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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韦理克 | 古代帝国中枢与地方政治之互动——公元前44年至前40年的犹太与罗马帝国

范·韦理克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2021-12-20


罗马斗兽场

(图片来源:世界数字图书馆,

图片馆藏地:美国国会图书馆)


古代帝国中枢与地方政治之互动

——公元前44年至前40年的犹太与罗马帝国

原载于《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


内容摘要: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已经将其势力扩大到整个地中海周边地区,成为一个强大的帝国,其政治制度也在由共和制向君主制的过渡之中。古代犹太以及它的统治者在这一时期实际上依附于罗马帝国,其内部政治活动和治理体制都受到罗马深入的介入和干预。在公元前44到前40年,罗马社会在经历一场内战,而大量的证据和细节都表明,犹太统治者此时已经完全依赖罗马的支持来维持他们的地位,犹太地区则被罗马政治家看成是罗马帝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人们通常对古代中华帝国政治的印象不同,罗马帝国的行省、城市和依附于它的弱小王国都以不同的形式保留了相当程度的自治,但是自治传统的长期留存以及各地复杂多样政治形态,并不妨碍罗马成为一个中央政府强大有效的古代帝国,甚至可能是罗马帝国生存和繁荣的有利条件之一。

关键词:罗马政治 庞培 犹太 古代帝国


在政治上控制地方政权,在经济上对地方人民进行索取和盘剥,是古代帝国有效统治的实际运作,但是其具体方式是多样复杂的。罗马帝国与中国古代帝国对地方政治的影响有完全不同的具体方式,但是方式的不同并不掩盖统治和控制的实质。我们在这里以犹太地方统治者与罗马帝国中央政府的关系为例,讨论在公元前44-40年这个动荡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如何展开的:罗马在赋税、军事、司法和地方统治者任命等关键问题上都起着主导的作用,地方“傀儡”国王的统治其实只是罗马行政长官权力的延伸,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国王,甚至谈不上是附庸国的国王。但是犹太社会自身表面的“完整性”还被保留,基层社会日常事务的管理也保留着自治性。

  罗马与犹太关系研究的特点之一是详略不均,其原因在于现存史料并没有均匀地记述每个时间段的历史。学者通常会对罗马—犹太关系史中的两个部分给予充分关注,一是从罗马与犹太于公元前161年首次缔结协约,到约翰·希尔坎努斯(公元前134-前104年在位)统治结束、犹太人逐渐摆脱塞琉古帝国控制这个时期的历史,二是公元66至73年的犹太叛乱,以及由巴尔·科赫巴(Bar Kokhba)领导的叛乱(公元132-135年)。对介于这几个时间段之间的历史,现有研究则往往十分草率,而且主要是作为更大范围的研究的一部分出现的。对阿里斯托布鲁斯(公元前104-前103年在位)、亚历山大·詹尼亚斯(Alexander Jannaeus,公元前103-前76年在位)和亚历珊德拉·萨洛米(Alexandra Salome,公元前76-前67年在位)统治时期的历史,学者罕有关注,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几乎没有反映这一时期罗马—犹太关系的史料。但奇怪的是,对自庞培改组小亚细亚和近东政局以降,直至大希律(Herod the Great,公元前37-前34年在位)去世这段时期的历史,学者也罕有关注,而这段时期的史料的丰富程度丝毫不逊于有关公元前2世纪的史料,或有关公元1世纪和2世纪两场犹太反罗马战争的史料。诚然,庞培的介入标志着犹太人仅仅维持了70年的独立地位的终结。但是,这个观点不应阻止我们批判性地讨论此后罗马与犹太的双边关系。因为犹太在多大程度上依赖罗马这个问题仍未得到解答。犹太统治者操纵外交政策的“余地”还有多大?在双边关系中,两方如何看待对方所处的地位?这些便是本文主要讨论的问题。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只聚焦一个很短的时间段,即自公元前44年恺撒身亡、内战爆发,至前41或前40年帕提亚入侵叙利亚前夜。之所以将这四年的历史作为焦点,是因为当罗马陷入国内冲突和政治动荡时,依附于罗马的统治者的作用及其灵活性才能凸显出来。为了便于更好地理解文章主体部分提到的史实细节,笔者将简要介绍从罗马改组近东政局开始到三月十五日(the Ides of March)刺杀恺撒行动——由马库斯·尤尼乌斯·布鲁图斯(M.IuniusBrutus)和盖乌斯·卡西乌斯·朗基努斯(C.Cassius Longinus)主谋的刺杀行动——为止的罗马—犹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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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庞培到恺撒


