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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87 刘猛 | 法政五院士的产生

刘猛 三会学坊 2022-05-05

法政五院士


法政五院士的产生

刘猛


中央研究院成立于一九二八年,按照其组织法规定有两项重要任务:一是实行科学研究,二是指导联络奖励学术之研究。第一项任务已经以设立研究所的形式完成;抗战结束后进行院士选举,目的是完成第二项任务,完善其作为国家研究院的体制,奠定国家学术的基础。


一、院士选举的过程

院士选举由1946年10月举行的中研院第二届评议会第三次年会上正式提出,并于1947年3月13日修正《国立中央研究院组织法》作为合法性依据。第二届评议会的组成人员为:


为了举行院士选举,评议会专门成立了“第一次院士选举筹备委员会”,主席和秘书分别由代院长朱家骅和总干事萨本栋、评议会秘书由翁文灏担任,委员则由评议员以通信投票方式选举出十五人。包括数理组吴有训、茅以升、吴学周、谢家荣、淩鸿勋五人,生物组王家楫、罗宗洛、林可胜、汪敬熙、秉志五人,人文组胡适、傅斯年、王世杰、陶孟和、李济五人。[1]在提名截止后,筹备会共召开六次会议,[2]决定各种事项。

 

按组织法的规定,中央研究院院士在全国学术界成绩卓著人士里选出,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一项:

 

一、对于所专习之学术,有特殊著作发明或贡献者。

 

二、对于所专习学术之机关,领导或主持在五年以上,成绩卓著者。

 

第一次由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选举,分数理组、生物组、人文组三组进行,其名额为八十人至一百人,嗣后每年由院士大会选举,其名额至多十五人[3]。5月9日,第一次院士选举筹备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如涵括科目、草拟候选人名单的评议员推举、登报公告请各大学、各专门学会及研究机关提名院士候选人等,其中人文组分哲学、中国文学、史学、语言学、考古学及艺术史、民族学、人文地理、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诸项。[4]

 

A 评议员草拟名单

 按照议定的程序,首先由中研院自身推举部分评议员草拟院士候选人参考名单,负责社会科学方面的是王世杰和陶孟和。二人提出了各自的候选人名单,其中法律学和政治学的有:

 

王世杰:(法律)吴经熊、梅汝璈、郑天锡、燕树棠、张志让、倪征燠、赵凤喈;(政治)钱端升、萧公权、张忠绂、吴之椿、黄正铭、周鲠生、浦薛凤、刘乃诚、王铁崖。

 

陶孟和:(法律)吴经熊、李浩培、梅汝璈、郑天锡、燕树棠、张志让、赵凤喈;(政治)钱端升、邵循恪、萧公权、张忠绂、徐义生、徐淑希、刘乃诚、陈序经、王赣愚、王铁崖。[5]

 

B 选举筹备会公布参考名单

 筹备委员会根据评议员开列的名单,随后制定了部分学科拟分配名额和院士候选人的参考名单。其中

 

法律学:

拟分配额:4

拟提名人数:6

候选人参考名单:王宠惠、王世杰、燕树棠、李浩培、梅汝璈、郭云观。

 

政治学:

拟分配额:3

拟提名人数:5

候选人参考名单:周鲠生、钱端升、萧公权、张忠绂、徐淑希。[6]

 

选举筹备会增删评议员所提候选人时,主要根据第一项院士候选资格——学术贡献。可以看出,这个名单与评议员提名名单有些差别。另外,在进行这些工作的同时,“选举筹备会对国内学术机构及各科专家的情况还展开了调查”[7]。

 

