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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关于解除全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管控的通告

忻州日报 2022-04-27


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关于解除全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
管控的通告
(2022年第16号)
 
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溢”的协同努力下,在广大居民的支持配合下,全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专家组的综合研判建议,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解除对全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管控措施,解除管控后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9日6时起,解除对2022年3月5日第12号通告中调整后的忻府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管控措施。
 
二、全区继续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广大居民要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常通风、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串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发热门诊接诊后,健康管理员要通过“三晋通”APP多点触发预警系统进行报告。
 
在前往商场、超市、便利店、广场等公共场所时,戴好口罩,主动亮码、测温,保持1米线大间隔距离,做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各出入忻道路、场站(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卡口要严格落实“首验负责制”,对所有出入忻人员查验行程码、山西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查验中发现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或与涉疫风险人员有接触史的出入忻人员,特别是14天内有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河北石家庄、邢台、河南郑州、山东青岛等地旅居史人员,以及“两码”异常人员,要按照“先管后筛”的原则,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3.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一米线、戴口罩、测体温、查看行程码和山西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经营场所每日至少要消毒一次,重点部位持续消毒,保持卫生清洁,保持通风畅通。药店要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并及时通过“三晋通”APP多点触发预警系统进行报告。
 
4.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要单独居住,保持相对独立。要设置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带盖的垃圾桶。房间不使用空调,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
 
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医学观察工作人员批准。
 
5.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要做到“两做好四不得一及时”。
 
两做好:做好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如必须外出,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不得: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网吧、电影院、健身馆、KTV等密闭、半密闭场所。
 
一及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忻州市忻府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

本期编辑:康馨月
忻州日报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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