公元前67年,庞培正在与海盗鏖战,与此同时,掌握实权的犹太王后亚历珊德拉·萨洛米去世了,这导致哈斯蒙尼家族的两兄弟,即阿里斯托布鲁斯和希尔坎努斯之间爆发冲突,二人都宣称有权继承大祭司位和王位。在罗马看来,这次权力继承危机是对叙利亚和其他东部省份和平的潜在威胁,因此必须通过干涉了结此事。公元前63年,在分别收到两兄弟的使节的请求后,庞培化解了僵局。他决定支持希尔坎努斯,并在战斗中打败了阿里斯托布鲁斯和他的支持者,还改组了犹太的本土行政体系。希尔坎努斯获得了大祭司位,并可能以“首领”(ἐθνάρχης)的头衔得到了对犹太人民的领导权(προστασία),但他被削夺了“王”的头衔。另外,犹太的疆域也大为缩水,被占领的土地在此后被纳入叙利亚总督的统治之下。庞培还强制犹太人缴纳贡赋,并吞并了其沿海城市,这些举措榨干了犹太的经济来源。

当罗马在犹太扶植傀儡、强征贡赋和抢夺领地后,犹太变得对罗马和它的叙利亚总督极为依赖。用一种根深蒂固但十分可疑的概念来说,希尔坎努斯成了一位“傀儡”君主(a “client” prince)。在接下来的几年,在犹太发起领土和政治变革的都是罗马。例如,在公元前57年,叙利亚总督奥卢斯·加比尼乌斯(A.Gabinius)将犹太分成了五个行政区,并剥夺了希尔坎努斯的统治权,令他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履行自己的大祭司职务。尽管加比尼乌斯的政策究竟维持了多长时间并不明确,但十分清楚的一点是,在公元前1世纪40年代中期,恺撒实施新方案改革犹太行政体系时,这种分裂的局面就已经结束了。在恺撒的一系列安排中,最重要的是将沿海城市雅法(Joppa)和埃斯德赖隆平原(the Plain of Esdraelon)归还给犹太,承认希尔坎努斯为犹太人的“首领”,并决议将上述地区和大祭司职位规定为世袭制。恺撒还拔擢安提帕特(Antipater)进入犹太政府任职,任命他为希尔坎努斯手下的犹太摄政(ἐπίτροπος/procurator),此人是站在希尔坎努斯背后的实权人物。我们并不明确恺撒希望安提帕特在这个位置上完成什么任务,但至少知道,他似乎对土地税收的征缴负有监管职责。这项税收自庞培在公元前63年改组犹太政府后开始征收,恺撒则进一步完善了该制度。然而,无论恺撒和加比尼乌斯怎样干预了犹太政治,他们的政策都没有很清楚地显露出犹太和它的统治者们对罗马的依赖程度。


2

犹太在叙利亚对恺撒党羽的支持


公元前44年秋,刺杀了恺撒的盖乌斯·卡西乌斯·朗基努斯(C.Cassius Longinus)离开意大利,前往黎凡特。约公元前43年他抵达叙利亚。此时,比提尼亚(Bithynia)和本都(Pontus)总督昆图斯·马修斯·克里斯普斯(Q.Marcius Crispus)以及叙利亚总督卢修斯·斯塔尤斯·穆尔库斯(L.Staius Murcus)率领的军团正与一位名为昆图斯·卡西里乌斯·巴苏斯(Q.CaeciliusBassus)的人交战,此人原为庞培手下的骑兵军官,在公元前48年恺撒与庞培的决战,即法萨卢斯战役后被安排驻扎在提尔(Tyre)。这次军事冲突的起因要追溯到公元前46年。当时任叙利亚特使或代理执政官职的财政官(quaestor pro praetore)的塞克斯图斯·尤里乌斯·恺撒(SextusIulius Caesar)被其手下一帮发动叛乱的士兵刺杀,此人是在公元前47年受他著名的亲戚盖乌斯·尤里乌斯·恺撒(Gaius Iulius Caesar)的任命担任这一职务的。我们无法证明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士兵反叛塞克斯图斯,因为古代作家们的记述相互矛盾。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无法确知卡西里乌斯在这场叛乱的早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根据李维和迪奥(Dio)的记载,以及阿庇安笔下一位名为李波(Libo)的人的叙述,卡西里乌斯·巴苏斯是叙利亚军团叛乱的策动着;然而在阿庇安记载的另一种说法里,叛乱是叙利亚的军团中的一些士兵发动的,只是在塞克斯图斯被刺杀后,这些士兵才推举卡西里乌斯为领导者。不过,无论是谁发动了叛乱,可以肯定的是卡西里乌斯最终成为了这场叛乱的领导者,他设法取得了该行省几乎所有军队的领导权,并以阿帕米亚城(Apamea)作为他的基地。毫无疑问,塞克斯图斯遭到刺杀,以及叙利亚的罗马军队叛变并投入支持庞培的卡西里乌斯麾下,这些事件为尤里乌斯·恺撒敲响了警钟。镇压叛乱者成为了当务之急,而在叙利亚重新设置一位忠于恺撒自己的总督也可能成为了另一件首要任务。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恺撒派遣昆图斯·科尼菲修斯(Q.Cornificius)前往叙利亚,此人当时可能是西里西亚代理总督职的财政官(quaestor pro  praetore)。然而无论是科尼菲修斯,还是恺撒一年后派遣的另一位官员,即可能与前者职衔相同的盖乌斯·安提斯提乌斯·维图斯(C.Antistius Vetus),都没能成功遏制卡西里乌斯和他的军队。公元前44年,叙利亚的新总督斯塔尤斯·穆尔库斯尝试以三个军团制伏卡西里乌斯的军队。比提尼亚总督马修斯·克里斯普斯率另外三个军团前往支援。对恺撒同党的支持并不仅仅来自忠于恺撒的行省总督们。约瑟夫斯(Josephus)告诉我们,安提帕特也提供了军事支持,他“为了帮助他的朋友,为了那位已故的恺撒和那位健在的恺撒”,派他的两个儿子法撒尔和希律(即下一任犹太王)率领军队前往叙利亚。安提帕特因为与恺撒的友谊而决定给予帮助——如约瑟夫斯所说的那样——是十分可信的。安提帕特及其子嗣都与恺撒一派保持了良好的关系,而且都从两位恺撒所施行的一系列政策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好处。尤其重要的是,犹太曾在公元前47年在亚历山大里亚战役中给予盖乌斯·恺撒军事援助,恺撒也向他们报以恩惠,这可能是促使安提帕特向叙利亚派遣援军的原因。恺撒不仅将安提帕特扶上犹太摄政之位(正如前文所述),还向安提帕特及其子嗣授予了罗马公民权,并免除了他的税役。即便这些好处以及因此产生的友好关系使安提帕特在道德上有责任为塞克斯图斯·恺撒派遣军事援助,但我们不能因此忽视恺撒在接下来的一年内给予安提帕特的进一步回报。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中的叙述尤其强化了这一点认知:

