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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所欲為隨時都可能沉船」

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汇 2022-12-24



本文要點

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

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針對備受關注的加拿大籍男藝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進行通報,經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在電影《夏有喬木雅望天堂》中飾演的角色以監犯造型示人。圖為該片劇照。

同時,北京市稅務局對吳亦凡虛假申報隱匿收入偷逃稅依法追繳稅款、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億元人民幣。內地法律專家在接受大公報訪問時表示,法院的判決以事實為依據,吳亦凡多次強姦多名女性,同時從證據看,受害者中有未成年人,因此已構成關於強姦罪的法定加重情節,量刑適當,罪罰相當。此外,附加的驅逐出境處罰,需要吳亦凡先服刑再被驅逐,驅逐出境後十年不得入境。


大公報記者 趙一存、盧靜怡 報道


根據一審判決結果,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


同日,北京市稅務部門通報,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根據有關方面線索和稅收大數據分析,依法對加拿大籍藝人吳亦凡2019年至2020年期間涉嫌偷逃稅問題開展了稅務檢查。現查明吳亦凡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採取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通過境內外多個關聯企業隱匿個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稅款0.95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84億元。北京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吳亦凡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6.00億元人民幣(約6.5億港元)。



量刑考慮明星身份負面影響


法院通報稱,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亦凡於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其住所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機,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2018年7月1日,吳亦凡在其住所,夥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淫亂活動。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根據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危害後果,法庭作出上述判決。通報還稱,當日有加拿大駐華大使館官員旁聽了宣判。


內地資深法律專家胡毅(化名)向大公報記者表示,強姦罪的法律判定保護的是性行為的自主權,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有加重情節比如強姦多人、輪姦的,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聚眾淫亂罪是指聚集眾人進行集體淫亂活動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對首要分子或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則從重處罰。胡毅認為,吳亦凡觸犯前述兩罪被判處數罪並罰,最終獲刑十三年,符合中國法律規定,量刑時要綜合考慮各方面情節,吳亦凡作為明星或特殊的主體對社會引發的負面影響,「是其中必須要考慮的一個因素。」



專家:服刑完畢後逐出境


「法院對吳亦凡強姦罪判決是從重判決,從相關證據來看受害人中有未成年人。」內地知名刑法專家、北京君樹律師事務所主任謝通祥指出,法院的判決以事實為依據,根據犯罪的具體行為來量刑,吳亦凡多次強姦多名女性,已構成《刑法》關於強姦罪的法定加重情節。目前來看,法院未對判決限制減刑,因此根據吳亦凡服刑期間的表現,仍有獲得減刑的機會。


針對一審判決附加驅逐出境處罰,謝通祥表示,吳亦凡需在中國服刑完畢,再被驅逐出境。胡毅亦表示,根據屬地管轄原則,一個國家對其領域內的人,不問其國籍,都有對其進行規制以維護本國法秩序的權力。另外,吳亦凡不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因此可以按照正常的中國司法程序對其進行處罰。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被驅逐出境的外國人,自被驅逐出境之日起10年內不准入境。



「明星德不配位 如同空中泡沫」


2022年11月25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案,對被告人吳亦凡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多間內地媒體對此發表評論,指出流量明星應牢記遵紀守法的底線,切勿自我迷失。


評論指出,對吳亦凡的判決,彰顯了司法的公平正義。星途過於順遂的他,在粉絲的控評、資本的吹捧下迷失自我,喪失道德底線,自認有資源、有流量、有人脈,以至於接連觸犯法律。


自從吳亦凡被批捕,「吳亦凡事件」便早已不再是娛樂八卦那麼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涉法事件。強姦、聚眾淫亂……這些罪名疊加到一起,可以說是劣跡斑斑,聲名狼藉。吳亦凡呈現在公眾面前的是一個罔顧法紀、恣意妄為的「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其對傳遞核心價值觀的社會職責置若罔聞;作為擁有龐大粉絲群體的「頂流」,其觸犯法律底線,造成極其惡劣、難以挽回的社會影響。明星的光環絕不是遮羞布和保護傘,無論是誰,一旦觸碰法律和道德底線,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會的懲戒。德不配位的明星如同空中泡沫,飛得再高,膨脹再大,也終會破滅。


學藝先學德,做戲先做人。在高收入、無數的掌聲與鮮花背後,「流量」們更應以身作則。而作為粉絲,也應釐清追星邊界,遠離飯圈亂象,理性追星而非摘星,如此才能「雙向奔赴」。


受害者:正義終於等到了


案件受害者之一都美竹在新浪微博對吳亦凡判刑表態。


吳亦凡強姦罪成判囚13年消息一出,去年曾首先在社交平台指控吳亦凡以「MV選女主」為由「選妃」、酒後強行發生性關係的內地網紅都美竹也在第一時間發微博表態:「終於等到了!」隨後她又以長文在微博回應稱「正義雖遲但到」。都美竹表示,自己只是一個勇敢了一些的普通人,頂着壓力說出了真相。但正因為勇敢說出了事實,她成為了被集體炮轟的對象。「等待的過程有多久我就被網暴了多久,無數次崩潰,腦海裏經常出現輕生念頭……」都美竹說,很感謝中國的法制不會放過任何一個罪犯,即使他是大明星。


「吳亦凡出道年數還沒蹲牢的年數多。」網友「寫手一條城」算了一賬稱,吳亦凡被叛有期徒刑13年,等出來時已經45歲了,然後還得被驅逐出境,10年內都不可能回來了。「所以不出意外的話,公眾再看到吳亦凡已經是2045年了。」網友「鹹魚一條」調侃稱,吳亦凡會一直被拿出來調侃、警示後人,甚至在法制欄目裏循環,倒是不用擔心過氣被遺忘了。


一位自稱為律師的網友史波表示,無論他之前擁有多高的明星地位,一旦觸犯法律,頭頂光環頃刻消失。「無論誰都要對法律保持敬畏,為所欲為在當今這個互聯網時代隨時都可能沉船。」





編輯:蘇萊

審校: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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