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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香港律師的中文不好?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2-20


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文匯報圖)

文/夏有風


香港的律師往往英文說得流利,但換成中文就磕磕巴巴的,甚至還得在中文裏夾雜不少英文才能勉強將法律觀點表達清楚。這也許會令你產生一個難以啟齒的疑問:為什麼他們的中文那麼差?


2020年香港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資料圖:中新社)


在香港實行普通法的歷史裏,中文出現得非常晚。在英國對香港殖民統治期間,香港唯一的法定語言就是英文。香港所有的法例、判詞等與法律相關的文件都以英文書寫。在六十年代中,全港只有百分之一的人懂英文。其餘百分之九十九的香港人既看不懂法律條文,也無法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港英政府通過控制法定語言,將廣大群眾排擠在外。


新蒲崗人造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港英政府出動武力鎮壓,引發「六七事件」,工聯會與各工會全力反對迫害(資料圖片)


六十年代末的「六七事件」和中文運動就是華人對這種統治手段的回應。港英政府只好推出一系列的措施以緩解矛盾,其中一個就是一九七四年二月通過的《法定語言條例》。

《法定語言條例》截圖


《法定語言條例》將中文升級為法定語言,與英文具有同等的地位。根據該條例,此後訂立的所有法例必須以中英文雙語訂立,一九七四年以前訂立的英文條例也會逐步被翻譯成中文。與此同時,律師和法官也可以使用中文陳詞及審案,但這只限於裁判法院、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等較低級別的法院。一九九五年七月起,律師和法官才能在較高級別的法院使用中文。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原訴法庭的楊振權法官主持了第一宗以中文審訊的民事案件。


灣仔法院(香港文匯報圖)


雖然律師和法官可以在法庭裏使用中文,但當案件涉及法律觀點的爭辯,各方往往都傾向於使用英文。在他們的學生時代,法律課均以英文授課。他們學習和工作時研究的判詞也都以英文書寫。英文構建了香港律師的法律世界。在這個英文的法律世界裏,他們的母語──中文──反而成為了外來者,與法律世界格格不入。


香港終審法院(香港中通社圖)


中文成為香港的法定語言已將近五十年;在香港回歸祖國的二十三年裏,香港律師的內地業務也越來越多,但香港律師的法律中文為什麼還是說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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