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更能代表香港法治,已是一目了然
一個是愛國如家,一個是行業奇葩。
所謂 「沒有比較就沒有傷害」 。香港有兩個法律專業組織,其中大律師公會沉迷於政治化對抗,忙於 「搞破壞」 ,已形同政治性組織;而律師會仍能堅守法律專業,承擔起維護法治的重任。哪個更專業、更能代表法治,已是一目了然。
律師會推廣憲法基本法活動受歡迎
香港律師會去年以「推紀及仁」為主題舉辦各種「青Teen講場10周年」活動,向中學生推廣法治及守法意識。
舉辦網上基本法講座
彭韻僖在信中提及該會近年舉辦的多項活動,其中去年以「推紀及仁」為主題的各種「青Teen講場10周年」活動,便包括首次網上活動「法你通識」網上挑戰賽和基本法講座,吸引了來自本地中學的4000多名學生參與。今年首次與七個紀律部門合作,將在五月至七月期間進行30多次參觀。
此外,律師會將在五月八日舉行長者及看護人社區講座,主題包括遺囑和遺囑認證、持久授權書和預先指示。律師會亦舉行研討會,加強會員對專題跨界法律問題的理解。同日亦會舉行的第一場「灣區說法」系列研討會,重點討論內地、香港和澳門的房地產法律。
另外,彭韻僖與律師會理事會成員在4月24日出席了在香港高等法院舉行的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專題講座。這個講座專注於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之間的關連,訊息豐富。律師會會探索如何把有關內地與香港的最新司法及法律發展的講座帶給更廣泛的觀眾。
「香港律師同行」聯合發起人、律師胡振輝表示,有關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講座很有意義,其他機構應該多舉辦相關的講座,讓更多同行認識憲法,以及憲法、基本法和國安法之間的關連,從而捍衛法治。4月24日舉行的講座,可能只有比較少的律師可以出席,但他希望日後可以有更多的律師可以參與,並且有所得益。普通市民亦應該了解國家如何發展。胡振輝又認為,律師團體是專業團體,理應維護法治,秉持公平公正,不應搞太多政治。
不應介入政治議題
「香港律師同行」成員吳敏華認為,無論是大律師公會,還是律師會,作為本港司法界重要的專業團體,應當集中精力提升專業性,為律師的發展積極拓展空間,並積極推動本港的司法建設,介入政治議題只會令整個行業朝着負面方向發展。
文/清水河
香港律師會堅守法律專業,承擔起維護法治的重任。市民看到,在過去一段時間,該會舉辦了大量維護法治、宣傳普法的活動,對推動香港社會建立起正確的法治觀念,發揮了重要作用。
例如,為提高香港青年學生對法治的認識,律師會去年舉行了「推紀及仁」、「法你通識」、基本法講座等活動,吸引了數千名學生參加;今年更與香港七個紀律部門合作,計劃從5月到7月期間舉行30多場參觀活動,涵蓋不同主題。每一場活動意味着大量人力資源的投入,也意味着更多年輕人獲得了認識法律的機會。
不僅如此,因應不同階層及人群的關注焦點,律師會還舉辦或計劃舉辦多場講座。例如,隨着對跨境法律服務需求的增長,「灣區說法」系列研討會將在下月舉行,重點討論房地產法律。而即便是疫情持續,律師會也沒有「停步」,不斷深入社區,向長者介紹各類法律知識。
在剛過去的上周六,律師會理事會成員還出席了一場在香港高院舉行的國家憲法、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專題講座。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會後表示,他們會探索如何把有關內地及香港的最新司法及法律發展動向的講座,帶給更廣泛的觀眾。
法律的生命在於執行,但培養正確的法治觀念,需要持之以恆的努力。上述事例說明,香港律師會沒有忘記法律人的「初心」,工作再忙、壓力再大,仍能堅守律師的專業,默默耕耘,致力推動提升香港社會的法治認識水平。他們的努力與付出,一定能獲得回報。
大狀公會政治化屢挑戰中央
夏博義屢屢大放厥詞,狂言要求修改國安法並無理指責法庭判決。(大公報圖片)
近年大律師公會多次挑戰基本法及中央權威。基本法的相關條文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而非所謂「三權分立」。大律師公會去年九月卻揚言,香港特區不是在三權分立原則下運作「是沒有根據的」,亦不符合基本法中清晰訂明和界定三權分立的條文云云。
污衊國安法 曲解基本法
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在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中,聽取各方面特別是香港特區有關方面的意見。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在香港國安法正式出台後表示,中央採納了律師會的意見,如根據普通法原則,法例不具追溯力等。但大律師公會卻污衊香港國安法事先未經過有意義的協商,律師、法官、警察和香港居民在該法生效前沒有任何機會了解其內容,包括該法律針對的嚴重犯罪行為。
