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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隨時被DQ 失去議席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11·3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 報道:今年5月8日,一眾攬炒派議員暴力衝擊擾亂立法會,導致有人受傷。警方前日以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藐視罪」及第19條「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拘捕七名攬炒派現任和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一名工黨成員,惟在拘捕名單內的許智峯「玩失蹤」,龜縮一日後昨晨終於落網。


許智峯連同其餘七名被捕攬炒頭目於周四提訊(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許智峯連同其餘七名被捕攬炒頭目於周四提訊,當日正值立法會處理譴責動議,攬炒派有機會「唔夠票」,許智峯隨時被DQ,失去議席



民建聯李慧琼於5月8日以內會主席主持會議時,多名攬炒派議員衝擊主席台,與保安發生肢體衝突,情況極度混亂,其間一名保安員受傷需送院治理,警方接報後經深入調查和諮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前日在多區採取拘捕行動。



前日行動共拘捕六男一女(34歲至63歲),包括四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民主黨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及工黨張超雄,兩名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和朱凱廸,以及工黨主席郭永健,七人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藐視罪」及第19條「干預立法會人員罪」,各被捕者經調查後,各准以1000元保釋,後日(周四)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當日立會或處理譴責動議


據了解,拘捕名單中還包括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惟警方前日一直無法與他聯絡上,其間更有消息稱許有機會「畏罪潛逃」。許智峯前晚於Facebook聲稱「沒有收到警方通知」,原來他一直龜縮通宵留在立法會「玩失蹤」。


許智峯昨日離開西區警署(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直至昨晨,許智峯在立法會出席財經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選舉的會議後,到西區警署就去年7月6日屯門警署外集結案報到,當他進入警署後,被警方以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拘捕,經扣查約四小時後,准以1000元保釋,聯同之前被捕七人同須於周四下午二時到法庭應訊。


周四當日,立法會大會有機會處理涉及四名議員(包括許智峯)的譴責動議(大公報資料圖片)


周四當日,立法會大會有機會處理涉及四名議員(包括許智峯)的譴責動議,根據《議事規則》,譴責動議須獲得在席議員三分之二多數票方能通過。若五名被捕攬炒派議員當日要到法院應訊,許智峯被DQ的可能性大增。有消息指五人以需要出席會議、投票為由,擬向法院申請押後當天的聆訊。


大公社評|遏制議會攬炒 必須靠制度和果斷執法

 立法會議員是規則的制訂者,理應是規則的維護者。但攬炒派政客長期不守規則、踐踏規則,他們在議會攬炒惡行成為香港社會當前最大的風險。警方近日採取執法行動,多名現任及前任議員涉違法被捕,有撥亂反正之效。但要徹底遏制議會攬炒歪風,還需要繼續努力並完善制度。


警方前日拘捕七人,昨日又拘捕許智峯,他們於5月8日立法會內會中的所作所為,涉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干預立法人員罪」。當時,李慧琼正在主持內會,遭到攬炒派瘋狂阻撓破壞,有人爬牆、有人撕文件投擲、有人衝上主席台,與街頭暴徒無異。鑒於情況十分混亂,會議無法進行,立法會秘書處被迫向警方報案。警方經過多個月深入調查取證並經諮詢律政司意見,作出今次執法行動。

攬炒派慣於顛倒是非,他們抹黑警方執法是「濫捕」、「政治打壓」雲雲,公民黨梁家傑更狡辯稱,權力及特權條例本用來保護議員,現在議員被控違反有關條例,「有違立法原意」雲雲。這種說法十分荒唐,倒果為因,刻意誤導公眾。


追根究柢,訂立權力及特權條例,旨在確保立法會的運作不受破壞,讓議員更好地履行職責,而不是用作縱容違法行徑;條例保護議員的言論自由,但不是保護其違法的自由。根據基本法有關規定,議員出席會議及赴會途中不受逮捕。多名政客被捕,既不在會議期間,也不在赴會途中,因此,警方完全是依法行事。


曾任立法會議員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出,權力及特權條例豁免議員的特權,只包括發表的言論,其他的行為須負刑責。他進一步強調,立法會不是「獨立王國」,當出現立法會主席不能處理的情況時,只能靠香港的法律來處理。


說到底,議員享有的權力及特權之上是有限制的,並沒有任何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過去已有議員因在議事廳行為不檢,被控違反有關條例,案件正在審理當中。警方今次執法是一視同仁,更是維護法治的應有之義。


不容否認的事實是,長期以來,攬炒派將權力及特權條例視為「護身符」,只是為其胡作非為找藉口。他們的精力不是用在建設上,而是用在攬炒上。正常情況下,一般議案只需兩小時可以處理,如今則拖至整日。本期議會才剛開始,點人頭「拉布」已達四十八次。立法會以如此低效率運作,不可能在會期內完成所有立法工作,結果是政府施政受阻,議會空轉,社會蹉跎,市民淪為最大受害者。


立法會亂象必須得到遏制,議會生態必須得到徹底改變。遏止街頭攬炒,需要國安法;遏止立法會攬炒,同樣要靠制度和法律。該用的議事規則、該用的法律,都要大膽地使用。長遠而言,需要研究如何進一步填補當前的漏洞,包括修改內務守則,絕不給攬炒派任何作惡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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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黃浩輝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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