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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人親近警隊,我就要搞你」某果係黑社會?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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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抹黑參觀警校學生,致學校遭人騷擾。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連續第二天不點名批評本月16日出版的某份報章頭條,把小學生參觀警察學院描繪成與「黑暴」有關,導致許多人「起底」及騷擾這間學校,譴責該報章用此類手法分化社會、煽動仇恨。



大公報記者 龔學鳴

香港警察學院昨日舉行結業會操,36名見習督察及121名學警接受檢閱。
警方日前已去信《蘋果日報》表示非常憤怒,並作出強烈抗議,而過去警方亦就該媒體的失實報道發出130封信要求澄清,並向報評會投訴,該會表示會發信提醒涉事媒體,但對方卻一直無反應。有政界直指,《蘋果》根本無資格做傳媒,政府應追究失實報道。
鄧炳強昨日在香港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會見傳媒時表示,前日有傳媒在頭版使用一些學生參觀警察學院的相片,學童表現天真爛漫,該媒體卻將他們描繪成與黑暴有關,導致很多人對該學校進行起底和騷擾,以此類手法分化社會,煽動仇恨,傳達「誰人親近警隊,我就要搞你」的訊息,這是非常不道德。
發出130封投訴信要求澄清 
鄧炳強指出,還有許多不同界別的所謂「學者」對他口誅筆伐,企圖讓他們不敢說真話,好像有誰支持警隊就會被指責。他強調說:「我告訴你,我是警務處長,我是不會怕這些勢力的。」
鄧炳強還引述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一份聲明表示,留意到平機會日前批評某些傳媒以「污名化的標籤」形容新冠肺炎,他質疑這是有傳媒故意進行蠱惑人心的行為,誤導市民以為任何不好的事情都是出自國家。
在回應香港記者協會指責警方抹黑傳媒時,鄧炳強指出,警方向一個媒體發出約130封投訴及澄清信,每封信都有副本交與香港報業評議會。報評會已回應對這些投訴沒有調查權,但同意有關媒體存在誤導或與事實不符的報道行為。
鄧炳強指出,香港還沒有專門規管假新聞的法律,但有法例規管煽動、煽惑以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行為,希望市民認清有外部勢力代理人在香港蠱惑人心的事實,強調警方對任何犯法的行為都會進行調查,並找到證據進行檢控。
吳秋北:政府應追究失實報道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秋北認為,開放學堂的目的是提升學生的國安意識,但《蘋果日報》乘機抹黑警方,挑起仇恨,做假新聞,他予以強烈譴責。

市民到壹傳媒集團集會,抗議《蘋果日報》長期造假。

吳秋北指出,媒體應該肩負社會責任,但《蘋果日報》濫用權力,不負責任,美化暴亂分子,荼毒青少年,根本失去媒體的資格,認為政府應該要追究失實的報道。吳秋北又認為,新聞自由並不代表可以亂作新聞,市民應該要分清楚。
香港警察學院昨日上午舉行結業會操,共有36名見習督察及121名學警結業。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主席崔康常表示,警隊自成立以來對維護社會安定繁榮有重要貢獻;在過去一年,除了致力防止及打擊罪案外,亦積極協助防疫抗疫工作,可謂不遺餘力。

《蘋果》洗腦兼掠水 毒害青少年



《大公報》昨報道,鄧炳強前日已不點名批評《蘋果》抹黑參觀警察學院的小學生。


2014年非法「佔中」、2016年旺角暴亂、2019年修例風波……少不更事的青少年學生被鼓動上街參與暴力衝擊,淪為幕後黑手的炮灰。究其原因,不外乎被「黃媒」煽動性言辭鼓動,或被「假新聞」蒙騙,當中《蘋果日報》算是「居功至偉」。

連年虧蝕 藉「撐自由」為名收費  

為不斷對青少年進行洗腦,《蘋果日報》持續推出所謂「撐學生睇蘋果計劃」,聲稱只要是10至22歲,就讀本地學校或大專院校的全日制學生,便可免費申請閱讀,還美其名曰「向洗腦教育say no」、「讓課堂外的世界成為你的『工作紙』,讓真相成為你的老師」云云。

事實上,連年虧蝕的壹傳媒於2019年起,藉機以「撐自由」為名開始實行《蘋果日報》網上收費,其後更加價,最初登記註冊的用戶會被自動收取加價後更高的費用。而用於所謂「撐學生訂閱計劃」的300港元訂閱費,更是發動市民來「贊助」給學生,可謂洗腦兼掠水,一箭雙鵰。

據警方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10200人因參與「修例風波」被捕,當中四成是學生,有2450人被起訴,逾190人被判入獄。


消費「12逃犯」家屬 攻擊政府


12名港人早前涉嫌潛逃離港,在內地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為掩飾暴徒的違法本質,《蘋果日報》煞有介事報道「12逃犯」案,誣衊警方和飛行服務隊「設局將12港人送到中國海警手上」,卻無視「12逃犯」是非法入境的事實,惡人先告狀。
警指「賣豬仔」報道失實   
「12逃犯」當中10人分別因涉嫌製造或管有爆炸品、縱火、串謀傷人、暴動、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嚴重罪行,而《蘋果日報》反覆消費他們的家屬,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不斷煽動對特區政府的不滿和對內地的仇視。
《蘋果日報》於去年9月報道引述自稱為「十二瞞逃」之一鄭子豪的父親聲稱,香港警方其實早已掌握其子的通話紀錄,質疑警方將12名港人「賣豬仔」給內地執法機關。警方隨後嚴正澄清有關指控失實,對此表示遺憾。
據悉,「12逃犯」案其中十名港人被判入獄七個月至三年不等,另外兩名未成年人則由公安機關遣送回港。今年3月22日,「12逃犯」案中八名港人刑滿釋放,並於當日分批被依法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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