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是「應變反駁隊」隊長!
「應變反駁隊」將特別針對社交媒體作出反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委員會今日(30日)召開聯席會議,由特區政府向議員簡介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文件內容。
當局將檢視保釋期限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開場發言時表示,今次立法有四個「必須」。
林定國指,四個「必須」包括以下內容:第一是必須按照香港實際情況並借鑒外國經驗制定前瞻性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第二是必須盡早完成憲制責任;第三是必須同時準備落實全國人大「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要求,要全面準備履行責任、強化執法力量、加強執法工作;第四是必須按適用於香港的國際標準,保障人權自由及堅持法治原則。
林定國表示,《香港國安法》第四條已經列明,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但強調權利、自由並非絕對,為保障國家安全要有一定限制,不能違背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他強調,今次建議的罪行是按一般刑事法原則,要證明涉事人的意圖,絕不會影響一般生活,市民不用擔心會誤墮法網。
林定國提到,香港國安法列明的拘留條文,適用所有危害國安的情況,換言之,23條立法的拘留規定與《香港國安法》一致。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2條,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准予保釋。
鄧炳強自曝任應變反駁隊隊長
強調虛假資訊須反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簡介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時提到,香港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帶來難以忍受的經歷,當時後果難以承受,大家歷歷在目。他表示敵對勢力仍虎視眈眈,外國情報機構不斷稱要針對中國,特區必須立法面對威脅。他表示,需要盡快立法、盡快完善制度,認為社會有強烈意識,盡快堵塞國安風險,如今大約有1個月諮詢期,要盡快履行憲制責任。
鄧炳強表示,會引入叛亂罪,處理暴動行為、武裝衝突;明確定義國家秘密,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行為的罪行在外國都有類似法例;新增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破壞行為、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進行危害國安行為;新增境外干預罪,避免有人與外國聯手干預中央及特區事務。鄧炳強提到,《社團條例》禁止社團運作機制僅限於社團,而沒有包含合作社、法團等組織,建議條例擴大涵蓋範圍。
被問到涉嫌觸犯23條罪行的疑犯拘留規定,會否與《香港國安法》一致,林定國回應指,國安法列明的條文適用所有危害國安的情況。鄧炳強表示,23條立法會考慮外國法律,惟不會全盤搬來香港,若有香港管用的措施,即使外國沒有的,香港都會採納。他又說,國安法案件複雜,需要更多時間搜證,會檢視保釋期會否需要延長,舉例指英國可額外拘留14天,新加坡可拘留2年。
鄧炳強今日下午在聯席會議中還透露自己擔任「應變反駁隊」隊長。
立法會議員鄧飛諮詢「應變反駁隊」實際會如何操作,鄧炳強回應指:「本人就係隊長嚟嘅。」鄧炳強解釋成立「應變反駁隊」的原因,指如市民有誤會只需要澄清,但如有人刻意散布虛假的資訊而去挑動市民情緒,則需要社會出來反駁,「咁𠵱個唔係解釋得㗎喇,我哋要用一個反駁形式,比市民知道佢講嘅嘢係假嘅,唔想我哋國家安全好。」
上周進行的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中,李家超透露會設立「應變反駁隊」。他表示,過去的經歷見到,敵對勢力會利用文宣工作在互聯網上做大量抹黑歪曲的工作,相信在今次立法工作中都會再出現。「應變反駁隊」將特別針對社交媒體作出反擊,有信心在大家的共識及共同意願下,可以將23條立法工作盡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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