C 提名

以上只是院士选举的序幕,评议员提名单、筹备委员会制定的名单只是参考依据。1947年5月开始,中央研究院给全国各大学、独立学院、卓有成绩的专门学会或研究机构发出通知,要求提名院士候选人,添送院士候选人提名表,并收集提供候选人代表性著述。鉴于战后百废待兴,许多著作不好查找,提名期延长了一个月。截止到8月20日,共有29所大学、13所独立学院、12个专门学会、8个研究机构提名,这便是正式提名。[8]经院士选举筹备委员会初步审查,其中有效提名共820余人,其中法律学项下共16人,政治学项下10人。以下列出,括号中单位是提名机构,数字代表符合院士候选的两项条件之一,属于法律学的有:

 

王觐(广西大学、一),王世杰(武汉大学、中央研究院、一),王宠惠(中央研究院、一、二),吴经熊(北京大学、二),李祖荫(湖南大学、二),李浩培(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一),杜元载(西北大学、一),郭云观(北京大学、二),赵凤喈(中央研究院、一),刘鸿新(中央研究院、一),蒋思道(中央研究院、一),蔡枢衡(清华大学、一),郑天锡(中央研究院、一),燕树棠(清华大学、武汉大学、中央研究院、一),戴修瓒(中央大学、一),翟楚(清华大学、一)。

 

属于政治学的有:

 

周鲠生(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央研究院,二),徐淑希(中央研究院、一),徐义生(中央研究院,一),张忠绂(中央研究院,一),张奚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央研究院,二),许兴凯(西北大学,一),刘乃诚(武汉大学,二),钱端升(武汉大学、中央研究院,一、二),萧公权(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央研究院,一),顾敦鍒(之江大学,一)。[9]

 

这一提名名单是院士选举的根据,此前的评议员提名单和筹备委员会名单只是参考依据,院士需经此次正式提名才具候选资格。从该名单可以看出,提名机构大多是提名本机构人员,胡适之先生主政的北大是首先提出提名候选人“原则是不限于北大,是以全国为范围”[10]的,清华校长梅贻琦是在萨本栋一再请求,[11]并且周培源、陈省身亦同言相劝[12]下才答应就全国范围提名候选人;而全国如此做的机构不过中研院、北大、清华、中央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等几所机构,而清华和北大法律、政治学科皆未提名本校学者。

 

D 选举筹备会确定初选名单、评议会确定最终候选名单

10月12日选举筹备会第五、六次会议根据这个大提名单确定了510人的初选名单,随后10月13日又从初选名单里删除了108人。筹委会的这一初选名单被提交给了稍后召开年会的评议会。1947年10月15到17日的第二届评议会第四次年会期间就余下的402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推人整理各组所拟‘考语’”,“连日讨论甚激烈,最后尚有增减”,[13]最后通过了150人的候选人最后名单。需要说明的是,在这张150人的院士候选人名单中,评议会最后删除了一批人、加入了一批人,比如法律学中加入了吴经熊。于是产生了法律学(3—4名)和政治学的候选人最后名单:


(法律)王宠惠、王世杰、燕树棠、郭云观、李浩培、吴经熊。

 

(政治)周鲠生、张忠绂、张奚若、钱端升、萧公权

 

这一名单与之前选举筹备委员会制定的候选人参考名单各有一人之差。当时王世杰是外交部长,王宠惠是国民政府委员,[14]燕树棠是武汉大学教授,郭云观是上海高等法院院长,李浩培是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吴经熊是驻罗马教廷公使;[15]周鲠生是武汉大学校长,张忠绂为驻联合国代表团顾问,张奚若是清华大学教授,钱端升是北京大学教授,萧公权是国立政治大学教授。

 

作为人文组的召集人,胡适10月16日熬夜撰写人文组候选人的提名理由。[16]法律学和政治学候选人的提名理由分别为:

 

王世杰:研究比较宪法,主持国民政府法制局,于立法事业及宪法制度均有贡献。

 

王宠惠:早年以英文翻译德国民法典,至今有国际声誉;在国内对于法律修订及宪法制度多所贡献。

 

吴经熊:研究法律哲学,任法院法官,参加立法工作,均有成绩。

 

