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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解散 罪責難逃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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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昨日宣布解散。然而,民陣的解散聲明謊話連篇,竟將罪證說成其功績,繼續煽惑市民。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日前對《大公報》表明,隨時對非法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執法,言猶在耳,民陣昨日(15日)宣布解散。然而,民陣的解散聲明謊話連篇,竟將罪證說成其功績,繼續煽惑市民。警方嚴正表示,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將會全力追究其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法例。


國務院港澳辦發聲明指出,民陣違法禍港,罪責難逃;香港中聯辦亦發聲明強調,民陣垮台咎由自取,違法犯罪不容姑息。本港政界人士斥民陣態度惡劣,毫無悔意,解散只是想逃避刑責,促警方嚴正查辦。




大公報記者 國強、調查組

繼教協上周解散之後,禍港近20年的民陣昨日亦宣布解散。成立於2002年的民陣,最高峰時有逾60個團體,解散前夕僅餘八個團體成員。民陣昨日在解散聲明中聲稱,該組織本月13日召開周年大會,出席成員團體一致議決由即日起解散。民陣又顛倒黑白稱,特區政府以疫情為由,拒絕其遊行申請,令其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又因召集人陳皓桓身陷囹圄,沒有成員參與秘書處,只能無奈解散,而民陣現存的約160萬元資產將捐給合適的團體。



極其無恥 罪行當功績


民陣更無恥地將多年來的罪證當作其功績,死撐過去以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籌辦遊行集會,包括反基本法23條、反高鐵、非法「佔中」、黑暴等,創造出二百萬人遊行的紀錄云云,最後又揚言「相信不同團體仍然會繼續堅守理念」云云,企圖繼續煽惑市民。


警方昨發聲明指,警方今年四月曾根據《社團條例》,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惟民陣未有依時向社團事務主任提交所需資料,警方現正積極跟進該組織違反《社團條例》內的罪行。警方強調,民陣一直未有註冊成為公司,亦非向警察牌照課註冊的合法社團,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警方重申,一個組織及成員犯下的罪行,其刑責不會因解散組織或成員的辭職而被抹走,警方會繼續全力追究任何組織及人士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及其他法例。


上周五《大公報》刊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的專訪,「一哥」已強調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註冊為公司或社團,近年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可能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警隊會深入調查取證。


「民陣」雖然聲明解散,但多年來的罪行難以一筆勾銷。(資料圖片)


惡行纍纍 一定要找數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蔡毅認為,民陣聲稱自己是和平、理性、非暴力,但黑暴期間舉行的遊行,最終變成暴力衝突。民陣一直以來都沒有註冊,借用其他團體的戶口存放資產,「本身就是一筆混賬」,民陣現時應主動交代資金的來源和去向。他強調,民陣多年來所犯的惡行,不會因解散就一筆勾銷。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直言:「假如民陣過去涉及犯罪行為的話,警方一定要拉人封艇。民陣不要以為解散就可以無事。過往破壞香港,一定要找數。」


工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民陣過去十多年一直慫慂及鼓吹市民參與所謂「和平」的遊行示威,往往演變成暴力事件,衝擊香港社會。她認為,假如民陣有人違反法律,警方一定要展開調查,嚴肅跟進。

批發及零售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輝亦同意民陣即使解散,警方仍須深入調查,而社會人士亦要有所警惕,以防民陣繼續破壞社會。


鍾松輝落街站煽惑 死不悔改


亂港組織民陣昨日宣布解散,民陣中的死硬團體社民連繼續頑抗,在周六、日連續兩日擺街站,抹黑歪曲國安法。民陣臨時召集人鍾松輝更公然現身社民連街站打氣,氣焰囂張。


大公報記者發現,鍾松輝昨日中午宣布解散民陣後,竟然在深水埗福華街社民連的街站,向正在擺街站的社民連的創黨成員唐婉清撐場打氣,兩人當街密斟,疑為民陣散檔交代後事。



社民連續擺街站 市民痛斥


記者在民陣宣布解散的前一日,即上周六下午2時半,在長沙灣社民連辦事處的樓下,曾發現唐婉清,將載有大聲公及政治類印刷品、標語橫額等物資,搬上輕型客貨車,運往旺角東站天橋擺街站。其間,唐拒回應民陣解散事件,當街派發抹黑歪曲國安法的刊物,雖然瀕臨滅亡,但毫無悔意,遭市民痛斥並要求政府追究到底。