安提帕特……向他们(恺撒的将军们)派遣了一支支援部队,以及他的儿子们,因为他心念着(塞克斯图斯)恺撒给予他们的良好馈赠,所以认为此举是在为他(塞克斯图斯·恺撒)复仇,并让刺杀他的凶手(卡西里乌斯·巴苏斯)偿命。

虽然约瑟夫斯没有详细说明“良好馈赠”是什么,但他在这里所指的可能包括塞克斯图斯·恺撒授予了安提帕特之子希律在叙利亚行省的官职。这次官职授予可能发生在公元前47年末或公元前46年初。在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的犹太议会(Sanhedrin)接受审判,这据说是因为他未经授权就处决了一帮土匪,这些土匪由一位名为希西家(Ezekias)的人领导,他们在加利利(Galilee)制造了严重的混乱。早前在公元前47年,希律正是在加利利被父亲安提帕特任命为将军(στρατηγός)的。如果不是塞克斯图斯·恺撒赶走了希尔坎努斯、让希律得以逃离耶路撒冷前往大马士革的话,他的政治生涯很可能会马上终结。抵达大马士革后,希律被任命为“科勒—叙利亚(Coele Syria)的将军”和撒马利亚(Samaria)城的将军。虽然我们不能确定这里所说的“科勒—叙利亚”具体指的是哪片地理区域,但它很有可能是指德卡波利斯(Decapolis)。如同撒马利亚那样,在公元前63年被并入新的罗马叙利亚行省之前,这个区域包含的城市业已由犹太统治了数十年了。此时,塞克斯图斯似乎将这些地区的控制权交到了希律手中。可以理解的是,这一事件加上塞克斯图斯为避免希律受审所做的努力,促使安提帕特加入这场战争,以此为遭到刺杀的塞克斯图斯复仇。但是,如上文所言,我们绝不能贬低安提帕特与盖乌斯·恺撒的良好关系。安提帕特很可能已经预料到,向叙利亚派遣援军会令盖乌斯·恺撒进一步给予自己好处。但无论什么原因驱使他这么做,可以确定的是犹太的加入没能导致卡西里乌斯的失败。直至约公元前43年初卡西乌斯进入叙利亚之时,各方仍然战成一团。此时犹太军队是否还在叙利亚尚不确定,但我们也不能排除他们仍在当地的可能性。


