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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哥蕭澤頤:隨時對民陣進行執法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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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澤頤表示,警方已搜集相關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


對於民陣及民陣骨幹成員支聯會涉嫌違反國安法事宜,《大公報》昨日訪問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蕭澤頤表示,民陣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未有按法例向警務處牌照科註冊為合法社團,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他透露,警方已搜集相關證據,隨時對違法組織依法採取行動。


蕭澤頤強調,「任何人違法,唔好諗住可以逃之夭夭」。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已因組織非法集結被判囚18個月,對依法追查民陣有何影響?蕭澤頤表示,一些有頭有面的人已因非法集結罪被判囚,但不排除警方繼續對一些主要骨幹進行調查檢控。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接受大公報訪問。(大公報)



大公報記者 李雅雯、文澔、龔學鳴

至少觸發六場暴亂


反中亂港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有傳今日開會議決是否解散。其實,早已分崩離析、惡行罄竹難書的民陣,一直未有進行任何註冊,這個非法組織19年來假借元旦遊行、7·1遊行擺街站籌款,並借用會員團體銀行賬戶處理,涉及巨額款項;加上民陣長期勾結外力,黑暴期間發起至少六場觸發暴亂的反政府遊行,法律界、政界冀政府徹查民陣涉嫌違反國安法及洗黑錢等。


自今年3月有消息指有關部門調查民陣涉違國安法後,民陣旗下的會員紛紛宣布割席、跳船,脫離民陣,末日已臨的民陣,近日由臨時召集人鍾松輝召集臨時會員大會,只餘下約八個團體會員,包括支聯會、職工盟、社民連、工黨、社區前線、香港社會工作者總會、四五行動、社會主義行動等,在大會投票決定是否解散民陣。據悉,會上大比數傾向解散,快速通過解散決議。不過,仍有死硬的團體會員表示要回自己所屬團體商議再決定,因而今日再開會跟進解散的決定。




有法律界擔心民陣宣布解散後銷毀罪證,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接受《大公報》專訪表示警方搜證早有部署:「若任何組織、任何人犯法,我哋唔會今時今日去睇證據,唔會今時今日才去做嘢,我哋會集齊相關證據,所以任何人違法,唔好以為可以逃之夭夭」。蕭澤頤強調:「民陣由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未有按法例向警務處牌照科註冊為合法社團,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有的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警隊將會深入調查取證。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中)、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左)、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右),在灣仔會展鬧事。(香港文匯報資料圖片)


已經有人報案


與教協沆瀣一氣的民間人權陣線,2019年舉辦逾六場觸發大型暴亂的集會遊行,民陣是長年沒有註冊的非法組織,其利用會員銀行賬戶,處理不明來歷的巨額捐款,可能涉洗黑錢及違反國安法,警方早前已向民陣發信指其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民陣5月5日或之前就六項要求提交資料,包括沒有再申請社團註冊、民陣網頁及facebook專頁是否由民陣管理、收入來源、開支及用作接收資金的銀行及戶口賬號、2006年9月至今舉辦的遊行集會目的及地點,以及民陣與支聯會等其他團體聯署致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目的及原因等,但民陣已逾期三個多月,上任警務處處長、現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5月中時已表明不排除會執法。惡行纍纍的民陣只等時辰到,蕭澤頤透露已經有人報案,警方已展開深入調查,必追究到底。


8月10日,有香港市民前往警務處和保安局遞交請願信。抗議非法組織「民陣」公然視法律如無物,認為必須嚴正跟進,嚴肅徹查,並予以取締,將相關人等繩之以法,以正綱紀,還香港社會穩定。(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


至於與民陣沆瀣一氣的支聯會,近半理事早前辭職企圖逃避刑責,日前獲准保釋的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迴避記者追問支聯會涉嫌違法問題。蕭澤頤重申犯法就是犯法,不會因辭職抹走犯法行為:「總之你犯罪的話,我就去追住你的違法行為,辭職都無用,犯咗法就係犯咗法。而家從良的話可以係求情的理由,但繼續去違法只會更加深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


