存在的问题,……避免重蹈覆辙。具体包括以下十个方面问题:个别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及公司治理失效,实际控制人凌驾于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之上;个别公司资本不实和股东占款,实际控制人挪用占用保险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个别公司非理性举牌和大肆跨境并购;有的公司将保险资金投向层层嵌套产品,放大杠杆,形成资金池,底层资产不清,具体投向模糊……

 


未来一个时期,保险资金运用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律和原则主要包括:……要牢牢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国家法律和监管制度是红线,决不允许出现所谓的“特殊”公司,任何机构挑战法律的权威和监管的底线,都要付出追悔莫及的代价。……要培育审慎稳健的投资文化。投资标的应当以固定收益类产品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为辅;股权投资应当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即使进行战略投资,也应当以参股为主。

 

由此可见,无论是陈文辉还是郭树清,最强硬的表态针对的都是一些民营的、被称为“野蛮人”的金融机构。他们的主要特征是:

 

1、实际控制人挪用资金、自我注资、循环使用、虚增资本,把金融机构当做自己的提款机、印钞机;

2、通过特殊手段,一度获得了在金融市场上呼风唤雨的特权,搅乱了金融秩序;

3、违规构建了庞大的金融集团,已经成为深化金融改革和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的严重障碍。

 

对此,官方的态度是: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让他们“都要付出追悔莫及的代价”。

 

也就是说,对于过去几年出现的金融乱象,国家要做一次总的清算。这些乱象不仅仅包括“野蛮人大闹股市”,还包括2015年股灾和股灾救市里暴露的乱象,近年来大规模的资本外逃,以及金融监管层的腐败问题等等。

 

清算先从重构金融监管体制开始,国家已经成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以各地“金融办”为基础设立地方“金融监管局”,同时加大了金融反腐力度。

 

当这些工作基本就绪之后,对于“违规构建的庞大金融集团”的清理会全面展开。一些充满原罪的金额大鳄,将“付出追悔莫及的代价”。

 

至于谁是“违规构建的庞大金融集团”,其实大家心里多少都有点数,下面不妨提供一份《新财富》杂志20177月发布的《民营金融权力榜TOP100》(资料截至2016年末)。

 

不是说上榜的民企都有问题,而是说“违规构建的庞大金融集团”基本上就在这份名单里面,大家不妨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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