3

罗马人向犹太强征贡税


至公元前43年春,卡西乌斯已经设法调解了所有在叙利亚卷入冲突的派系,并掌握了原属卡西里乌斯、马修斯、克里斯普斯和斯塔尤斯·穆尔库斯的军队的指挥权——据阿庇安记载,这些军队共有12个军团。通过收编所有的军队,卡西乌斯得以在几个月之内在罗马的近东领土内获得了至高的权力地位。执政官普布利乌斯·柯奈留斯·多拉贝拉(P.Cornelius Dolabella)对叙利亚的入侵归于失败,这被证明是阻止卡西乌斯在叙利亚获得最高权力的最后一道障碍。叙利亚的统治权曾在早些时候(公元前44年)被授予多拉贝拉,但随后在公元前43年,他因杀害亚细亚行省总督而被宣判为国家公敌。虽然卡西乌斯聚敛权力的过程尚未结束,但他的霸权已然显现出了弱点。他新获得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手下那支可观的军事力量的实力和忠诚度,而这支力量需要巨额资金支持。其财政资源主要来自罗马东部各行省的城市和当地社区。然而,约瑟夫斯在两处历史叙述中写道,卡西乌斯还下令让犹太捐纳700塔兰特白银,而且几乎肯定也从属于大犹太地区(greater Judaea)的其他区域征收了白银。这笔贡金是不是算在由庞培设立并由恺撒完善的那笔土地税之外的,我们不得而知。一个可能的情况是,安提帕特以其摄政的权力,将征税的职责分摊给了几个人,其中包括他的儿子们,还有一位名为马利库斯(Malichus)的贵族。尽管史料没有表明具体是他的哪几个儿子参与了征税,但十分明确的是,希律是其中之一。他负责在加利利征收税款,而且据说是首个完成了100塔兰特征税份额的人。卡西乌斯对希律征收税款的速度深感满意,并很快报偿了希律的热心。相反,马利库斯,可能还有其他负责征税者迟缓的交税速度令卡西乌斯十分不满。卡西乌斯甚至还判处马利库斯死刑,只是后来希尔坎努斯通过安提帕特用100塔兰特改变了判决,马利库斯才幸免于难。此外,卡西乌斯还“奴役”了戈夫纳(Gophna)、以马忤斯(Emmaus)、吕大(Lydda)和萨姆纳(Thamna)等城市以及“其他城市的官员们”。不幸的是,现有材料并不能说明他施行这些措施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尽管有几位学者认为,这些城市迟迟不上缴贡金是他们遭到“奴役”的主要原因,但卡西乌斯也同样可能只是将搜刮这些社区的财源作为增加自己的财富的手段。

在这两部历史作品中,约瑟夫斯都认为安提帕特是负责监管这700塔兰特贡金征收的人。没有证据表明希尔坎努斯有任何管理权。只有《犹太古史》表明这位大祭司在这些事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中记载道,希尔坎努斯将100塔兰特当做礼物献给了安提帕特,以此救下了马利库斯的性命。为何在征收贡金时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会被归于安提帕特呢?不幸的是我们无法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这可能是因为卡西乌斯要求安提帕特而非希尔坎努斯来负责监管征税。如上文所述,公元前1世纪60年代庞培为犹太设置了税役,而安提帕特可能已经以摄政的身份负责过这项税收的征缴工作了。在这种情况下,卡西乌斯令安提帕特而非希尔坎努斯负责700塔兰特的征缴任务,是合乎逻辑的。

然而,同样有可能的是,约瑟夫斯在他的两部历史作品中刻意地边缘化或歪曲了希尔坎努斯为征缴贡税所作的努力。施瓦茨已经论证过,在约瑟夫的著作的相关章节中,尤其是在较早的《犹太战争》中,到处都可以看出他有意地淡化希尔坎努斯的功绩、并同时抬高安提帕特的成就。约瑟夫斯早期历史叙述的目的之一,似乎就是为哈斯蒙尼王朝的覆灭和安提帕特家族兴起成为新的犹太统治者提供一个合法性叙述。而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将希尔坎努斯和哈斯蒙尼家族的权力转移到希律的家族这一发展过程描述为一个合法的历程是很重要的。为了完成这种叙述,约瑟夫斯的核心策略便是突出安提帕特及其子嗣的成就,并忽视或歪曲希尔坎努斯的功绩。虽然约瑟夫斯在《犹太古史》中似乎对他的意图有所改变,但在这部作品中,读者依然不能对希尔坎努斯的功绩得出准确而客观的看法。约瑟夫斯在其晚期作品中的主要意图之一,便是说明希尔坎努斯是一个无能的统治者,他最终促成了哈斯蒙尼王朝的衰落和安提帕特家族的崛起。因此,约瑟夫斯极有可能也在《犹太古史》一书中歪曲了希尔坎努斯的功绩。由此,《犹太战争》和《犹太古史》中记述700塔兰特贡金征缴的章节,很有可能没有为我们准确地描绘出希尔坎努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不过,无论希尔坎努斯是以何种方式参与征税任务的,卡西乌斯似乎最终都得到了他所要求的,尽管在某些城市他也遇到了阻力。然而,安提帕特和他的儿子们,还有其他犹太官员在征收贡金时的合作态度并不意味着他们热衷于榨干犹太的财物。相反,卡西乌斯获得援助表明,犹太人抵抗罗马、捍卫独立的政治地位十分艰难。所有犹太贵族都意识到,采取违抗的态度会令他们遭到罢黜,甚至可能会导致犹太沦为罗马的另一个行省。因此,他们除了迎合卡西乌斯的要求之外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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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律的擢升