法律學者:民陣顛覆政權 早應解散


民陣成立近19年,但長期沒向政府註冊。隨着教協等反對派組織宣布解散,不少人都指民陣應該自行解散。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民陣當然應該要提早解散,因為民陣本身不是善意參政,而是透過發起遊行影響政權。假如民陣發起一些與推翻政權無關的遊行,例如要求增加房屋供應,那是沒有問題。但發起要求特首下台的遊行,那是顛覆國家政權。這樣的組織應該要一早解散。他續說,假如日後民陣負責人被檢控的話,真誠認罪是可以扣減刑期。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法學教授傅健慈認為,民陣過去罪行罄竹難書,例如一直沒有註冊,屬非法組織,涉嫌違反《社團條例》。

倘不解散 警須執法


此外,民陣過去煽動及鼓吹暴力,又涉嫌違反國安法。傅健慈指出,很多民陣成員早已割席和跳船,民陣只是「殭屍」組織,名存實亡,根本是氣數已盡。假如不解散的話,警方就應該要立即取締。不過,即使民陣自行解散,負責人及相關高層是無法逃避刑責。假如相關人等潛逃的話,警方可以發出通緝令,要求外國引渡他們返港受審。


社評立即解散是民陣的唯一出路



  

繼反中亂港的教協日前匆匆解散後,另一個煽暴非法組織「民間人權陣線」也走到生死關頭。民陣負責人須明白,負隅頑抗只有死路一條,立即解散是最好的出路。當然過去的犯罪事實不可能一筆勾銷,警方應該繼續調查及追究涉案人責任,還法治以尊嚴,還社會以公道。


香港是法治之區,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不存在特赦或贖罪的情況。正如罪犯自首,可以作為減罪因素,但不可能逃過刑罰。更何況民陣罪大惡極,更不可能輕輕放過。事實上,迫於國安法的威力,反中亂港勢力大多作鳥獸散,唯有民陣、職工盟等少數組織玩抗拒,採取「拖」字訣,企圖蒙混過關。直至教協近日解散,民陣才慌亂起來,近日急急召集殘留團體討論應對之策,據說有人提議解散,最快今日開會作出最後決定。有一點可以肯定,民陣越是拖延,下場越是可悲。


警隊一哥蕭澤頤接受大公報專訪,表明了堅定執法的立場。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亦未有按法例向警務處牌照科註冊為合法社團,這些年來,民陣組織了一系列非法大遊行,有些則涉嫌違反國安法。對此,警方將深入調查。另一方面,儘管民陣的頭面人物已因非法集結獲罪,但警方不排除繼續對一些主要骨幹可能參與非法集結的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檢控,這意味着未來或有更多人被捕,為他們犯下的罪行「找數」。


過去十多年呼風喚雨的民陣,作為反對派最大的平台,竟然是一家沒有註冊的非法組織,這絕不正常,但也在意料之中。因為反中亂港勢力從來就是雙重標準,口喊維護法治,實則無法無天,更以為只要站在「爭取民主」的道德高地就可以為所欲為。


其實在香港註冊公司手續簡單,為什麼民陣一直不註冊?為什麼要借用別人地址及銀行戶口?事不尋常必藏奸,其中一大原因可能涉及洗黑錢及隱瞞黑金來源。民陣組織大型活動,財力雄厚,資產來自本地捐獻,也可能來自外國,根本沒有人知道其中的底細,這也是最令人質疑的地方。警方早前對民陣提出六大問題,民陣支吾其辭,至今未有明確答覆,何異於欲蓋彌彰?


輿論認為民陣主要涉及「五宗罪」,包括非法組織、洗黑錢、勾結外力、踐踏「一國兩制」以及煽惑暴亂等。民陣聲稱「和理非」,實際上是為暴力開道及打掩護,「和勇不分」。不少暴徒被捕或者被判刑,煽暴的民陣怎麼能逃避責任?


當然,國安法主要懲治極少數犯罪頭目,協從者若能深切反省,及早切割,可視為悔過表現,爭取寬大處理。即使不能免責,也可以成為未來求情的理由。需要強調的是,在落實國安法的今天,不管反中亂港組織有多少成員、不管外力如何撐腰,頑抗的結局都是死路一條。對於民陣來說,選擇的時間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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