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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委會增至1500人 立法會增至90席 特首:全面配合

大公文匯全媒體 维港专线 2021-04-07

【3·12 維港專線】綜合新華社、大公報記者張寶峰、常彧璠 報道:昨日下午三時,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十四五」規劃等十項決議草案和決定草案。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以2895票贊成、0票反對及1票棄權獲得高票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表示,會議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全體代表高度贊同,表達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憲制秩序的堅定決心。

  

3月11日下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高票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美聯社


栗戰書表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經過全體代表的共同努力,已經圓滿完成了各項議程。會議高度評價黨和國家事業取得的新的重大成就,表達了人民對習近平總書記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衷心擁戴。會議審議批准了政府工作報告和其他報告,審查批准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


栗戰書說,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的決定和關於修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的決定。會議作出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全體代表高度贊同,表達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各族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香港憲制秩序的堅定決心。


《決定》高票通過,掌聲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整整持續了近30秒鐘,為閉幕會全場最持久的一次掌聲。


決定共9條。


決定明確,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必須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維護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確保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切實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效能,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選委會由五界別組成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負責選舉行政長官候任人、立法會部分議員,以及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等事宜。


選舉委員會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界,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等五個界別共1500名委員組成(如上圖,圖源:香港文匯報)。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不少於188名委員聯合提名,且上述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不少於15名。選舉委員會以一人一票無記名投票選出行政長官候任人,行政長官候任人須獲得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每屆90人,通過選舉委員會選舉、功能團體選舉、分區直接選舉三種方式分別選舉產生。


設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決定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


決定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決定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依照本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後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改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依法組織、規管相關選舉活動。


決定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安排和選舉組織等有關重要情況,及時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首:重回「一國兩制」初心和正軌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將全面配合有關本地法例修訂工作。大公報記者 蕭霖攝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發表聲明表示,此次中央主動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充分考慮了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目的是讓香港重回「一國兩制」的初心和正軌,從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讓「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並有利於促進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全面配合有關修訂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完全認同決定提出的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應遵循的原則。人大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以上基本原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她和特區政府將全面配合有關修訂工作,依照經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全力推動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同時還將有效地依法組織和規管相關的選舉活動,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


林鄭月娥指出,一個經擴大、有廣泛代表性並能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是完善選舉制度的核心要素,而經調整的選舉委員會除了原先的提名和選舉行政長官職能外,將被賦予選舉產生立法會部分議員和提名立法會候選人的新職能。特區政府將就選舉委員會五個界別的組成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供意見。


林鄭月娥表示,人大有關決定提出須為特區有關選舉建立資格審查機制,為確立以「愛國者治港」為原則的政治體制提供堅實健全的制度保障。只有讓堅定的愛國者出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及立法會議員,「一國兩制」才能得以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國家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才能得到維護,香港才能長治久安,保持長期繁榮穩定。


林鄭月娥指出,作為特區行政長官,她將帶領管治團隊履職盡責,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區憲制秩序,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確保香港大局穩定。她深信,在完善選舉制度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堵塞目前制度漏洞後,可解決近年立法會泛政治化和社會內耗不斷的困局。


社評|更進步、更有代表性、更符合實際情況


決定通過後,從大會現場發出經久不息的掌聲,到香港社會各界、各階層市民的熱烈支持表態,充分說明人大決定深得民心。一套更進步、更有代表性、更符合實際情況的選舉制度即將誕生,香港將告別周期性衝突對立,祛除議會極端化亂象,社會撕裂創傷得以彌合、經濟民生得到改善、國際地位獲得鞏固,香港將迎來全新的發展未來。


「一國兩制」之下,憲法與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中央有權創制香港特區及其相關制度。全國人大根據「一國兩制」發展的實際需要,主動從憲制層面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是其權力和責任所在,具有不可挑戰的權威性。


香港現有選舉制度需要完善,是因為存在明顯的漏洞和缺陷。這些年來,反中亂港勢力通過選舉進入管治架構,搞風搞雨,社會無日安寧。


每逢五年及四年一度的特首選舉和立法會選舉,反中亂港勢力都會挑動大規模政治爭拗,抹黑中央,攻擊特區政府,製造社會對立,令香港陷入無休無止的動盪之中。政治爭拗周期性發作,惡化為政治癌症,立法會堪稱癌細胞擴散的平台。從當年普選方案被否決來看,反中亂港勢力並非服膺民主,而是將其民粹化;不是爭取政制進步,而是製造社會對立。特別是修例風波爆發後,他們在外力支持下圖窮匕見,妄圖通過選舉實現奪權「三部曲」,把香港變成顛覆國家政權的橋頭堡。


香港這些年陷入政治泥沼難以自拔,攬炒派撕裂社會,荼毒學子,導致特區政府施政舉步維艱,社會深層次矛盾積重難返,引發民怨。再不正視,香港繁榮穩定勢必毀於一旦,「一國兩制」將無以為繼。歷經風雨,人心思治,中央決策在香港已具有廣泛的民意基礎。


所以說,全國人大決策既是行使憲制權力,更是對香港主流民意的尊重。《決定》分九大項,主要包括特首選舉委員會由現時1200人增至1500人,立法會議員由70席增至90席,雙雙增加的比例都超過2成,更具民意代表性,更體現均衡參與,兼顧了社會各界別、各階層、各方面的利益。


事實勝於雄辯,中央推動香港民主之決心與誠意不變,香港民主在進步,而不是退步。反中亂港勢力及西方反華勢力攻擊人大出手造成所謂「民主倒退」或「對民主的攻擊」云云,根本是毫無根據的抹黑,居心惡毒。


人大決定的其中一個關鍵,是設立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委員會。選舉委員會有兩大職能,一是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和選出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命;二是提名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選舉產生部分議員。也就是說,重構選舉委員會並賦予新的職能,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選委會將由4大界別增至5大界別;立法會議員來自地區直選、功能組別及選舉委員會,大大彌補現有兩種選舉渠道之不足,有助保障最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維護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


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是人大決定的另一個亮點。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核及確認選舉委員會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候選人的資格,這一審查機制,是將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保險前移,防止不合資格的候選人渾水摸魚,透過選舉進入特區管治機構。值得一提的是,對參選人資格進行審查是世界通例,放之四海而皆準,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接軌了國際標準。


一言以蔽之,人大決定是在憲法、基本法、香港國安法的基礎上,將「愛國者治港」法律化、制度化,這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豐富與發展,也是與時俱進的必須必然之舉。接下來,人大常委會將根據人大決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再經過特區政府本地立法,終將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需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有利於抵禦各種潛在的政治風險,有利於解決香港政制發展的周期性衝突與對立,有利於立法會去政治化及去極端化,有利特區政府在施政時減少政治阻力,抓住國家發展的契機,集中精力改善民生。


穩定的社會環境、政治環境和更加良好的營商環境,將大大增加香港對國際資本的吸引力,對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以及在香港打造國際創科中心、國際航空樞紐及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將大有裨益。


無論是制定香港國安法,還是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中央的出發點及落腳點都是為了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為了維護國家和香港的根本利益。


連續兩年在全國兩會上,人大兩次出手為香港撥亂反正,用心良苦,現已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鋪出了一條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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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華社、大公報張寶峰、常彧璠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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