卡西乌斯在看到犹太统治精英们以合作的态度推行他那违逆犹太民情的政策时,想必十分高兴。特别令他满意的是,希律还在很短的时间内提高了自己的征税份额。也许正是这一成就促使卡西乌斯和斯塔尤斯·穆尔库斯最终将叙利亚行省的行政职位作为奖赏赐予了希律。尽管事实上我们仅有的两份相关史料在定义希律的行政职位时是相互矛盾的,但我们可以明确肯定约瑟夫斯在其《犹太古史》中的观点是最合理的,即希律被任命为科勒—叙利亚的将军,并拥有一支舰队和一支由骑兵和步兵组成的军队的指挥权。而《犹太战争》的观点,即希律被任命为整个叙利亚(Συρίας ἁπάσης)的统治者(ἐπιμελητής),则令人难以置信。自卡西乌斯在黎凡特取得最高权力以来,叙利亚的统治权就由一位罗马总督负责。在公元前43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个职务都由卡西乌斯和穆尔库斯担任,但在这一年年末,卡西乌斯前往小亚细亚迎接即将到来的针对安东尼和屋大维的战争,因此他的一个侄子率一个军团留在叙利亚充任这一职务。换言之,希律不可能在这个时间段之内被任命为叙利亚的统治者。《犹太古史》的记载应更为准确,即他被任命为科勒—叙利亚(此处应该指的是德卡波利斯)的将军。如上所述,希律在公元前47年就已经被塞克斯图斯·恺撒任命为将军了。因此,公元前43年卡西乌斯作出的任命可能只是承认了希律已经获得的地位。但在公元前47年,希律还被授予了撒马利亚城的统治权。虽然没有证据表明希律对此地的控制权得到了罗马的认可,可以确定的是,他在公元前43年的某个时间点仍然控制着撒马利亚。约瑟夫斯提到,希律在那一年整修了这座城市,并平息了其内部纠纷。我们并不完全清楚希律作为将军需要履行哪些职责。既然希律据称统率着一支包括骑兵的军队和一支海军,他至少在科勒—叙利亚扮演着军事指挥官的角色。

然而,无论希律的确切官职究竟是什么,根据《犹太战争》和《犹太古史》的记载,卡西乌斯还承诺将犹太王位交给希律。奥托以令人信服的论证反驳了这种说法,因为这个决定只有可能是在公元前43年上半年的某个时间做出的,但在那时,安提帕特仍然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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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西乌斯与犹太内部冲突


在公元前43年夏天的某个时间,即卡西乌斯正在与多拉贝拉交战之时,一场冲突在马利库斯和安提帕特之间爆发了。随后冲突升级,且马利库斯最终成功地杀死了他的对手。毫不奇怪的是,希律希望向残酷对待他的父亲的马利库斯复仇。但约瑟夫斯告诉我们,希律首先请求卡西乌斯同意他的行动。在卡西乌斯允许希律为其父之死复仇后,希律才让马利库斯偿了命,他处决了马利库斯。无论希律是不是有义务请卡西乌斯批准,他至少认为自己不得不获得罗马人的同意。这种对内部事件的干预显示了犹太对罗马及其东方代表的依赖已经到了何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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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律寻求安东尼的支持


在公元前42年腓力比战役(the Battle of Philippi)后,刺杀了恺撒的卡西乌斯和布鲁图斯被杀,随后屋大维回到意大利为老兵们分配了土地。而安东尼则在希腊度过了这一年余下的时间,在公元前41年,他前往小亚细亚,并以那里为起点巡视了安纳托利亚和近东地区。途中,安东尼开始向所经城市和其他社区征收贡金,以支付他向手下军队承诺过的赏赐。与此同时,来自不同地区的使团前来面见安东尼,曾经支持布鲁图斯和卡西乌斯的人也开始接触安东尼,以为自己过去的行为辩解。在公元前41年安东尼驻扎在比提尼亚时,其中一个由“犹太人中最有权势者”组成的使团试图与安东尼会面,他们打算提起对安提帕特之子希律和法撒尔(Phasael)的指控。约瑟夫斯告诉我们,这两兄弟被指控“通过武力夺取政府,并且仅仅将虚设的职衔留给希尔坎努斯”。此时,希律可能仍然在加利利把持着将军的权位,法撒尔则控制着耶路撒冷及其周边地区。如果安东尼认可这个使团的控诉,那么希律和法撒尔的政治生涯就几乎肯定会走向结束,希尔坎努斯也会以首领的身份在他的王国独揽大权。但对于这个使团而言不幸的是,安东尼似乎没有给他们当面申诉的机会。根据约瑟夫斯的记述,希律也曾去过比提尼亚,并成功地贿赂了安东尼,让他不要听信自己对手的任何言论。这种说法应该是可信的,不过,其他考虑也可能是安东尼对希律和法撒尔有好感的原因。例如,有几位学者论证说,安东尼之所以拒绝接见由犹太权贵们组成的使团,是因为他念及自己与已故的安提帕特之间良好的友谊。在公元前57年至55年间,安东尼曾在叙利亚担任加比尼乌斯手下的骑兵指挥官(praefectus equitum),在此期间,安提帕特待之以礼,由此二人便发展了良好的私人关系。然而,我们需要考虑这样的友谊可能给安东尼加上了一种道德责任,即他要以保护安提帕特的儿子们的方式表达对他们的支持,但如果认为安东尼对犹太权贵使团所做的行为完全是为了报答安提帕特曾经的慷慨大方,就有点牵强了。他之所以选择无视犹太使团,可能是基于更为现实的原因。例如,他可能已经意识到,为了推行罗马那些令犹太人生怨的政策,希律和法撒尔两兄弟是不可或缺的。在前面的章节中我们已经说到过,希律和法撒尔参与了公元前43年卡西乌斯索要的700塔兰特贡金的征缴工作,而这种行为在当地民众中激起了反抗。希律和法撤尔这种忠诚和乐于合作的态度可能使安东尼认为,如果谴责这两兄弟,那么他可能会失去两位可靠的支持者。因此,他必须以他们的利益为重,反对由“犹太人中最有权势者”组成的使团。

