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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律師獲准大灣區執業 惠港政策陸續有來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0·23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文軒 盧靜怡 報道: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即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九個內地城市開展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試點期限為三年。國務院辦公廳指出,開展有關試點工作對於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揮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的專業作用,具有重要意義。本港法律界紛紛表示會踴躍參與執業考試,希望未來可更好地融入大灣區發展。

  

港澳律師取得由廣東省司法廳頒發的執業證書後,可以在大灣區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圖為前海法院


8月11日,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決定》)。國務院辦公廳昨日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試點工作涉及的報名、考試、申請執業、業務範圍、執業管理和組織實施等作出規定。

  

試行三年 須接受培訓

  

《辦法》指出,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開展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辦法》規定,符合相關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報名人員應當參加由司法部組織的有關法律知識培訓,經培訓後方可參加考試。通過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發出考試及格的通知。

  

適用訴訟或非訴訟業務

  

《辦法》指出,考試及格人員,經廣東省律師協會集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向廣東省司法廳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由廣東省司法廳頒發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辦法》提出,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可以受聘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者大灣區內地九市的香港、澳門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接受廣東省司法廳及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師協會,參加年度考核,同時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接受律師協會的行業管理。

  

《辦法》強調,司法部負責組織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做好命題、評卷等工作,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和組織嚴密;指導廣東省司法廳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報名、報名資格初審、培訓、考務等具體工作。試點期限為三年,自《辦法》印發日起算。

  

國務院辦公廳表示,各地區要按試點辦法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司法部要加強組織指導,穩妥有序推進試點工作,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國務院。


內地公立醫院將允港中醫執業


22日,《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方案(2020-2025年)》在廣州發布,標誌着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正式啟動。《方案》提出,在CEPA允許港澳中醫師赴內地開展短期行醫的基礎上,推動港澳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吸引港澳年輕一代到大灣區執業創業;同時發揮香港中藥檢測中心和澳門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優勢,建設和推廣國際認可的中醫藥標準。香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並表示,在新《方案》下,將簡化香港已註冊的外用中成藥產品的註冊審批流程,鼓勵有關藥品進入大灣區市場。


新公布的《方案》讓香港年輕一代的中醫師有機會到大灣區發展。圖為港大中醫藥學院的學生學習傳統中醫藥理論(港大中醫藥學院供圖)


22日,國家衞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黨組書記余艷紅在《方案》發布會議上表示,中醫藥高地建設是大灣區整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獨具特色和資源優勢。她表示,《方案》將有力推動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有力提升大灣區健康水平。

  

陳肇始:正籌建中藥檢測中心

  

記者梳理發現,《方案》內容詳實,多項主要任務中,特別列明了港澳醫療機構、中醫藥院校、中醫師人才、企業等參與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的路徑。陳肇始在會上表示,特區政府會在多方面配合《建設方案》的落實,包括加緊建設中醫醫院及推動相關人才培養計劃。她說,特區政府正籌備興建香港的首間中醫醫院,目前正開展預審招標程序,期望今年年底前可通過公開招標程序挑選一間非政府機構作為中醫醫院的承辦機構。中醫醫院將設有約400張病床,提供資助的住院和門診服務。

  


陳肇始表示,特區政府將在CEPA基礎上並按照新公布的《方案》,推動鼓勵香港註冊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讓香港中醫師可直接在國家醫療體系從事臨床和研究工作或參與培訓,以促進兩地中醫師交流,同時讓香港的中醫師,尤其是年輕一代的中醫師,有機會到大灣區發展。她透露,目前特區政府正加強開展中醫藥研究項目及中藥標準制定,積極籌備在中醫醫院旁邊興建永久的政府中藥檢測中心。檢測中心將設有符合國際水平的中藥檢測實驗室和向公眾展示的中藥標本,並會致力支持中藥研發和教育。



港生更堅定灣區行醫信心


「現時香港註冊的中成藥如要進入內地市場,必須按照內地的註冊要求重新檢測,包括臨床試驗。」陳肇始表示,在新《方案》下,將簡化香港已註冊的外用中成藥產品的註冊審批流程。特區政府會積極配合有關安排,鼓勵香港註冊中成藥進入大灣區市場。



在廣州中醫藥大學就讀的港生張同學表示,《方案》拓寬了香港中醫師在大灣區發展的途徑,從多個方面都考慮幫助港澳中醫師融入內地發展,讓他堅定了未來在大灣區成為一名中醫師的信心。


社評 | 惠港政策陸續來 融合發展機遇多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提速,為香港再出發提供強大動力。連日來好消息不斷,昨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為香港法律界人士北上服務打開機會之窗。預計類似「大禮包」將接踵而來,就看我們能否抓住歷史機遇。

  

有關《辦法》對試點工作涉及的報名、考試、申請執業、業務範圍、執業管理和組織實施等作出規定。符合資格的香港人士,通過考試等程序並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可以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相關人士可以受聘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者當地的香港、澳門和內地合夥聯營的律師事務所,也可成為律師事務所合夥人。

  

大灣區是港商投資的重點區域,大量香港人在此居住及生活,相關法律服務需求殷切。過去,通過CEPA架構,香港法律界人士可以為內地提供一些服務,但囿於「大門開了、小門未開」的現實,在內地提供服務有「到喉不到肺」的感覺。試點工作的意義在於,大門開了,小門也開了,香港法律界人士在內地取得運營執照後,可以運用熟悉兩地法律體系的專長,在大灣區大展拳腳。試點工作期限為三年,相信在取得經驗後,內地開放的大門將愈開愈大,香港法律界人士可以揮灑的空間更寬更廣。

  

其實受惠的不止法律界。深圳早前獲得的一攬子四十項授權,其中很多內容與香港有關,香港人可以發揮所長。舉例說,香港藥物今後可以在大灣區出售,內地人不必再山長水遠到香港購買,這為香港醫藥界進軍內地市場提供廣闊的前景!

  

好消息一個接一個,昨日官方公布,大灣區將成立中醫醫療聯合體,以香港建設首家中醫醫院為契機,鼓勵香港醫療衞生服務提供主體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加入,並推動港澳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香港積極發展中醫中藥業,但苦於市場太小,一直發展緩慢,新政策的出台,無疑能為整個行業提供巨大的發展空間。

  

不僅如此,深圳羅湖區昨日宣布將投入千億元打造深港口岸經濟帶,聚焦深港規則銜接、社會協同發展試驗。「口岸經濟帶」的建設,實際上是為港人「度身訂造」,大量機會等待港人參與。

  

習主席在深圳特區建立四十周年慶祝大會上的重要講話,開啟了大灣區全新的發展階段,對香港下一步的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中央支持香港的政策接二連三出台,是從更具體方面推動香港的前進。機遇就在眼前,正如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日前所說:「機不可失時不再來,香港不能等、也等不起。」香港各界應以時不我待的精神,堅定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積極主動參與大灣區建設,只要坐言起行,香港發展定可上新台階!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

大公報 文軒 盧靜怡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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