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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蛙或被划为水生野生动物,“森林卫士”成“渔业资源”?

反盗猎重案组 反盗猎重案组 2022-12-20

导语:可能真的有人企图把“森林卫士”——林蛙划为水生野生动物,变成“渔业资源”,继续端上餐桌……不知都有哪些专家在评估、研究,参与调整水生、陆生野生动物划分方案?




林蛙早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无疑也是此次被禁食的陆生野生动物之一。最新的三有保护动物定义为“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直接摒弃了关于经济价值的表述。


然而,针对林蛙及其产品的售卖、食用行为却从未停止。如今,我们更是看到林蛙可能被划为水生野生动物,从此,彻底失去保护。这种可能,并非空穴来风,来看国家林草局官网的一则留言和回复。


留言:“林蛙是禁养野生动物吗”,回复:“林蛙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所列物种。有关科学调整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划分方案问题,我局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研究,争取早日形成科学结论。”



留言问的很直接、简单,但国家林草局给出的权威答复却挺含蓄,不直接说禁养禁食,而只说在三有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并且还补充说明(暗示)林蛙变成水生野生动物的可能性。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林草局已经组织专家评估、研究水生、陆生野生动物的划分方案,可能进行某些“科学调整”!


在全国人大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之后,出现这个苗头,并不奇怪,千万不要小看了某些人的能量!一些野生动物的保护,或将大倒退!



1只林蛙每年可在林区吃掉3万多只昆虫,同时林蛙(无论蝌蚪、幼蛙、成蛙)又是其它蛇、鸟、鼠的食物,是森林生态系统的基石物种,居然可能因划分方案的“调整”而被列为水生野生动物,失去法律保护?



这么一个根本无需评估、无需研究的问题,国家林草局竟真的组织专家开始了评估和研究。需知道,若水生和陆生的划分方案真有变化,被从陆生划为水生野生动物的很可能不只是林蛙。诸如虎纹蛙、棘胸蛙、蟾蜍甚至其它两栖爬行类野生动物,都可能就此成为水生野生动物,失去保护,可以继续被堂而皇之的食用。


若林蛙真变成水生野生动物,将完全失去三有保护动物这个重要身份,失去《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保护,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成为“渔业资源”,划归渔政部门主管和保护。对,就是那个不会办案、不能办案的渔政部门(这当然不是渔政部门的错,他们毕竟不是公安机关)。




渔政部门的上级还是农业农村部,难道以后林蛙的管理、保护、检疫、利用都要由它说了算?


看看早已列入重点保护名录的玳瑁、绿海龟、砗磲、红珊瑚……等水生野生动物,很多非法捕捉、贩卖线索都是由渔政部门先介入调查,结果不了了之。对于非重点保护的大量水生野生动物,几乎都处于无保护状态。这,会成为林蛙的归宿么?


捕林蛙或将等于“捉鱼”?


有人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打算把“森林卫士”变成“渔业资源”,继续端上餐桌。虽还未实现,但却有这个可能。要不然国家林草局组织专家评估、研究什么呢?不知都有哪些专家参与评估、研究水生、陆生野生动物的划分方案?可否公开(这不该是秘密)?


是不是真的会出现这一幕:森林公安在山中巡逻,发现有人非法捕捉林蛙,却再也无能为力。


因为,“森林卫士”变成了“渔业资源”……


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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