李浩培:研究国际私法;主持法律学系多年。

 

郭云观:研究英美法律,任法院法官,著有成绩。

 

燕树棠:研究国际私法及法律哲学;主持法律学系多年。

 

周鲠生:研究国际法及外交,主持政治学系多年。

 

张忠绂:研究中国外交史及行政学。

 

张奚若:研究西洋政治思想。

 

钱端升:研究比较政治制度及现代中国政治制度。

 

萧公权:研究西洋及中国政治思想。[17]

 

E 登报公告征求意见

按照既定程序,中研院11月15日将150人的候选人名单登报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长四个月。对于报刊舆论、民间来信的意见,筹备委员会基本上采取了冷处理,不予置评,也不予采纳;而对于中研院内部的批评和意见,则极为重视。[18]特别是当时在美国就医的傅斯年,书信传送,对此臧否多有。然而,院士候选人名单产生后,即便是中研院颇有“势力”的史语所所长傅斯年想推荐加入几个候选人[19],都未获通过[20]。

 

F 评议会举行院士选举

公告期满后,1948年3月25—28日,评议会召开第五次年会,进行院士选举,选举分分组审查和评议员投票两个环节。此前已有11名未能出席的评议员对候选人进行了通信投票。[21]人文组通信投票得票最高者为胡适和陶孟和,共11票;法律学人中王世杰10票,王宠惠10票,吴经熊6票,燕树棠5票,郭云观4票,李浩培2票;政治学人周鲠生10票,张忠绂2票、张奚若7票,钱端升8票,萧公权6票。

 

分组审查时,人文组在通信投票的基础上讨论确立了33人的候选人名单,法律学人名列其中的是:

 王世杰、王宠惠;

 

政治学人名列其中的是:

周鲠生、钱端升、萧公权。

 

这实际上是人文组内部自己确定的院士名单,此后的评议员集体投票就是以分组审查结果为依据,这表明行外的评议员隔行投票时基本尊重行内评议员的初选决定。[22]

 

然后是即席投票环节,出席即席投票的评议员并非全数,只有25人,候选人须得出席评议员人数五分之四的同意票方可当选。评议员共进行了5次投票,普选一次选出67人,补选四次选出14人,共计院士81人,其中数理组28人,生物组25人,人文组28人。第一轮投票人文组得票最高的是胡适、陈寅恪、赵元任三位,皆为25票。法律学的王世杰、王宠惠得票数皆为22;政治学的周鲠生得票23,钱端升得票21。法律学其他几位候选人,吴经熊2票,李浩培6票,郭云观0票,燕树棠4票;政治学的其他几位候选人张忠绂1票,张奚若1票,萧公权18票。王世杰、王宠惠、周鲠生、钱端升获得足数票当选。后又进行四次补选,这几位得票分别为吴经熊(0、0、0、0)、李浩培(12、12、13、13)、郭云观(0、0、0、0)、燕树棠(5、3、2、0);张忠绂(0、0、0、0、),张奚若(0、0、0、0、),萧公权(23)。萧公权在第一次补选中达到五分之四票数当选。[23]

 

因此,最终结果是:王世杰、王宠惠当选为人文组法律学项下院士,周鲠生、钱端升、萧公权当选为人文组政治学项下院士。至此第一届院士选举尘埃落定,时为1948年3月27日。

 

二、法政五院士的履历及著述:

 

在公布的《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录》里,五院士的履历(1. 现在职务;2. 出生年月及地点;3. 家庭——直系亲属;4. 学历;5. 经历职务;6. 参加学术团体;7. 现在通讯处)和著述分别为:

  