为了能够充分理解安东尼对犹太使团的无视和对安提帕特家族两兄弟的支持,我们需要厘清这个犹太使团究竟代表着哪一派人、服务于谁的利益。但可惜的是,我们现有的资料没有提供任何可以解决这些问题的证据。犹太使团对法撒尔和希律的指控,就其性质而言,可能表明这些使节是希尔坎努斯的支持者。但这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在过去的几年间,希尔坎努斯与希律的关系已有所改善了,特别是在公元前42年,希尔坎努斯的孙女玛丽安妮(Mariamme)还与希律订了婚。更合乎逻辑的推测是,这些使节是一个派别的代表,这个派别更主要关注的是大祭司的权力逐渐遭到侵蚀的问题,以及与此相随的,希律和法撒尔在连续几位东方的罗马总督的推动下聚敛权力的问题。可能正是因为这个派别的代表意识到罗马是扭转这一过程的关键力量,他们才试图尽早在比提尼亚见到安东尼,以摧毁安提帕特家族在犹太的统治地位。这个派别可能预想到,如果他们不在此时采取行动,并说服安东尼将希律和法撒尔从政治舞台上彻底清除出去,那么大祭司权力的衰败将无法挽回。但对这些使节而言不幸的是,安东尼驳回了他们的控诉,并决定支持两兄弟。


7

犹太人特权的恢复


在那一年晚些时候,一个代表希尔坎努斯和犹太人民的使团在以弗所面见安东尼。根据约瑟夫斯的《犹太古史》记载,使团要求安东尼释放那些因“反对戒严”而被卡西乌斯抓捕的犹太人,并归还在卡西乌斯称霸近东时犹太人被剥夺的土地。安东尼认为这两个请求是合理的,且据约瑟夫斯所言,安东尼据称在一封信中告知了希尔坎努斯自己所采取的措施。(64)安东尼在这封信中称,为了让那些犹太人重获自由,他已经向各个城市下达了通知,命令释放任何被卡西乌斯或其下属出卖为奴的人。尽管不清楚到底有多少城市收到了释放这些人的命令,但提尔(Tyre)、西顿(Sidon)、安条克(Antioch)和阿拉杜斯(Aradus)很可能名列其中。约瑟夫斯在其记载中收录了一封安东尼写给提尔地方行政长官、议会和人民的信件,在信中他命令他们将所有从他的敌人(即卡西乌斯和布鲁图斯)手中得来的东西物归原主:

“我希望我们的盟友能够从你们的手中获得和平,而且无论你们从我们的敌人那里得到了什么,都不应该再保留它们,而是应该把它们归还给原本的所有者。”

在一份据称是下达给提尔的法令中也出现了与此相同的命令,该法令也被作为另一封信的一部分内容由约瑟夫斯记录了下来:

“无论什么原属犹太人的东西被贩卖了,无论是人还是财产,都应该被释放出来,应该还奴隶以他们原本拥有的自由,还财产给他们原本的主人。”

  据称,同样指令归还犹太财物和释放被卡西乌斯贩卖的犹太人的法令或信函,还被送往西顿、安条克和阿拉杜斯。我们现有的材料没能证明这些被卖为奴者的来历。尽管如此,安东尼在其法令中指的可能是来自戈夫纳、以马忤斯、吕大和萨姆纳的人,甚至还包括被卡西乌斯在一到两年前卖为奴隶的其他城市的居民。

