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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項罪成!中大學生會前會長還押候判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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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等五人被控攜有武器、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等13項控罪,五名被告昨日被裁定全部罪名罪成,均須還押監房,至6月2日候判。

中文大學學生在校園內搞事,中大學生會難辭其咎,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更言行偏激,堪稱壞榜樣。




大公報記者 胡家俊

  

前年10月一場旺角暴亂中,區倬僖牽涉其中被捕,他被控夥同另外四人攜有武器、參與非法集結、襲警等13項控罪,五名被告昨日被裁定全部罪名罪成,均須還押監房,至6月2日候判。

  

五被告中三人就讀中大,分別為政治及行政學系四年級生區倬僖、建築系學生謝煒洛和工程系學生梁馨駿(20至21歲),另兩被告為侍應楊卓穎(20歲)及機電工程署主任胡耀生(49歲),胡在事發後已被停職,將失去長俸。五人被控於2019年10月20日,在旺角亞皆老街干犯參與非法集結等罪。

  

裁判官葉啟亮裁決時指出,當日約有40名黑衣人聚集現場破壞秩序,而五名被告戴上口罩以圖掩藏身份,但現場片段可證明他們當場被捕前,曾一同參與非法集結。當中,謝煒洛曾蓄意用鐵通擊打警員的盾牌,區倬僖亦把垃圾桶推到路中心堵路。


  

帶備防毒面具頭盔到場

  

裁判官續指,案發時是社會事件的高峰期,證據可見各被告帶備防毒面具、手套、頭盔、口罩等齊全裝備,反映他們預期暴力衝突會發生,推論他們有備而到現場,是為了破壞或傷人,故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替謝煒洛呈上28封求情信。至於區倬僖則呈上所謂「自白書」,自稱願承擔罪責。最終裁判官決定先索取背景報告或勞教中心報告參考,下令將五人收押候判。


  

開學禮上公然宣「獨」

  

區倬僖15歲時已參與違法「佔中」,之後擔任「港獨」組織「本民前」梁天琦及「青年新政」梁頌恆參與選舉的助選團成員。他在2018年參選中大學生會當選後,其內閣以所謂本土派自居、鼓吹「香港透過公投自決2047年命運」。區倬僖亦曾在開學禮肆無忌憚發表「港獨」言論;去年11月,他又涉襲擊中大保安,今年初被捕。

  

過往中文大學屢遭暴徒把持,前年暴亂以來,中大學生屢次在校內非法集會遊行、損壞財物。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有人公然在中大校園打出「港獨」標語並叫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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