A 王世杰 雪艇(WANG Shih-Chieh) 1. 外交部长;2. 1891年3月生于湖北崇阳;3. 妻:萧德华;子:纪五、次五;女:雪华、秋华;4. 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 Political Science)法学士(1917); 法国巴黎大学法学博士(1920);5.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系主任(1921—27);法制局局长(1927—28);立法委员(1928—30);武汉大学校长(1929—33);教育部长(1933—38);国民参政会秘书长(1938—43),主席团主席(1943—47);军事委员会参事室主任(1936—45);中央设计局秘书长(1941—43);外交部长(1945—);国民政府委员(1947—);6. 中央研究院评议员;7. 南京百子亭23号。

 

著作目录

 

专书:

 1. 女子参政权之研究,北京新智识书社,民十年

 

2. 中国奴婢制度,北京大学出版部,民十三年

 

3. 比较宪法,商务,民十七年

 

4. 增订比较宪法,商务,民卅二年(与钱瑞州合作)

 

论文:

 上海公共租界收回问题,太平洋杂志,民十六年

 

B 王宠惠 亮畴(WANG Chung Hwei) 1. 国民政府委员;2. 1877年生于广东;4. 美国耶鲁(Yale)大学法学博士;5. 海牙国际法庭法官;国防最高会议秘书长;国民政府委员;7. 上海(18)安福路284号。

 

著作目录

 

专书: 

1. 中国宪法平议

 

2. 国民政府中华民国刑法,会文堂

 

3. German civil code—translation

 

论文:

1. 大赦权之运用,社会杂志,一卷一期,民廿年二月。[24]

 

C 周鲠生 (CHOU Keng-Shang) 1. 武汉大学校长;2. 1890年生于湖南长沙;4. 法国巴黎大学博士;5. 北京大学,中央大学,武汉大学教授兼政治系主任;6. 中央研究院评议员;7. 湖北,武昌,武汉大学。

 

著作目录

 

专书: 

1. 近时国际政治小史,商务,民12年

 

2. 不平等条约十讲,太平洋,民17年

 

3. 近代欧洲外交史,商务,民17年

 

4. 国际政治概论,神州,民19年

 

5. 现代国际法问题,商务,民21年

 

6. 国际公法之新发展,商务,民23年

 

7. 近代各国外交政策,正中,民24年

 

8. Winning the Peace in the Pacific. Macmillan, New York(1943).

 

论文:

1. 现代独裁政治,武大社会科学季刊,民24

 

2. Contrôle parlementaire de la politique étrangère. Sagot, Paris(1920).

 

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论文多篇,武汉大学社会科学季刊论文多篇,其中关于国际法者特别可举下列诸篇:

 

3. 个人在国际法上之地位

 

4. 国内法与国际法

 

5. 条约之现状如恒主义

 

6. 国际立法的发达

  

D 钱端升(T. S. Tsien) 1. 北京大学教授;2. 1896年生于上海市;4. 美国哈佛大学博士;5. 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央大学,清华大学政治学教授,系主任;7. 北平,北京大学。

 

著作目录

 

专书: 

1. 法国的政治组织,商务印书馆

 

2. 德国的政府,商务印书馆,民22年

 

3. 德国的政府,商务印书馆,民23年

 

4. 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民26年

 

5. 民国政治史,商务印书馆,民28年

 

6. 民国政治度,商务印书馆,民35年

 

7. 建国途径,图书出版社,民31年

 

 E 萧公权(Kung-chuan HSIAO) 1. 教育部部聘教授;2. 1897年11月生于江西,泰和;3. 妻:薛织英;子:庆熙;女:庆华、庆燕;4. 清华大学(1918—20);美国米苏里(Missouri)大学文学士(1920—22),硕士(1922—23),美国康乃尔(Cornell)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1923—26);5. 南开大学教授(1927—29);东北大学教授(1929—30);燕京大学教授(1930—32);清华大学教授(1932—37);四川大学教授(1937—39);光华大学教授(1939—42);燕京大学教授(1942—44);四川大学教授(1944—);6. Phi Beta Kappa Society;7. 南京林森路梅园新村44号。

 

著作目录

 

专书: 

1. Political pluralism: A study in contemporary political theory. London(Kegan Paul) & New York. (Harcourt Brace), (1927).

