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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上了中国最顶尖的小学,那又怎样?| 西洋参考

2016-12-12 外邦科技 西洋参考

上周四,课间操时,他一个人去卫生间小便,随后同班的两个男生跟了进来,一个堵在他所在隔间的门口大喊:“xxx我要打开门看看你的屁股!”

 

由于那个隔间的门锁坏了,儿子很怕,很怕那个一直找他麻烦的胖子会冲进来,他想要赶快尿完跑出去,就在这时,另一个男生从旁边的隔间扔下了一个垃圾筐,正砸在他的头上,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了他一脸一身。


以上来自《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这篇文章。作者自称是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的学生家长,文中说自己的孩子一直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她听完孩子的哭诉后,作者给孩子班主任打电话要求处理,并表示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但沟通并没有实际效果,家长称“老师把这个事说成是‘过分的玩笑’,还让我们大事化小,我们不能接受。”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人民日报》官微也连转三次相关微博,中关村第二小学在12月10日发表声明:“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此外,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中关村二小的声明全文,微博被设置为无法评论或回复

 

文章作者所提到的“霸凌”事件是否存在,学生受到多久的“欺负”,“欺负”的程度如何,这种现象是绝无仅有还是普遍存在?中关村二小方面没有正面回复。同时,网络上更多的声音评论说,中关村二小的发声,过于官气、与家长不能平等交流,简直冷漠。

 


▲网友对中关村二小声明的评论

 

对于此事,另有其他“家长”发朋友圈说,“事情没那么简单”,暗示双方互有不当行为,文章称当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课间打闹,并非诚心欺辱。还说,只许自家孩子占便宜的家长是有的。文章称发帖的“被欺凌”学生家长“夸大事实、借题发挥”,更有人贴出“通过找关系进的学校”“母亲是个编剧很会编故事”等内容。

 

短短两天时间,此事不断发酵,原帖被众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连续转发,从家长、学校的各种“声音”来看,同学之间的“欺负与被欺负”确实是存在的。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于1971年建校,座落于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地带,是海淀区乃至北京市所属重点小学之一。学校目前有中关村校区、华清校区、百旺校区3个校区。每年为人大附中、一零一中学、八一中学、北京四中、八中、十一中学等重点中学输送了大批学生。完全可以称之为中国的“顶尖小学”。




堪称中国最好的一些小学里依然存在校园“霸凌”现象。放眼全国,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几乎存在于每一个中小学校,恶性事件更是数不胜数。根据媒体曾做过的一项统计,仅在去年3月至6月间,就发生了17起造成强烈反响的校园侮辱事件。而17起严重侮辱事件中,半数是在教育机构内部解决掉。不是根本没有报警,就是闹到了公安机关后,行政拘留、回校教育等方式解决掉了。 



重庆荣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一初中女生兰兰在住校期间太邋遢,引起宿舍其他女生的“公愤”,5名女生对兰兰打耳光,想要“教育”兰兰,不料竟将其打成10级伤残。


2016年3月6日,安徽省黄山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一位高三女生发表长微博称:因自己是Les而遭到班上男同学下春药,而当该女生父母要求报警时,男同学继续威胁她要下砒霜。



2016年6月14下午6:00左右,一名身穿白衣黑裤背黑色书包的女孩跪在地上,旁边两名身穿背带裤的女孩儿则上前轮流对她进行殴打。用力之强让跪在地上的女孩儿无法躲闪,旁边还围了五六个身穿校服的学生。其中一个学生疑似再用手机对殴打过程进行拍摄。


 2016年6月22日晚11点之后,四川资阳有几张照片在网络、QQ、微博上流传甚广。照片中,3位女生包围着一位上身全裸的女生在自拍,其中黑衣女生手持手机对着镜头微笑,白衣女生和另一名黑衣女生同时用手比出“剪刀手”,而受害女生则低着头,用手臂遮挡着自己的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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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下的校园暴力

 

在中国,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欺凌行为只是被单纯地当成打架斗殴,被碎片化处理,而那些受到更加隐秘性的语言暴力、精神欺凌行为的学生乃至学生监护人都没有意识到学生的身心已然受到了伤害。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副院长童小军说:“校园暴力、校园欺凌在目前中国的法律里是不存在的。”概念的缺失和认识的不足常常导致学校和家长将校园欺凌简单归结为青少年间的打架斗殴事件,学校也无法判断发生在校外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校园欺凌。


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所以在最高法统计校园犯罪的报告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



▲数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校园暴力案件的调研报告》


但事实上,法院受理的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凌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如同一开始提到的文章里:


“老师认为霸凌是玩笑;

他没敢告诉老师反而被老师责备;

那两个孩子很潇洒的度过了这个周五余下的时间,他们认为自己胜利了,因为在老师看不到的时候那个胖子又来出言不逊刺激他。”


中国的教师、学校、教育机构乃至社会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表现出了惊人的淡漠和淡定。

 


相较而言,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霸凌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

 

日本从1980年就开始制定国家水平的欺凌事件对策。2013年,日本国会通过了《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首次将校园欺凌问题法制化:明确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建立了一套稍具体系的应对措施。




根据日本《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校园欺凌”指“学生因为相关人士的心理、物理攻击而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且不论暴力行为是否发生在校园内、只要参与双方属于同一学校、年级和社团,都属于校园欺凌。定义中的“物理攻击”不仅包括被害学生受到的身体伤害,还包括抢夺财物等行为,强调了“被害学生的立场”是判断是否构成校园欺凌的最重要因素。


美国也曾面临校园暴力愈演愈烈却无法可依的困境。各种校园血案让美国社会不仅反省枪支犯滥,更多的人开始注意校园霸凌问题,认识到这绝不是一个简单问题:受到欺负的学生产生极大的自卑感,缺乏自信,有些人自杀,有些人采取同归于尽的报复行动;而欺负别人的学生也养成目无法纪的习惯,长大成人后经常触犯法律。因而,社会各界纷纷要求正视学校霸凌的问题。联邦政府,各地州政府随后也纷纷立法打击校园的霸凌行为。


美国对待校园暴力很严,打架一般没有什么记过,都是直接开除。



法国则早在2001年就启用了校园霸凌监测软件。监测软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


这些国家从立法、管理、执行层面的经验和做法十分值得中国学习。


面对校园欺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长期以来,一些学校和家长“偏重分数,轻视素养”、“管控有余,教育不足”,忽视了对学生心理方面的培养。而教育机构意识的缺失和管理的落后以及全社会的漠视无疑使这一问题的改善遥遥无期。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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