唐婉清連續兩日將街站物資搬出搬入的地方,以往民陣每次遊行的物資大多存放於此。唐是社民連的資深創黨和活躍成員,曾是梁國雄(長毛)的全職助理,同「台獨」組織關係密切,去年10月10日唐因涉嫌協助李宇軒等12港人偷渡台灣被警方拘捕,目前處於保釋期間,繼續頂風作案。



民陣所謂捐資產 涉違國安法


多名法律界人士表示,民陣未等特區政府出手就自行宣布解散,反映它對於自知反中亂港違法罪證如山。法律學者指出,民陣若將剩餘的160萬港元資產捐給所謂「合適的團體」,有可能違反香港國安法,呼籲警方跟進調查。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由於民陣一直被指獲外力資助,有關行為或觸犯香港國安法,若有團體或組織若在明知款項來源並代為存放,或會被視為「從犯」,涉嫌干犯洗黑錢罪等,即使相關組織聲稱「跳船」、「割席」亦不代表他們就此可以逃避刑責,關鍵在於犯罪時間。


稱僅剩160萬 須查真偽去向


大律師龔靜儀質疑,民陣每年在「七一」及元旦等日子申辦遊行,各成員所籌得款項總額均以百萬計,如今卻剩下160萬元,因此呼籲執法當局必須徹查款項的真正數目及去向。


社評民陣解散罪仍在 除惡務盡護法治



  

民陣昨日宣布解散,一個反中亂港的「煽暴大台」終於倒台,香港由亂及治步伐再邁進一大步。但民陣解散並不意味着罪行就此消失,更何況其聲明仍然繼續煽動暴力對抗,氣焰囂張,充分暴露其反中亂港的本質。除惡務盡,市民堅定支持警方嚴格執法,全力鏟除亂港的「禍根」與「毒瘤」。


從成立的第一天開始,民陣就是非法「怪胎」,非法運作,更非法籌款。民陣能在以法治著稱的香港長期存在,本身就是一件荒唐事。更嚴重的是,這是一個撕裂社會、勾連外力、煽暴煽亂、挑戰國家主權安全的極端政治組織,對香港禍害至深。


從民陣昨天發出的解散聲明,看不出半點認罪態度,反而大放厥詞,態度猖狂。例如,形容自己奉行「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事實相反,民陣是香港種種亂象的主要推手。2019年黑暴正是由民陣主導之下全面爆發,所謂「流水式集會」導致暴亂及大量流血衝突;2020年7月1日,國安法頒布實施後,民陣仍不收手,繼續發動非法遊行,參加遊行的「港獨」分子更是公然襲擊警方。這麼一個極端組織,哪來的和平、哪來的理性?


在過去19年裏,民陣儘管披着「民間」和「人權」的外衣,但本質上是一個受外國勢力操控的「煽暴大台」,也是勾結外部勢力發動「顏色革命」的急先鋒和馬前卒。民陣聲明稱,「一同經歷了23條、反高鐵、反大白象工程、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創造了五十萬人、一百萬人、二百萬人遊行的紀錄」,這些民陣口中「功績」,恰恰是民陣反中亂港的事實供述,足見其罪行纍纍,對香港造成深重災難。


俗語有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但民陣即便到了倒台的一刻,仍然沒有半點反省,甚至還在利用最後的機會煽動暴亂。聲明用上黑暴時期的口號,用「人在希望在」等文宣語句,扮可憐、裝悲情、博同情,意圖繼續欺騙市民。但這種垂死掙扎的伎倆,徒增市民厭惡。


國安法之下,香港由亂及治,人心思定。香港絕不允許任何人進行任何反中亂港行為。民陣一紙聲明掩飾不了違法事實,事件也絕非「到此為止」。警方須全力調查偵辦,徹底查清民陣的違法事實,嚴懲首惡分子,堅決維護香港的法治。市民更期望特區政府繼續敢擔當、能作為,深入推動各領域的撥亂反正,鏟除毒害香港的各類禍根,維護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民陣未倒之前已是「猢猻四散」,最後僅剩下八個團體會員,相關人等必須認識到,如果真心尊重法治,接受並配合調查,還可以作為日後向法庭求情的理由,仍然是有出路的;但若怙惡不悛,繼續頑抗到底甚至意圖再發動非法行動,只會深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未來面對的懲處也必將更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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