 

2. 中国政治思想史,第一册,重庆,商务印书馆,民24年4月

 

3. 中国政治思想史,第二册,上海,商务印书馆,民35年10月

 

零篇文字未录。

  

事实上,因为战争的关系,著述散佚,这些著述并不是他们的全部。王世杰、周鲠生、钱端升的很多重要论文都没有收录。

 

三、关于院士选举的思考

 

院士为终身名誉职,是最高学术荣誉,其产生意味着中央研究院体制的最终完成。院士一职既不是国家的行政性奖励,也不是民间的社会性承认,它是同行间的学术认可,是通过同行评审的方式获得,其含金量自然是“最高的”。从院士选举的过程和结果来看,我们至少可以看出这样一些特征:

 

A 从各方面的评论来说,中研院首次院士选举的公正性是得到肯定的。院士系“根据很复杂而公允的选举方法选出”,[25]整个过程筹备会、评议员都是按照既定的程序操作,严格按照程序一步一步得出结果,所谓由程序公正达至实体正义;而且,有一批为学术的学者领导这一过程,如傅斯年、胡适、萨本栋诸先生,特别是胡适之先生,正式选举之前曾四下南京。[26]再就是,此次院士选举秉持学术独立原则,完全是学术界自己在操作,并未受到党政影响,也没有按照政治倾向来划线,像马寅初、郭沫若这样政治上与国民党背离的学者,仍凭学术造诣当选为院士。[27]具体到法政五院士中,当时的钱端升已经对国民党公开反对,但他仍凭借学术贡献当选。

 

B 当选院士者以符合第一项条件即学术贡献为主,辅之于第二项条件,即便是第二项条件,也是以领导学术研究机关为主,但此学术研究机关以单一性机关为限,不含综合性机构。虽然筹备委员会讨论时决定“系主任院长校长凡领导或主持工作在五年以上成绩卓著者,应认为合于第二项资格”[28],但是我们从中研院公告的候选人及资格之根据中可以看出,候选资格为主持一系者有,主持一院者也有,但主持一校者未有。主持一系一院都是在专习学科或学科类范围内,主持一校未免范围太大,虽然筹备委员会决定同等对待,但是评议员可能不都这样认为,就连朱家骅这位从政已多年的学者其提名、当选根据还是“研究德国侏罗纪石灰岩,创办并主持两广地质调查所、奠定华南地质研究之基础”,[29]而不是其领导中央大学、中研院等经历和贡献;而清华大学校长梅贻琦,在清华本校校内初提候选人时本来有学者提他,资格之根据是“教育行政”[30],而送中研院的提名单却删除了,看来学者本身也知道参选要以学术贡献为主,单纯的以主持综合性机构为提名根据不能让众人心服。

 

从结果来看,八十一名院士中,只有朱家骅、翁文灏、周仁、淩鸿勋、张元济、周鲠生是以第二项条件当选,[31]单纯以此条件当选之比例还是很低的。院士中官员有几位,包括法律学两位院士王世杰和王宠惠,但也并不以权力当选,就如其时代理历史语言研究所所务、经历此选举过程的夏鼐所说的,“他们所以当选,并不是由于做官的煊赫,实是由于他们在学术工作方面的贡献”[32]。

 

然而,作为政府官员,无疑会增加在学者眼中的知名度(当然,也可能获得相反的结果),这相对于那些虽然学术还做得不错、但默默无闻不被评议员所熟悉的学者来说,投票时占一些优势。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学术水准在某种程度上是与影响力有关联的,虽然并不必然成正比。

 