大律師公會還抹黑稱,「香港國安法相關條文的施行損害基本法及《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給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亦削弱維繫『一國兩制』的基石」。
去年4月17日,中聯辦發言人強調,中央對港工作部門依據中央授權履行職責,有權力也有責任對香港事務發言發聲。對此,大律師公會卻曲解基本法第22條的相關規定,聲稱基本法中沒有任何條文賦予國務院港澳辦、中聯辦對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行使監督權云云。
律師會譴責黑暴 建樹良多
另外,前年黑暴亂港期間,大律師公會更是拒絕與暴力割席。前年7月1日香港回歸22周年之際,反中亂港暴徒衝擊立法會,更在議事廳塗污國徽,大律師公會卻輕描淡寫形容為「在立法會發生的事宜」,更大言不慚指「無需提醒公眾守法及保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
同年11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韓正會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時表示,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共同責任,希望香港各界進一步凝聚起反暴力、護法治、保穩定的正能量。大律師公會卻在聲明中稱,任何中央政府或其官員的言論,若給予外界的印象為以官方形式訓示法官或司法人員進行任何政治使命或任務的舉措,可能被當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的干預,亦有損香港特區在基本法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原則,和「一國兩制」的概念及實踐。
相比之下,同屬法律團體的香港律師會對於黑暴行為旗幟鮮明地予以譴責,亦對香港國安立法提出多項建設性意見,為香港由亂及治作出頗多建樹。
大律師公會不去捍衛法治,反而「為違法者張目,對執法者抹黑,對司法者施壓」,喪失基本底線和職業操守,早已引起公憤。夏博義就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政治化問題變本加厲。
中聯辦發言人前日直指若大律師公會繼續由「反華政客」把持,作繭自縛,「將走上不歸路」,這是善意提醒,更是嚴正警告。
對於中聯辦義正辭嚴的批評,夏博義狡辯「並非反華政客」,並聲稱自己被「誤會」、「盼雙方有機會面對面澄清」云云。
其實,大律師公會這些年做了什麼,說了什麼,市民看得清清楚楚,聽得明明白白,哪裏有「誤會」可言?
前年7月1日暴徒圍攻立法會,開啟黑暴序幕。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都發表聲明,內容卻大不相同。律師會立場鮮明譴責暴力,大律師公會卻將黑暴橫行歸咎為特區政府沒有答應暴徒的無理要求,暗示「造反有理」。大律師公會的曖昧態度,加上不少大律師公會成員公開支持黑暴,導致暴力迅速惡化。
當出現「火燒活人」、「飛磚殺人」、瘋狂破壞公私財物等暴力事件後,大律師公會繼續保持「可恥的沉默」,變相慫慂,這也導致大律師公會內部分裂,蔡維邦更以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以明志。可惜在大律師公會內部,具正義感、有反省能力的似乎只是少數。
去年五月,再次發生暴徒使用傘尖「行私刑」事件,而受害者是一位律師。律師會迅速發表聲明譴責暴力,而大律師公會對於同行被襲擊仍然是不聞不問,令人心寒。
大律師公會面對暴力「可恥的沉默」,在挑戰中央權威方面卻異常高調。去年四月,「兩辦」譴責前公民黨議員郭榮鏗癱瘓立法會運作,大律師公會抹黑中聯辦「干預」香港事務,但對外力頻頻插手香港事務甘之如飴。
去年六月底香港國安法落實,受到主流民意熱烈歡迎,大律師公會卻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無權為香港制定國安法。一方面無視包括英國在內的許多國家為抗疫推遲選舉,另一方面卻對特區政府推遲立法會選舉扣上違反「人權」的大帽子,雙重標準表露無遺。
更可悲的是,前後兩任大律師公會主席都是英國人,而夏博義隱瞞自己的英國政客身份騙取當選後,攻擊國安法是「恥辱」,要求特區政府「修改國安法」;李柱銘、黎智英等因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被判刑,本是罪有應得,夏博義卻為他們鳴冤叫屈,美化被告是「溫和人士」、「和平示威」,完全無視集結的非法性質及每次示威都伴隨大量暴力的事實。
大律師公會一方面縱容暴力,另一方面瘋狂挑戰中央權威,這是香港亂象不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落實「愛國者治港」的今天,不容位高權重的大律師公會繼續由外國反華政客把持,這已是民心所向。
大律師公會是作繭自縛還是改革自新,人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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