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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首例利用网络平台诈骗案提起公诉 涉案41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今天从芜湖市检察院获悉,日前,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对芜湖市首例利用电信网络投资平台诈骗的案件提起公诉。本案共41名被告人,诈骗全国各地被害人共计54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被告人李某某等41人相互纠结,形成了以李某甲、李某乙为首的福建某甲公司,以及以叶某某、李某丙、詹某某为首的福建某乙公司,该两公司实际是以公司为依托的上下关联的诈骗犯罪集团。
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李某甲购买了一套自带能控制盈亏功能的专门用于电信诈骗的平台投资交易软件。两个犯罪集团的业务员隐瞒真实姓名、性别和身份,包装成帅哥、美女等成功人士,使用欺骗性言语与网上异性聊天,进行感情投资,在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引诱被害人在该诈骗投资平台进行投资。
当被害人在业务员的引诱下向其指定的账户汇入资金后,该资金便被平台软件操作人员实际控制,平台操作人员又在没有任何实物和实际投资的情况下,虚构投资亏损的交易结果,从而非法占有被害人的投资款。
本案被害人遍及全国各地,绝大多数被害人误以为自己是投资亏损,不曾报案,导致案件侦查存在大量困难。2018年初,芜湖市鸠江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本案各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才逐渐被发现。
截至2018年8月初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仅查实该两犯罪集团诈骗数额为100余万元。经过鸠江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发现本案能够查实的诈骗数额已到542万元。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