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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播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
近日,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委托的用地审批权“接得住、管的好”。
《方案》明确,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顺利承接国务院委托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以及自然资源部委托的用地预审、先行用地审批工作。
《方案》要求,按照国家关于建设用地审批有关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以“审查标准不降低、审查内容不减少、审批效率有提高”的承接思路,依法依规开展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审批工作,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厅用途管制处)