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越洋入稟 促滙豐披露文件
【2·27 維港專線】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報道: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前日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向滙豐頒令披露有關涉及華為、星通科技等的內部文件紀錄,並批准孟晚舟一方可於孟現時面對的引渡協議程序中,採用該些資料。
本案原告孟晚舟,被告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據入稟狀指,孟晚舟一方要求滙豐在法庭頒令後的14日內,向孟晚舟或其代表律師披露其所管有,牽涉有關指控孟晚舟被指欺詐的所有內部相關文件及紀錄。
孟晚舟一方要求滙豐披露的文件包括:滙豐風險委員會於2012年12月至2015年4月發出,有關華為、星通科技、或Canicula HoldingsLtd.三間公司的風險評估文件,以及是否繼續與該三間公司維持客戶關係的評估文件等等。孟晚舟一方稱有權檢視及影印相關文件,若孟晚舟一方的申請獲法庭批准,將會把文件用於孟晚舟在加拿大處理美國提出的引渡聆訊申請。
排期3.12首次聆訊
據本港司法機構網站資料,本案聆訊已排期於今年3月12日下午三時首次聆訊,預計聆訊時間為15分鐘。滙豐發言人回覆大公報查詢表示:「相關案件尚處於法律程序中,因此我們不便評論。」
孟晚舟於本月亦曾透過律師向倫敦法院提出同類的披露申請,但被拒絕。該次申請意在證明美方指控孟晚舟「隱瞞」華為與香港星通科技關聯,誤導滙豐銀行繼續向華為提供服務的情況不屬實,從而阻止孟晚舟被從加拿大引渡到美國。
「孟晚舟事件」始於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案件至今已持續長達800多天。2019年1月29日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請求,案件出現的「唯一關鍵證據」是由滙豐銀行提供。據美方指稱,孟晚舟於2013年向滙豐銀行一名銀行高管演說,介紹華為與星通科技在伊朗存在合法的商業合作,並特別強調在2010年7月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制裁伊朗法案後,華為不僅自身嚴格遵守,同時要求合作夥伴必須合規。其後滙豐索要演說內容,成為美方指控孟晚舟最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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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 胡家俊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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