練官:法庭非宣示政治訴求之地
【1·14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報道:區域法院周一審理有市民去年九月於淘大商場遭暴徒行私刑案期間,法官練錦鴻發現一名律師和兩名旁聽者,在庭上戴上深黃色、印有「FDNOL」(所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五個英文字母縮寫的口罩,指示他們離開法庭,但事後被部分市民誤解為無理針對「黃色口罩」。練官昨就本案判決時指出,該口罩上印有政治訴求,才要求他們更換或離開,與口罩顏色無關,強調不希望法庭變成宣示政治訴求之地。
法官練錦鴻周一就本案聆訊期間,發現辯方律師王學今及兩名男女旁聽者戴上了黃色口罩,遂透過法庭書記要求三人離開法庭更換,其後只有王律師換上白色口罩返回庭內。本案昨日開庭之前,練官再次透過書記發出指示,若有旁聽者戴上印有標語的黃色口罩,需換上法庭提供的口罩,否則需離開正審庭,改到隔鄰的視像庭旁聽。據了解,有兩名戴上黃口罩的旁聽者,昨日需坐於視像庭旁聽。
強調只考慮案情審案
練官昨佩戴黑色口罩出庭,他就事件解釋指,法庭不是就口罩款式、顏色或任何訴求作出價值判斷,法庭亦不會拒絕任何因政治或宗教背景的人入庭,即使是黃色,以至任何顏色的口罩亦一視同仁。然而,他強調法官只考慮案情及按法律審案,不應是處理政治爭拗的地方,任何人都不應把政治訴求帶入法庭表達。
有黃絲被裁藐視法庭
反對派不時藉機在庭上宣示政治主張。除了「黃粉」王鳳瑤2018年曾因戴上「光復香港」頸巾聽審,而被高院法官彭寶琴裁定她藐視法庭罪成罰款1000元之外,例如「法庭常客」梁國雄、黃浩銘每當被法庭問及是否明白控罪時,他們經常藉詞高叫「明明白白、濫控枉法」雲雲,表現嘩眾取寵。裁判官屢次訓斥該等行為,表明法庭並非他們示威的平台。
曾暫時沒收犯規者電話
司法機構日前回應事件時表示,一般而言,主審的法官或司法人員在審理案件時有權就各方面,包括影響執行司法工作的事宜,作出指示。據法律界指出,練官向來嚴格要求庭上律師、公眾及記者都要守該庭的規矩,包括不得作出任何影響法庭聆訊之事,例如一旦有人的手機響起,練官即指示暫時沒收其電話,並要求該人罰企,直至所有案件聆訊完畢再加以訓斥。
井水集|無畏無懼的好法官
文/龍眠山
區域法院審理前年9月14日淘大商場暴徒對市民行私刑案件,法官練錦鴻要求佩戴「撐暴」黃口罩的律師及親友離開,更換其他口罩。結果不出意料,練官遭《蘋果日報》等黃媒公審,指控其「顏色歧視」;被告家屬揚言要投訴練官,而針對練官的網絡暴力也來勢洶洶。練官害怕了嗎?退縮了嗎?沒有!
案件昨日續審前,法庭書記傳達「法官要求」,須換走黃色有字口罩。練官宣判後,解釋自己對不同顏色一視同仁,之所以要求庭內人士更換口罩,同口罩款式及顏色完全無關,而是留意到有人戴着印有政治訴求的口罩,他純粹不希望法庭淪為政治紛爭及角力的地方。而且,就本案審判而言,被告與其他人的政治立場並非法庭考慮因素。
練官義正詞嚴,擲地有聲。首先,有關人士佩戴的黃口罩上印有FDNOL字眼,即所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這是前年黑暴的文宣口號,莫說不應該出現在法庭這樣的場所,在其他地方也涉嫌非法。其次,被告律師、家人及支持者戴這種口罩進入法庭,除了宣示政治立場,更有向法官施壓的傾向。
事實證明,口口聲聲維護法治的攬炒派,正是法治的破壞者,從他們鼓吹「違法達義」,到對市民行私刑及破壞公私財產;從無理指控所謂「政治打壓」,再到公然恐嚇、起底及謾罵堅持公義的法官。攬炒派的惡行可用「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來形容。
練官忠於法治,無畏無懼,非常難得。更難得的是,練官有理有節,考慮問題非常周到。昨日開庭前,已準備好不少口罩供入庭人士更換,如果有人堅持不更換,則被拒進入正庭,而必須轉到另一法庭觀看電視直播。從練官身上,人們看到了維護法治、不畏惡勢力的法官的風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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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胡家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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