C 院士选举筹备时,法律学拟分配名额四名,最终只选出两名,政治学拟分配名额三名,最终选出三名。法律学的选举结果不令人乐观,与此学科在其时中国的发达程度有关;同样的如气象学科,当时当选仅竺可桢一人,天文学无一人,而地质学却有六人当选,根据便是这门学科在中国的成熟程度。院士选举过程中,在机构提名阶段傅斯年就说“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平等数目,殊不公,因前者在中国比后者发达也”[33]。

 

民国时期的法学发展并不令人乐观,数十年来“少有值得称道的成就,尤其没有划时代的著作”[34],于是乎,在法律组院士候选人中我们可以看到,要么是对立法等实务工作有贡献,要么是对大学法律系教育有贡献,单纯以学术贡献为唯一标准的少有,可见法律学在民国时期并未有让学术界共同认可、产生重大影响的著述。就如蔡枢衡在一九四零年代说的,“摘拾和祖述是数十年来中国法学著书、讲义、法学论文和教室讲话的普遍现象”,而这些著述中“教室的讲义几乎是千篇一律,法学书籍什九是刻板公式,法学论文中除了学究式的文章外,不是今人说古话,便是中国人传播外国人对外国说的话。再不然,便会常常幼稚得难以形容”。[35]

 

相对而言政治学组较为奇整,虽然适格的候选人较少,但当选者皆为学者,并无行政官员,且著述方面也较有分量。

 

D 院士选举时,重视基础理论方面的学术贡献。这在数理组和生物组表现的最为明显,如李先闻从事植物学基础理论的研究,默默努力,终至当选。这点在法政院士中体现不明显。萧公权的研究虽然属于基础理论,但他的当选并不因此,他的当选是因为两点:一是他的《政治多元论》带来的国际名声,二是他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使其学术影响力突破政治学一域而达至文史学界。

 

E 选举院士注重候选人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这是至为重要的一点,常为人所忽视。许多院士在国外读博士期间就有重大贡献,在国际学术界早已声名卓著,像吴有训、叶企孙、人文组的萧公权、王宠惠等;这在自然科学方面数理组院士里表现得更为明显。就法律组院士候选人来说,王宠惠在德国游学时当选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把德国民法典翻译成英文,成为学术交流史上的经典译本;吴经熊则在美国与霍姆斯成为忘年交,并于1920年代后期“有美国哈佛大学及西北大学,先后电请博士赴该二校掌教讲学,博士当以校务纷繁,婉辞却之。及兼任上海租界临时法院及上诉法院院长后,该二校复函电纷来,频加敦促,博士以谊不可却,且更拟藉此发扬吾国文化,”[36]放洋讲学。可见他们在国际上的影响。政治组院士候选人中,萧公权早年即有学术专著在欧美刊行,扬名国际;周鲠生、钱端升因参加太平洋学术会议,也和国外学术界多所交流,钱端升几篇关于中国战时政府的英文论文在美国顶级学术期刊刊发后,一时名声大噪。

 

中研院这样一个国家学术研究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在国际上与其他国家进行学术对话和交流,代表中国学术整体水准,选出来的院士当然要能经得起国际学术界的考验才行,因此,已经在国际上扬名的学者自然容易当选。这种赶超国际学术界、寻求平等对话的基本动机也是中研院成立的原因之一,是中国学术研究的动力之一,傅斯年当初创立历史语言研究所的目的之一就是“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37]。然而,中研院院士的著作是以质取胜而非以量,有些学者可能论文不多,但少量的著述产生了国际性的影响,就具备了当选为院士的资格。在当代这样一个什么都要量化的时代,以数量这种低级标准来衡量那时学术的质量,说什么“实在是太少了点”,[38]未免苛责古人,难免贻笑大方。

 

 

四、结语

 

1948年9月23日,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士会议在南京鸡鸣寺路一号中研院礼堂举行。一个月后的10月27日,新成立的中研院院士选举筹备委员会向各大学发出了评选1949年度院士的通告,“提名期间定于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截止”,“明年选举院士名额依照规定至多十五人,数理、生物、人文三组,每组至多五人”。[39]

