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安徽滁州琅琊区法院宣判一虚假炒外汇平台电信诈骗案 48人获刑
谁能想到曾喊出让“杭州有马云,鄂州有海云”口号的“湖北省返乡创业明星”、市政协委员皮某华竟是以经营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地标商城等业务为幌子,以虚构第三方女性身份诱骗客户至虚假外汇交易平台投资的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2019年12月30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皮某华等48名被告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被告人皮某华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其余4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及罚金。据悉,该案系近年来滁州两级法院受理的个案中被告人人数最多的一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年初至2019年1月,被告人皮某华、王某霞(系皮某华妻子)控制的的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湖北某地标服务有限公司以经营互联网大数据、电子商务、地标商城等业务为幌子,利用从被告人代某华和贾某宝等人处购买的虚假外汇交易平台软件通过互联网骗取他人财物。为实施诈骗,被告人皮某华招募了被告人胥某文等44人,设立亮剑部、博飞部等部门具体实施诈骗,部门经理主要负责培训,以本部门所有业务员的业绩提成。各部门下设诸如王者队、荣耀队等团队,主管负责管理业务员,以各团队所有业务员的业绩提成。各业务员以各自客户投资亏损的金额为业绩进行提成。
各部门业务员,通过虚构第三方女性的身份,以交友为名结交微信好友逐步博取对方的信任,不断诱骗客户并拉入本部组建的虚假投资微信交流群。部门经理冒充投资老师发送虚假投资建议、指导客户交易,部门主管冒充投资老师、普通投资者等身份协助经理诱骗客户,本部其他业务员群内冒充投资者发布虚假的盈利交易截图,协助经理、主管共同鼓动客户到虚假的“金玛”“嘉盛”平台投资。而后通过后台修改数据、控制涨跌,人为造成被害人交易账户盈利和亏损的假象以骗取投资人追加投资以达到骗取投资款的目的。通过该方法,以皮某华为首的诈骗集团共骗取滁州市琅琊区居民邱某某等52名被害人人民币12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皮某华等48人,伙同他人利用网络科技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被告人代某华、贾某宝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的网站,其行为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和退赃等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