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丨“持证”野味商贩竟100%违法,谁该担责?!
摘要:仅仅5天,志愿者在浙江省多地市场共举报了10个手持合法经营证件的野味商贩。所有商贩都在长期、公开非法收购、出售来源不明(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作为发证机关的林业部门,难辞其咎!正值春节野味消费旺季,还有多少手持证件,表面合法的野味贩子大摇大摆赚着黑心钱?
从2020年1月15日到19日,志愿者在浙江多地市场举报公开贩卖野味的商贩。共计举报10个野味摊贩,所有摊贩均手持《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看似合法。但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发现100%违法!其所出售的所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都无合法来源,更没有检验检疫证。
具体包括金华磐安县安文蔬菜市场6个摊贩,湖州安吉县递铺农贸市场1个摊贩,杭州淳安县汾口镇汾口菜市场附近2个摊贩,淳安县城西园菜市场对面1个摊贩。(具体案例详情见文末链接)
其中,汾口镇1摊贩更是当街宰杀遭猎夹夹断腿的黄麂,现场触目惊心!
说得直白点,凡是手持《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的野味商贩,全部都在大肆收购、出售非法狩猎来的野生动物。且长期公开经营,无人发现,无人查处打击。
这个“证”俨然已经成为不法商贩们的“免死金牌”、“平安符”!
杭州淳安汾口镇案例
作为发证机关的林业部门,在这其中到底充当着怎样的角色?我们这有一串问题。
一、怎样的野味商贩可以申请《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
二、林业部门核发该证前的审查内容都包括哪些?
三、证件中允许经营的野生动物种类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四、允许经营的每种野生动物的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五、发证前如何确定申请人(野味商贩)都有相应的野生动物合法来源?
六、发证后如何监管?比如多久审核一次?多久例行检查一次?有没有突击检查?如何确保野味商贩不会超范围经营?如何确保商贩不会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如何确保野味商贩真的按照核发的野生动物数量进行经营?……
七、相关检查,有无记录?
八、浙江省一共核发了多少《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
九、志愿者5天举报了10个“合法”野味商贩,一举报一个准,违法率100%。其它还没被举报的持证经营者又怎么可能没问题?林业部门作何打算?
杭州淳安县案例
从这10个被举报野味商贩的现场查处情况看,超范围经营如家常便饭,而收售非法狩猎来的野生动物才是他们真正的生财之道。许多商贩直呼“国家害死他们了!给发证,又不让卖。” !他们认为这个证就是让收购野生动物。
随便拎出一只野生动物,商贩都无法提供合法来源。难道真的会查不出,看不到?
只能说明发证机关不审就发,只发不管,例行检查流于形式,甚至可能连“形式”都省了!
当然,话说回来,这个问题也不只是浙江省的问题。其它省份一样存在,可能都很普遍,很严重。比如安徽广德这个案例,商贩同样有证,却非法收购野生动物。案例详情:安徽广德丨“野味”招牌太亮眼,大窝点被端!
最后: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所有野生动物均未经检验检疫,也不可能有检验检疫。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拒绝野味!
不吃野味,鼠兆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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