 

此刻,国民政府军队在战场上已是节节败退,随着最精锐的部队在东北被消灭,大势已去。12月15日——也就是院士提名截止的那天——胡适与陈寅恪、毛子水、钱思亮等搭乘南京派来的飞机南飞,他们的梦想与寄托全部抛在了北平,能带走的只是终生秉持的信念。

 

“四十年来家国”,阳历除夕期间,胡适和傅斯年“同在南京度岁,相对凄然。一边在喝酒,一边同在背诵陶渊明的‘拟古’的第九首:种桑长江边,三年望当采。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柯叶自摧折,根株浮沧海。春蚕既无食,寒衣欲谁待。本不植高原,今日复何悔!两人都下泪了”[40]。上距胡适被任命为北大校长、傅斯年代理校务,亦是三年;他的《争取学术独立的十年计划》、他的建设北大原子物理研究中心的设想,他的一展自己教育理念的抱负,全都堙灭在这“山河改”里。


附 录

按照《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录》第一辑(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六月编印),这八十一名院士名单为:

其中,人文组院士每行当选专长分别为:

哲学、中国文学、史学、语言学、考古学、艺术史、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


院士合影


注释


[1]《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一次院士选举筹备委员会组织及会议记录》,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393,案卷号134。转引自郭金海:“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候选人提名探析”,载《中国科技史杂志》第29卷第4期,2008年,第327页。


[2] 朱家骅:“国立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士会议闭幕词”,收见王聿均、孙斌合编:《朱家骅先生言论集》,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7年发行,第96页。


[3]《国立中央研究院概况》,国立中央研究院,1948年,第11页。


[4] 参见周雷鸣:“一九四八年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载《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第80—81页。


[5] 郭金海:“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候选人提名探析”,第328—329页。


[6] 郭金海:“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候选人提名探析”,第330页。


[7] 郭金海:“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选举”,载《自然科学史研究》第25卷2006年第1期,第40页。


[8] 本来正式提名还有一种方式,即院士五人以上或评议员五人以上联署,可以提名院士候选人。然“此次系第一次选举,院士正待选出,而各评议员,亦以此次院士选举,系由评议会执行,故未行使此项职权,以示大公”。朱家骅:“国立中央研究院概况”,收见《朱家骅先生言论集》,第95页。


[9] 郭金海:“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候选人提名探析”,附录。


[10] 1947年7月9日胡适“致萨本栋”,收见耿云志、欧阳哲生整理:《胡适全集》第25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72页。


[11] 萨本栋清华出身、并回国后任教清华有年,之所以如此实因为“北大对于此次的提名是以全国学者为对象”,萨氏不想母校被北大比下去。在给梅贻琦的信中并云若提名参考材料不足(例如无法搜集论文)“当代为设法”。梅贻琦回信言各机关“皆各就本部分推荐当无遗漏”,“如以校外为范围而所推或有遗漏反可招同行之怨矣”,但萨氏如此苦口婆心劝说只好再就校外学者提一次名。萨本栋又回梅贻琦信说,“母校此次再提名,附函可略叙前以时间仓促,故只就本校人员推荐,兹因提名期限展长,特再就全国学术界推荐,以免遗珠,庶免外间误会栋有所偏袒也”,可谓用心良苦。此三信分收见《中央研究院举办第一次院士选举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规章办法和来往文书》,清华大学档案馆,全宗号1、目录号4—2、案卷号191,第70—72页、52页、77—79页。傅斯年也是这样,私下与清华比对,不甘落后,例见“致胡适”,收见《傅斯年全集》第七卷,第350页。但是,这种竞争是良性的。


[12] 陈省身为此事专门给梅贻琦写了两封信,一封为与周培源共同署名,陈执笔,言“吾校素重研究,于国内学术向居领导地位,对于院士提名发言之权似不可轻易放弃”,周培源、陈省身致梅贻琦的信收见《中央研究院举办第一次院士选举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规章办法和来往文书》,第73—75页。