除了这些指示外,安东尼的上述两封信中有一封还命令提尔,将在卡西乌斯和布鲁图斯控制东地中海时期被占领的犹太领土归还给犹太。虽然这封信没有说明被占领的、或者在这种情况下被吞并的土地有哪些,但它很有可能指的是在公元前42年年初,卡西乌斯为准备与安东尼和屋大维交战而离开黎凡特之后被占领的土地。卡西乌斯离开后留下了权力真空,而安提戈努斯,即希尔坎努斯已故的哥哥阿里斯托布鲁斯的儿子,则试图利用这一形势夺取王位。安提戈努斯受到了门奈乌斯(Mennaeus)之子托勒密(Ptolemy)以及提尔的僭主(τύραννος)马里昂(Marion)的支持。马里昂在加利利吞并了三个要塞,不过我们无法确证这些要塞的位置和用途。尽管约瑟夫斯声称希律最终成功地从加利利赶走了这位僭主,但马里昂可能没有归还其他被他占领的地区,而在公元前41年,安东尼则要求将这些土地归还给犹太人。

不过,除了要求归还被夺走的土地和人员之外,据说安东尼还恢复了犹太人原先从他和多拉贝拉手中获得的权利(τοῖς…φιλανθρώποις)。不幸的是,在《犹太古史》(14.313)提及重新授予安东尼和多拉贝拉所赐权利的章节中,这些特权的性质并不明了。约瑟夫斯可能指的是在公元前43年初多拉贝拉授予犹太人的一些特权,当时身为执政官的多拉贝拉握有亚细亚行省的控制权,他根据希尔坎努斯的特使的要求给予了这些特权。这些特权包括免除居住在该行省的犹太人的兵役,并允许他们“遵守当地习俗,依法为举行神圣仪式聚会,为祭典提供祭品”。而在公元前43年多拉贝拉兵败后,东方的总督频繁更换,这些特权也可能随之被废弃了。现在,希尔坎努斯和居住在亚细亚的犹太人希望这些特权能重新得到认可。但正如斯莫伍德论证的那样,同样有可能的情况是,这些特权是在公元前44年后,为回应一支派往罗马的、代表希尔坎努斯的使团的要求,由安东尼和多拉贝拉提议,由元老院授予犹太人的,因为元老院偏好(φιλάνθρωπα)希尔坎努斯。不幸的是,约瑟夫斯收录的元老院法令(Senαtoriαl Decree)并没有提到这些被授予的特权的细节。因此,我们仍然无法确证哪些早期由安东尼和多拉贝拉授予犹太人的权利现在被恢复了。总的来说,安东尼在以弗所收到要求后做出了回应,而犹太人则从中受益了。我们知道,安东尼的措施是恢复犹太领土、重新授予犹太人特权,并使卡西乌斯奴役的犹太人重获自由。但接下来我们将会看到,这种仁慈的态度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像卡西乌斯那样,安东尼也没有放弃向犹太人强征重赋,而且他毫无拘束地将犹太领土转让给他人。


8

希律和法撒尔成为犹太的四分领君主


公元前41年那个由“犹太权贵”组成的、前往比提尼亚会见安东尼的使团,并没有因为安东尼拒绝理会他们的抱怨而灰心丧气。在这一年晚些时候,当安东尼抵达叙利亚时,另一个由“一百位犹太人中最有影响力的人”组成的使团前来面见安东尼。该使团前往邻近安条克的达弗涅(Daphne),试图对希律提起控诉,并也有可能试图起诉他的弟弟法撒尔。与此前被派往比提尼亚的使团不同,这次安东尼确实审理了他们的控诉。但不幸的是,现存的资料既不能让我们证明上述控诉的性质,也没有说明这个使团提起控诉的动机。但无论控诉的性质如何,希律和法撒尔都似乎没有因安东尼采取的措施而受到任何损害。恰恰相反,约瑟夫斯记述道,安东尼在听取了代表团中最为雄辩的发言人的发言、代表希律和法撒尔发言的希尔坎努斯和罗马指挥官梅萨拉(Messalla)的辩护后,反而任命希律和法撒尔两人为四分领君主(τετράρχαι)。《犹太战争》一书认为两兄弟被授予了“犹太全境”的管辖权。这个决定对于仍然占据着大祭司和首领之位的希尔坎努斯来说意味着什么,我们不得而知。现有的材料没有任何内容表明他在当时失去了任何一个职位。虽然得到了新的权力,但希律和法撒尔很可能至少在名义上仍然受希尔坎努斯节制。我们也不知道两兄弟是否在地域上划分了各自的势力范围。无论如何,这种可能性不能被排除。正如几位学者论述的那样,他们可能保持了公元前47年两人被任命为将军时各自统治的范围:法撒尔占有耶路撒冷及其周边地区,希律则控制着加利利。无论如何,我们没有理由相信他们如“四分领君主”——意为“四分之一领土的统治者”——这一职位名称所表明的那样,只是简单地被授予了犹太四分之一领土的控制权。现有研究已有力地证明,这一职位在公元前一世纪中叶已经失去了它原本的字面含义。

