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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市民森防责任意识,深圳市森林消防公众开放日活动今日举行

今日

在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

人潮涌动,热闹非凡

不少家长带着孩子来到

深圳市森林消防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

零距离观摩森防设备

学习安全知识



以公众开放日活动

强化全社会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9月为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特别防护期。


为切实抓好2021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预防森林火灾基本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责任意识,营造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于9月4日在福田区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举办“深圳市森林消防公众开放日活动”。



本次活动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办,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协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金山及综合防灾减灾处负责同志、各区相关同志出席了活动。市、区森林消防队伍近百人参加活动并组织实施。



上午10时,活动正式开始。本次活动分为静态展示和动态演示两个区域,1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分别开展二号工具、风力灭火机、油锯、水车、水泵等灭火装备操作与使用演示,通过常规灭火机具操作、水车水泵“以水灭火”、火场通信保障等方式向市民演示了森林灭火的全过程;通过现场装备解说、宣传展板介绍、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广大市民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同时,森林防火吉祥物“虎威威”全程游走,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手册,与市民互动,开展答题集赞等活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预期效果。



今年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一枝一叶总关情、护林防火伴我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今天在美丽的莲花山公园举办森林消防公众开放日,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同步启动线上和线下森林消防宣传活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宣传教育方案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通过宣传月活动,让广大市民朋友提高森林火灾风险意识,掌握逃生避险的基本技能。全民动员,全民参与,构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人民防线,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守护好深圳的绿水青山。



多因素增加森林火灾风险

森林防火仍面临“高压力”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面积788.16平方公里,深汕特别合作区森林面积364.6平方公里。全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2支,共551人,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和护林员队伍1500多人,守护着深圳宝贵的森林资源,森林资源保护力度持续加强。



但是,深圳生态公益林和森林、郊野公园建设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使得林区内枯枝落叶等可燃物不断增加,具备引起森林火灾的物质条件。秋冬季和早春雨水较少,风干物燥,森林火灾易发多发。人们向往大自然、亲近大自然热情高涨,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人员持续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人为引发森林火灾几率增大。


森林火灾隐患风险主要与林地类型、风险点数量、气象条件、人口密度等因素有关。


  • 低矮杂草灌木和人工林两种林地类型中具有较大的火灾隐患;

  • 风险点主要包括林区周边易燃易爆场所、油气管线、油库、气库、居民区、供电设施等;

  • 气象条件主要考虑温度、湿度、降水量和风速等指标。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划分深圳市区级行政单位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 I级森林火险区有深汕特别合作区;

  • II森林火险区包括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大鹏新区

  • III级森林火险区包括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光明区、坪山区。



今年1-8月份

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


据统计,今年1-8月份,深圳市共接到森林火警电话125次,发生森林火灾12起(含深汕),总过火面积约185亩,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未发生因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深圳市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层层压实责任,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培训演练,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多措并举,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快速处置,重兵扑救,实现了“打早、打小、打了”。



深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研究修订了《深圳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版),并于9月1日征求各区、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对《深圳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印发了《深圳市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和《深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及时通报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森林防灭火形势,对今年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重点部署。



即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

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九月份以后,深圳市即将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形势将日趋严峻,不容乐观。


  • 一是进入秋冬季至明年春季期间,降雨偏少,森林火险指数偏高,发生森林火灾的几率增大。

  • 二是林内枯枝落叶增多,林下杂草逐渐进入干枯死亡周期,林区可燃物载量逐渐增大。

  • 三是中秋、国庆、重阳、春节等节假日期间进入森林、郊野公园、风景区等林区旅游度假的人员不断增多,野外吸烟以及清明节期间市民烧纸、燃香等祭祀用火现象可能发生,林区火源管理难度加大。



接下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森林防灭火单位将按照《深圳市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全市专业、半专业队伍的“四员”(扑火员、宣传员、巡查员、督查员)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车、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推动森林防灭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同时,将继续加强综合防控,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积极利用高科技手段包括全市正建设中的173套智能远程林火视频监控、直升机航空巡护等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打好中秋、国庆、重阳、元旦、春节、清明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森林防灭火攻坚战。



森林火灾案例警示


森林火灾的发生

人为诱因非常高

往往一个小烟头

或者一次疏忽的行为

都有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2021年1月16日,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下北村水桶山发生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调查认定,直接起火原因为:杨某某、魏某某在使用挖掘机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口正对西边的茅草和茅草花,排气管喷出的火星引燃了茅草花和茅草,火烧上山后引发了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对此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2021年1月18日,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土洋社区东丽观海山庄后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为房屋养护工人朱某在院内烧杂时,飞火引燃林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公安机关已控制嫌疑人1名,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条、《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21年1月21日,位于南山街道南山公园发生森林火灾。公安机关经过对相关人员的询问调查和周边视频监控的研判分析,以及技术专家对现场的勘查情况,综合分析认定,南山公园森林火灾系人为纵火,因嫌疑人陈某系精神病人,待陈某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出具后,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陈某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守护绿水青山
爱护绿色家园

如市民发现森林火情
请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end


▌创编: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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