[13] 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7,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84页。


[14] 《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录》第一辑,载刘桂云、孙承蕊选编:《国家图书馆藏国立中央研究院资料丛编》第七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8年版,第493页。


[15] 《国立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士选举院士候选人简历》,北京大学档案馆,档号BD1948171,第38—40页。


[16]《胡适日记全编》7,第684页。


[17]《国立中央研究院公告》(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载《中央研究院举办第一次院士选举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规章办法和来往文书》,第56页。


[18] 参见陈时伟:“中央研究院1948年院士选举述论”,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四川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编:《一九四0年代的中国》下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35—1036页。


[19] 傅斯年在1948年3月9日在美国治病时“致朱家骅、翁文灏、胡适、萨本栋、李济”信中提议加入戚寿南(医学)、沈克非(医学)、谢家声(农学),收见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七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47页。


[20] 傅斯年临行去美国前把史语所所务交给夏鼐代理。关于添加候选人,夏向其汇报“惟依章程,不能于候选人名单以外添人,故戚寿南先生等,无法加入”。中研院史语所“傅斯年档案”NO148—8doc,转引自罗丰:“夏鼐与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选举”,载《考古与文物》2004年第4期,第87页。


[21] 郭金海:“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选举”,第40页。


[22] 郭金海:“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选举”,第42页。


[23] 《中央研究院院士候选人名单及选举票》,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全宗号393,案卷号1620。转引自郭金海:“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选举”,第42—45页。


[24] 《国立中央研究院院士录》,第一辑,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六月编印。


[25] 朱家骅:第二次院士会议闭幕致词,收见《朱家骅先生言论集》,第99页。


[26] 1947年12月11日日记:“第四次南下。(三月去一次,八月尾一次,十月中一次)”,见《胡适日记全编》7,第688页。 虽然并非每次只为此事,但此事无疑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


[27] 周雷鸣:“一九四八年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第84页。


[28] 《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一次院士选举筹备委员会组织及会议记录》,中央研究院档案,全宗号393,案卷号重13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转引自“一九四八年中央研究院院士选举”,第81—82页。


[29] “国立中央研究院公告(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载《中央研究院举办第一次院士选举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规章办法和来往文书》,第56页。


[30] 参见《中央研究院举办第一次院士选举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规章办法和来往文书》。中研院迁台后,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台湾大学校长钱思亮被提名为数理组院士候选人时,便有反对的意见,认为“按照惯例,指导研究的工作,以所长或系主任为限。院长或校长与实际研究工作,隔离太远,不在其内”。参见杨树人:“我为胡适之先生服务的回忆”,收入李又宁主编《回忆胡适之先生文集》第二集,纽约天外出版社1997年版,第187—188页。按:钱思亮于1964年当选为第五届院士。


[31] 郭金海:“1948年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的选举”,第38页。


[32] 夏鼐:“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一届院士的分析”,载《观察》五卷十四期,1948年,第5页。


[33] “致胡适”,收见《傅斯年全集》第七卷,第349页。


[34] 蔡枢衡:《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页。


[35] 蔡枢衡:《中国法理自觉的发展》,第60页、第90页。


[36] “私立东吴大学法学院概况及大事记(1930年)”,收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教育,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75页。


[37] 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收见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三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38] 张剑:“中国学术评议空间的开创——以中央研究院评议会为中心”,载《史林》2005年第6期,第96页。


[39] 《中央研究院举办第一次院士选举推荐院士候选人名单及有关规章办法和来往文书》,第58—60页。也可参见《中央研究院与胡适、汤锡予之间关于院士提名选举的来往信件》,北京大学档案馆,档号BD1948169。


[40] 胡颂平编著:《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六册,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4年版,第2065—20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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