我们几乎不了解是什么动因导致安东尼任命希律和法撒尔为四分领君主的。约瑟夫斯认为,公元前1世纪50年代中期,希律和法撒尔的父亲安提帕特与安东尼保持了良好的友谊,而这至少是导致安东尼做出这次任命的部分原因。但是,其他更具政治性的考虑也许有着更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两兄弟对前几任在东方的罗马将军的忠诚态度,这可能令安东尼更愿意给予他们犹太的行政权力。尽管身为三头之一,安东尼可能已经意识到,希律和法撒尔到当时为止倾向于支持任何一位在叙利亚握有实权的罗马将军,而完全不考虑这些人的政治背景,但在公元前42年初卡西乌斯离开黎凡特后,当地政局便发生动乱,这表明犹太内部仍有相当大的敌视安提帕特家族的情绪。而通过任命希律和法撒尔为四分领君主,安东尼向他们的敌人表明他愿意继续扶持安提帕特一派。此外,提拔这两个人,能够让安东尼在犹太推行其不受欢迎的政策时得到有力的支持。如果阿庇安的记载可信的话,则在公元前41年较晚的时候,安东尼在前往埃及的途中访问了近东,在那里,他似乎向犹太强行征收了“巨额贡金”。虽然这笔贡金的具体内容并不明确,但安东尼想必早就明白,要征收数目如此庞大的一笔贡赋,他必须得到忠心耿耿、且愿意协助征款的官员的支持,尽管征收贡赋可能在当地民众和一些统治精英中激起十分严重的反抗。而在公元前43年,希律和法撒尔已经表明他们并不回避帮助卡西乌斯征收令人厌恶的税款。安东尼完全有可能知道此事。此外,即便提拔两兄弟并不是赢得他们的忠诚的必要条件,安东尼至少需要确保他们与自己合作,而且完全可能是出于这一考虑,安东尼将他们任命为了四分领君主。

虽然安东尼选择支持希律和他的兄弟法撒尔,但反安提帕特的派别并没有放弃斗争。约瑟夫斯记述道,当安东尼抵达提尔时,又有一个使团——这次据说他们有一千名成员——前来面见安东尼。现有资料没有说明他们为控诉什么而来。约瑟夫斯的两份史料告诉我们,安东尼并不想见他们,甚至动用军队驱逐了他们。显然,安东尼支持希律和法撒尔,而且认为把他们免职对自己是不利的。

本文的目的是讨论在公元前63年庞培干预犹太政治并组织犹太行政改革后,犹太及其领导人是如何在政治上依赖罗马的。本文重点关注公元前44年至公元前40年这一较短的时间段,此时罗马尚处内战之中。总而言之,现有的材料为我们提供了七个在公元前44年至公元前40年之间,罗马与犹太之间政治互动的例子:第一,安提帕特派遣犹太军队和他的两个儿子希律和法撒尔与卡西里乌斯·巴苏斯作战;第二,卡西乌斯向犹太强征700塔兰特贡赋;第三,卡西乌斯“奴役”犹太城市;第四,希律因帮助收缴贡款而得到卡西乌斯奖赏;第五,希律向卡西乌斯请求允许为安提帕特复仇;第六,在腓力比战役之后,犹太人要求安东尼主持其政权更替,并要求他恢复犹太人以往的特权;第七,安东尼任命希律和法撒尔为四分领君主。

除这些例子之外,似乎在这一整个时间段内,犹太都不得不向罗马交纳由庞培设立的土地税。综观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罗马在东方的政治统治不过将犹太视为帝国的延伸,并不承认其独立性。可以证明这一点的是,所有的犹太领导人都是从罗马统治者手中获得权力的。不仅如此,卡西乌斯像他对待罗马东部行省的城市那样对待犹太,对其强征贡赋。同样可以典型地说明犹太在政治上依赖罗马的事例还有:希律请求卡西乌斯允许他处决杀害安提帕特的主谋马利库斯。希律清楚地知道他受制于卡西乌斯,但想必也明白忠诚能够换来报偿。这些便是公元前44年至公元前40年犹太对罗马依赖程度的体现。罗马在本文所涉及的几年间对犹太的严密控制有过一个短暂中断,即在公元前40年至38年帕提亚入侵近东期间,甚至在公元前37年(即帕提亚军队被驱除以后)。但是在之后的长时段内,罗马帝国对犹太以及地中海东部地区的控制持续呈现稳定和加强的趋势。

对犹太的控制和经济索取说明,罗马中央政府针对各地复杂多样政治形态,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统治着这个覆盖整个地中海周边地区的庞大帝国。犹太对罗马在政治上的严重依赖是毋庸置疑的。罗马借用犹太当地权贵和制度对该地区实行的统治和经济盘剥,并不意味着罗马不是一个中央政府强大有效的古代国家。但是这一状况提示我们去思考,古代中国的郡县制度以及所谓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是否为前现代帝国唯一有效的统治方式,是否一定是最有效的古代帝国统治方式。


作者简介



范·韦理克,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长聘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罗马共和国晚期和帝国早期的国际政治和罗马法,特别是地中海东部地区。主要著作为Rome and the Near Eastern Kingdoms and Principalities, 44-31 BC: A Study of Political Relations during Civil 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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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彭雅章

审核 | 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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